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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詞匯“土豆”和“蕃薯”的流傳

1807年馬禮遜來華傳教,標誌著基督教新教在華傳教事業的開端,同時也揭開了晚清來華西方人漢語學習與研究的序幕。

繼馬禮遜之後,英、美等國來華傳教士也紛紛加入到漢語學習與研究大潮中來。在這次漢語學習高潮中,他們編撰了大量的著作、教材和詞典,隨著傳教活動深入各地,方言的地域差異也引起了傳教士們的重視,以官話方言為例,艾約瑟(Joseph Edkins,1823-1905)首次提出了北方官話、南方官話和西部官話的劃分;鮑康寧(F.W.BALLER,1852-1922)《英華合璧》(1878)中有很多關於方言的注釋;狄考文(C.W.Mateer,1836-1908)的《官話類編》(1892)以雙行注、三行注的方式展示了當時南北官話以及山東方言的差異。

我們以傳教士們對“蕃薯”和“土豆”的記錄為例,梳理了一百多年前這兩個跟生活密切相關的詞語的地域分布及在現代方言中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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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的說法

今托人捎/帶來山藥豆/地蛋/洋山芋一包,上海大米四包,見字查收。(《官話類編》408頁)

按照該書的編排方式,“山藥豆”是以北京為代表的北方官話的說法,“地蛋”是山東方言的說法,“洋山芋”是以南京為代表的南方官話的說法。

在弗斯特(ARNOLDFOSTER)的《英華字典》中(AN ENGLISH AND CHINESE POCKETDICTIONARY,IN THE MANDARIN DIALECT.1893第一版),“土豆”記做“荷蘭薯、蕃薯、洋薯”。

兩部著作幾乎同時出版,但差別非常明顯,因此我們推測這跟當時“土豆”說法的地域分布有關。根據查閱方言材料,我們發現,兩部書的記錄加起來正是“土豆”在漢語方言中分布的全景圖。

《漢語方言地圖集》中,“山藥”分布在山西、河北、內蒙一帶,“土豆兒”分布在東北、河北,河南等地,山東、蘇北多“地蛋-土豆”,蘇南、浙江、湖北、四川、雲南、貴州、山西、甘肅等地為“芋”類,廣東、廣西、江西、安徽、福建為“薯”類。“荷蘭薯”只見於廣東韶關、連南、四會、高要、曲江、梅州、大浦,“洋薯”見於江西靖安。可見,狄考文記錄的是官話中的說法,而FOSTER記錄的則是南方方言的說法,特別是閩粵語中的說法,雖然書名冠以“MANDAR IN DIALECT”。

據董紹克《漢語方言詞匯比較研究》一書,土豆在濟南叫“地蛋、土豆兒”,太原叫“山藥蛋”,南寧、梅縣叫“馬鈴薯”,績溪叫“洋芋頭、洋芋”,蘇州叫“洋芋艿、洋山薯”,廈門叫“香仔香薯,廣州薯仔”,長沙叫“土豆”,南昌叫“洋芋頭”。

更值得注意的是艾約瑟《上海方言詞匯》(1869),其中土豆記做“山蕷、蕷”,現在上海話叫“洋山芋”。馬禮遜(R.Morrison)《華英字典》卷六解釋:歐洲土豆是荷蘭人購入中國的,因此叫做荷蘭薯(參見姚小平《艾約瑟〈上海方言詞匯〉略說》,收錄在張西平、楊慧玲編《近代西方漢語研究論集》,商務印書館2013年出版)。但是,荷蘭薯的說法限於閩粵一帶,這恐怕也跟當時荷蘭人活動範圍主要在這一帶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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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薯”的說法

外邊有個要飯的,可以給他兩塊涼白薯/地瓜/山芋。(《官話類編》92頁)

按照該書的編排方式,“白薯”是北方官話的說法,“地瓜”是山東方言的說法,“山芋”是南方官話的說法。除此以外,狄考文還對當時的地點方言做了描寫:

白薯(北京),地瓜(山東),山芋(南方)(92頁)白薯-蕃薯(北京)地瓜(山東)山芋(南京)蘿卜薯(九江kiukiang)薯(漢口hankow)(94頁)

除去《官話類編》未記錄的成都、重慶,《漢語方言地圖集》的記錄和一百多年前狄考文的記錄完全一致:北京:白薯;濟南、蓬萊、濰坊:地瓜;南京:山芋;成都、重慶:紅苕;九江:蘿卜薯。

據董紹克《漢語方言詞匯比較研究》一書所言,濟南、蘇州說“地瓜”,太原說“蕃薯”,南寧、廈門、梅縣說“番薯”,南昌說“蘿卜薯”,廣州說“芋頭、番薯”,“番薯”的說法主要分布在閩粵客方言區。這一分布和“土豆”叫“荷蘭薯”的範圍基本一致。FOSTER沒有記錄“蕃薯”的說法,但我們找到一個重要的線索,據姚小平《艾約瑟〈上海方言詞匯〉略說》一文所言,馬禮遜《華英字典》提到“蕃薯”(Sweetpotato)叫做“番薯”。

可見,一百多年來,“土豆”和“蕃薯”的地域分布和十九世紀幾無二致。特別是有些地點方言還完全保留著十九世紀的說法,可見基本詞匯的穩定性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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