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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董秘剛離職便起訴公司 資金缺口大卻忙分利

  5月22日,以“泰坦”為名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坦股份”)將要上會,欲在上交所上市,擬募集資金約2.55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泰坦股份的主營業務為紡織機械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紡紗設備、織造設備和印染設備三大類產品。

  根據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統計,泰坦股份錄選2015-2016年度中國紡織服裝企業競爭力排名500強,是中國紡織機械行業的重點骨乾企業。

  不過,IPO日報發現,泰坦股份招股書揭露了一段與前董秘相關的“愛恨情仇”。

  1董秘剛離職便狀告公司

  一位上海的律師對記者表示,“董秘為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外負責公司資訊披露、投資者關係管理;對內負責股權事務管理、公司治理、股權投資、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保障公司規範化運作等事宜。”

  一位上市公司的高管對IPO日報表示,“權力的集中行使使得董事會秘書成為公司大量具體經營活動的直接經手人和見證人,對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的權力具有製約的作用,保護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然而,在報告期內,泰坦股份和董秘曾有糾紛。2015年6月,泰坦股份原董秘王磊辭職。申報稿顯示,王磊辭職的原因為個人原因,並無過多描述。

  隨後,2015年7月7日,王磊與王亞晉、潘曉霄、陳興雪分別簽署《股權轉讓協定》,轉讓其持有融泰投資2.5%的股份。融泰投資是泰坦股份的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4.94%。

  以上為申報稿中關於王磊的資訊,但IPO日報發現,泰坦股份的申報稿外,王磊與泰坦股份的故事並未結束。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5年11月19日,浙江省新昌縣人民法院受理王磊與泰坦股份的勞動爭議糾紛,王磊稱,“2011年11月2日,進入泰坦股份工作,從事董事會秘書一職。每月工資為2.5萬元,泰坦股份每月發1萬元,扣留1.5萬元於年底發放。2015年6月10日,(我)申請離職,2015年7月10日離職。泰坦股份扣留1-6月工資9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王磊未能就自己月工資是2.5萬元的事實,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不過,王磊對這個結果並不滿意,進行了上訴。

  2016年1月6日,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磊與泰坦股份的勞動糾紛,進行二審受理。

  2016年2月16日,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法院認為:“雖然王磊與泰坦股份在訂立合約時,有年薪報酬30萬元的約定,但雙方簽訂的書面勞動合約,並沒有明確30萬元的發放形式。勞動合約的實際履行情況來看,均是每月發放1萬元,到年底再發放18萬元。從王磊實際到手的錢款數額來看,每月發放的1萬元工資需要扣除社保費用及相應的稅金,而年底發放的18萬元則無需繳稅。由此可見該18萬元的性質與每月發放的1萬元性質不同,發放也需具備一定的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這18萬元的發放形式是哪種,前董秘王磊30萬元的年薪報酬是真實的,且足以“碾壓”泰坦股份現任董秘的薪資。

  在王磊辭職後不久,2015年9月15日,泰坦股份聘請潘曉霄為公司董事會秘書。

  申報稿顯示,潘曉霄2017年從公司及其關聯企業領取的薪酬總額只有9.64萬元,離月薪過萬尚有一定距離,更不用說達到年薪報酬30萬元。

  泰坦股份前後董秘薪酬差異的原因,我們尚未得知。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收入情況 數據來源:申報稿

  2流動資金缺口1.39億卻巨額分紅

  另外,泰坦股份新增募投項目的合理性,令人疑惑。

  泰坦股份2016年6月20日報送的申報稿顯示,募投項目為三個,擬使用募集資金合計約為1.87億元。

  ▲募投項目摘要 數據來源:2016年報送的申報稿

  而泰坦股份2018年3月13日報送的申報稿顯示,募投項目新增一個補充流動資金6800萬元。

  ▲募投項目摘要 數據來源:2018年報送的申報稿

  對此,泰坦股份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為36.74%,2017年1-9月我國紡織機械行業,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12.64%,2018年度的銷售收入年增長率按照12.64%進行預測。根據測算,截至2018年末,公司流動資金需求缺口約為1.39億元”。

  雖然存在較大的資金缺口,但泰坦股份分紅卻並不少。2017年3月20日,泰坦股份決議分配現金股利2025萬元;2017年11月10日,泰坦股份會議決議分配現金股利8100萬元;另外,泰坦股份2016年5月19日,泰坦股份通過了502.2萬元的201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三次合計分利約為1.06億元。

  而泰坦股份2015年-2017年的歸母淨利潤分別為1711.16萬元、3689.75萬元、7189.82萬元,三年合計約為1.26億元,三年累計分利為三年歸母淨利潤的84.4%。

  對此,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達了疑惑:流動資金需求缺口較大的企業,為何分紅如此大方?

  3應收账款增加,壞账損失減少

  值得一提的是,泰坦股份2017年利潤總額約為8516.21萬元,同比增長88.82%,功勞一定程度上或許應歸於壞账損失的減少。

  申報稿顯示,泰坦股份2015年-2017年的壞账損失分別為1533.73萬元、1122.34萬元、-154.72萬元。如果2017年壞账損失與2016年相同,那麽利潤總額將減少1277.06萬元。

  ▲資產減值損失摘要 數據來源:申報稿

  與此同時,泰坦股份應收账款账面餘額卻連續增長,分別約為2.98億元、3.18億元、3.71億元。

  對此,泰坦股份表示,“公司账齡2年以內的應收账款佔比穩步提升。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账款餘額與账齡結構保持在業務合理水準,符合公司信用政策、產品特性和行業特點。”

  账齡結構的變化,最直接的影響可能是,壞账準備的計提比例。

  2013年-2017年的每年期末,泰坦股份壞账計提比例分別為33%、32.57%、28.19%、23.96%、17.34%。

  對此,一位資深財會人士對記者表示,“如果公司應收账款的账齡發生變化,或在账齡不變的情況下,應收账款繼續增加,公司可能面臨較大的壞账損失風險”。

  記者 鄒煦晨

責任編輯:張海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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