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網絡時代,個人資訊甚至隱私都極容易洩露被他人獲取,但這種現象又很難改變。
而近日,美國有一名參議員就在新提案裡建議,如果用戶的隱私數據被公司洩露,應該給公司的CEO一點兒教訓。
這是美國參議員羅恩·李·懷登(Ron Lee Wyden)近日的新提案。
他表示,在過去幾年,很多人可能都是隱私洩露的受害者,比如Facebook隱私數據洩露的犧牲品,又或者是雅虎電子郵箱账戶洩露的受害者。
很多人的隱私數據在悄無聲息中,遭到了洩露、買賣、跟蹤,利益受到了侵害。
但當人們維權時,多半情況下,除了個別公司遭遇集體訴訟,許多公司的CEO,高管們並沒有受到太多的懲罰。
羅恩·李·懷登認為,想要讓這些公司心懷敬畏,應該對他們進行罰款,坐牢的處罰。
在他的新提案中,如果所在公司偷偷搜集隱私數據、洩露隱私數據(不論有意無意)、買賣交易隱私數據,甚至發生洩露後隱瞞謊報,都要嚴刑峻法待之。
比如按照年營收的4%進行罰款,CEO等核心高管還要面臨最長20年的監禁刑罰。
根據Facebook2017年的財報數據,如果罰款4%,那麽罰款金額將達到16億美元,不可謂不高。這名議員說,這是按照金融公司監管的方式來實現互聯網隱私數據監管。
面對這樣的提案,Google和Facebook目前“不予置評”。
在2018年9月,Facebook曾遭遇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資訊安全事件,黑客利用它的程式漏洞竊取了用戶的登錄密碼,入侵了大約5000萬個臉書账號。
當時許多用戶就對Facebook的安全問題怨聲載道,Facebook股價也因此連續三天下跌,損失數億美元。
而對於這名議員的提案,美國網友大體有三種看法。
第一種觀點的人最多,他們認為法案想法很美好,但有些烏托邦,現實裡不可能執行。
第二種則是大力支持,認為只要嚴刑峻法,才能讓Facebook等公司積極做出改變,提高用戶隱私安全的保障。
第三種反對的觀點則認為,對於Facebook、Google等巨頭公司,即使頒布了相應法案,他們也會下有對策的應對,真正起到效果的,只在一些中小型公司身上。
並且一旦隱私數據“稀缺”,極有可能變成黑市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