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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5000萬的“隱”痛

谷歌在隱私保護方面一直被外界視為拖遝不定,曾因不同原因多次遭到罰款。1月21日美國谷歌公司因違反了數據隱私保護相關規定,法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宣布對其處罰5000萬歐元,約折合人民幣3.9億元。這是依據去年新生效的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開出的首個罰單。

文/倪霞億歐專欄作者

法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21日發布公告稱,對谷歌處以5000萬歐元(大約3.9億元人民幣)的罰款,根本原因為谷歌沒有向用戶正確披露如何通過其搜索引擎、谷歌地圖和YouTube等服務收集數據,以展示個性化廣告。

這違反了2018年5月25日生效的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中關於數據隱私保護的相關規定。該處罰是《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生效後開出的首個罰單,一經發出即引發各方廣泛關注。

谷歌被罰始末

強製收集用戶資訊

2018年5月,兩家歐洲非營利性隱私和數字權利組織相繼向法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投訴稱,谷歌在處理個人用戶數據方面採用了“強製同意”政策,其收集的數據包含大量用戶個人資訊,這些資訊還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用於商業廣告用途。

此次罰款是基於谷歌公司在用戶個人數據的收集和使用上存在非法行為,主要包括谷歌在處理個人用戶數據時存在缺乏透明度、用戶獲知資訊不便、廣告訂製缺乏有效的自願原則等問題。

谷歌公司此前未提供用戶數據的便捷訪問管道,這造成用戶無法管理其個人資訊的使用。此外,谷歌還將用戶“同意”選項設定為“全局默認設定”,不符合監管機構所規定的“特定同意”要求。另外,谷歌公司目前用於征求安卓軟體用戶個人資訊的彈出式視窗似乎暗含威脅意味:如果用戶不接受這些條款,服務將無法提供。

被罰並非首次

隱私洩露一直存在

谷歌在隱私保護方面一直被外界視為拖遝不定,在其軟體生態上,仍然存在大量涉及數據隱私侵犯的應用。

據VentureBeat報導,谷歌表示,將於2019年4月關閉Google+消費者版本社交媒體服務,比原計劃提前4個月。

此前,谷歌第二次發現Google+的軟體漏洞,新漏洞導致合作夥伴應用能訪問用戶的個人數據,在上月引入的6天時間內,該漏洞影響了5250萬個Google+帳號,其中包括一些企業客戶的帳號。

另外,谷歌公司近一年曾因不同原因多次遭到罰款。去年7月,谷歌公司就曾因為其安卓手機系統違反歐盟反壟斷規則被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罰款,金額高達創紀錄的43.4億歐元(大約335億人民幣)。

此外,因違規投放政治廣告,谷歌公司還在去年12月被美國華盛頓州政府罰款21.7萬美元。

互聯網行業隱私保護現狀堪憂

自從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於2018年5月底生效以來,已經出現19起針對谷歌和Facebook及相關應用提交的跨境投訴,導致這兩家公司和產品可能遭到歐盟的隱私調查。

對此,Facebook首席隱私官埃琳·埃根(Erin Egan)曾表示,“我們已經進行了18個月的準備工作,以確保全面遵守《通用數據保護條例》”,Facebook“保護用戶隱私的工作不會止步於5月25日”

美國加州於2018年6月26日通過《2018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依據法案,消費者有權知道企業收集哪些個人數據、收集數據的目的、哪一類第三方獲得這些數據。

法案的發起人之一、民主黨籍州參議員鮑勃·赫茨伯格稱讚法案“不僅是加州、也是全美國人民邁出的一大步”“將在全國產生示範效應”。法案生效後,不止加州,其他地區的網絡用戶可能同樣受益。歐盟新規是全世界最嚴厲的一部數據隱私保護法,加州法案則是全美最嚴。

與歐美形成對比,我國對用戶隱私保護現狀不容樂觀。

2018年,百度創始人李彥巨集曾表示,“中國人更加開放或者對隱私問題沒有那麽敏感,如果說用隱私來交換便捷性或者效率,很多情況下他們是願意這麽做的”。這個觀點可能是中國互聯網企業某種共同認知,他們認為企業提供如此多的免費服務應該以用戶讓渡權利為代價。

隨著大數據與人工智能時代的來臨,互聯網企業收集用戶資訊的動力更強勁,因為商業上的誘惑更多。互聯網企業會更重視數據資源,強化自身商業目的。網絡空間也一直面臨著自由與秩序、安全與發展的辯證邏輯,任何政策都要進行權衡。即使不站在保護用戶權利的角度,而是中國產業發展的立場,政府監管與網絡行業自律都是尤為重要的。

文章內容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億歐對觀點讚同或支持;轉載請注明作者姓名和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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