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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先刪同事微信,平安人壽連員工手機都要看?

平安人壽“火”了,因為做事過火了:辭職先刪同事微信上熱搜。據報導,王先生在一家平安人壽工作了三年多,在提出辭職之後,被長官寇女士要求先刪除手機微信中的同事微信,否則不會在離職檔案上簽字。

圖說:“辭職先刪同事微信”事件上熱搜。微博

在保險業,人員流動頻繁。本是一場簡單的離職,卻弄得沸沸揚揚。想必平安人壽寇女士的日子這兩天也不好過。但問題是,在此之前,或許她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她的這種行為讓離職員工心裡非常不好過,事實上已經侵犯了人家的通信權,超越了其包容的底線。

在離職前,往往有一些企事業部門,會對員工提這樣那樣的要求。處在一種不對等的關係,員工一般只好同意,不少人就是受了一包“悶氣”離開的。好好的同事緣份,就這樣被弄僵了,其實開離職證明是一個部門的法定義務。

對類似事情,很少有人像王先生般“較真”,事後要求道歉,還要找相關部門理論。像寇女士這樣要求刪微信還要拿過手機檢查一番的,除了因為不夠聰明自找別扭,就是太霸道,習以為常了。微信刪了難道不可以再加嗎?勞動合約法規定,勞動者有辭職的自由。這種亂設辭職障礙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正是因為這種帶有侮辱性的不信任行為,讓王先生心裡過不了這個坎,他要求道歉而不得,就直接把這件事“踢爆”了。

有些身處管理崗位的人往往沒有“自知之明”,還多了一份“自以為是”的“官氣”。有網友就遇到過類似事件,但結果卻相當“開心”。在離職前長官要求他刪掉聯繫微信,不然就不給發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事實是,因為討厭長官,他早就把長官給刪了。不少網友反映,有很大一部分人辭職,不是因為要“攀高枝”“躍龍門”,而是因為討厭長官平日裡的“霸氣”和“小心眼”。

身處競爭激烈的社會,平安人壽若要保守商業秘密,可以采取簽“保密合約”等辦法,但無論怎樣,員工的手機裡多的是員工的隱私,你還要抓住管著人家的最後一分鐘查看人家手機,這越界管理弄習慣了,管天管地,也管不了人家的手機吧?

秦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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