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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的婆婆、汪小菲的母親,明星創業者張蘭今早難熬的163分鐘

張蘭,加勒比島國國籍華裔,大S的婆婆,“京城四少”之一汪小菲的母親,高檔餐飲店“俏江南”的創始人。今天上午,這位明星創業者兼明星母親被傳因隱瞞資產、藐視法庭,被香港法院判處監禁1年。

事情要從1991年張蘭回國創業說起。

1991年,留學生張蘭從加拿大回國,帶著打工所得的2萬美元,張蘭在北京開了一家“阿蘭餐廳”。

那時候的張蘭既是老闆也是跑腿的:開票、採購,什麽都做。她一個人跑到四川郫縣,帶著竹工上山砍竹子,然後用火車把這些13米長、碗口粗的竹子運到了北京。於是,有著小竹海的風韻、新奇的裝修和菜品相結合的“阿蘭酒家”迅速有了知名度。

其實從那時的阿蘭餐廳已經有了日後俏江南的影子——餐飲和藝術相結合。

餐廳發展得很快,張蘭的創業目標也水漲船高。1995年,張蘭在亞運村附近又開了一家魚翅海鮮大酒樓,風格是中國園林式,據食客稱,這是一家“處處營造出鳥語花香氛圍”的飯店。到了1997年底,這家大酒樓的日營業額已經達到50萬元,年營業額近2億人民幣。

但張蘭當時卻做出了一個在別人看來極為瘋狂的舉動:6000多萬元將海鮮大酒樓賣了出去。

張蘭的創業夢不只是一家海鮮酒樓,她要講一個更加宏偉的創業故事。於是,張蘭賣掉了旗下所有的餐飲店,靜下來思考自己到底想要什麽。然而思來想去,她覺得自己的至愛還是餐飲。

一個品牌,我需要一個品牌

張蘭覺得如果自己想講好這個餐飲創業的故事,她需要的是一個足夠響亮的品牌。

在國外的兩年,張蘭深知國外人們對中餐的評價:法國大餐,中國小菜。“唐人街裡的東西根本不能稱之為中餐。於是,2000年,重新創業的張蘭把新企業命名為“俏江南”。她想告訴所有人,好的中餐可以征服所有人。

對於“俏江南”這個名字,張蘭的解釋是:“俏江南”中的“俏”字本意為相貌秀麗、美好。這個字既有“已是懸崖百丈冰,猶有花枝俏”中,明媚開朗和傲岸挺拔的氣質,也有“俏也不爭春,隻把春來報”裡,豁達大度的寬廣胸懷和慷慨氣概。這個“俏”字,很符合張蘭對創業者——也就是她自己——關於理想和抱負的定義。

張蘭把俏江南的第一戰放在了商務用餐上。在她的理解裡,想要做好一個中國餐飲品牌,就得選擇最好且最高的起點——商務用餐。

商務餐能夠讓全球的商務人士在最快的時間之內了解中國,了解中國的飲食文化。所以俏江南的第一家店,開在了北京的國貿大廈,也就是北京中央商務區的核心地帶。

當時,包括國貿在內,北京的很多高檔辦公大樓裡只有粵菜餐廳,但張蘭硬是在北京租金最貴的辦公大樓裡開了一家川菜餐廳。在同行看來,當時的川菜有些上不了台面,想要在辦公大樓這樣的商務場所把川菜賣出粵菜價更是癡人說夢。

同行們說得很對。

在俏江南國貿店開張的4個月裡,收入還不夠付租金和員工的工資。但從第5個月開始,俏江南的名氣傳開了。食客們對俏江南的評價很高,不管是在環境還是食品上。慢慢地,生意變得越來越好。

後來,俏江南就駛上了發展的快車道。

2006年,張蘭還在北京開了一家“蘭會所”,奢華程度讓這家餐廳更像是一家私人博物館——一支水晶杯上萬元,一把椅子18萬元,一盞百樂水晶燈500萬元,整個房間還鑲滿了1600張名貴的油畫。隨後,俏江南還拿下了北京奧運會唯一中餐服務商資格,也在上海世博會的現場開出了4家分店。

“我不要投資!”

2008年之前,張蘭對於資本和上市的態度是“我不用錢,為什麽要上市啊?”但後來這一切都改變了。

2008年,全聚德、小肥羊相繼掛牌上市,快樂蜂收購永和大王、IDG投資一茶一座,中國餐飲業風頭正勁。以至於俏江南試圖引入私募投資的消息一出,立即有人估算俏江南市值“不低於20億元”。也正是在這個時候,張蘭首次“觸電”鼎暉投資,以2億元出讓了俏江南10.53%的股權。

她正在謀劃更大的一盤棋,就是將俏江南運作上市。

張蘭與資本的“戀情”來得很快,但不料,這段戀情很快黑化成了一段“苦情”。

2011年,俏江南向證監會提交了IPO申請。在證監會首次公布的IPO申報企業名單中,俏江南出現在終止審查企業之列,這也就意味著俏江南在A股上市無望。

證監會終止審核一般存在兩種情況:

一種是企業知難而退,自行決定放棄;

另外一種則是由於中止審查時間太長,企業尚未整改,證監會行使權力勸退企業。

張蘭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說,“結果在其意料之中。”證監會早在兩年前就提高了餐飲企業IPO門檻,很多企業被“晾”著。有投行人士分析,俏江南有可能無法繼續等待審核的不確定性,急於融資,便主動撤回另尋他途;抑或者其企業本身出現問題,遭到監管部門強行終止審核的要求。

A股上市失敗,張蘭就把上市目標放在了港股。但問題又出現了。

2006年,商務部、證監會、外管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也稱“10號文”)。根據10號文11條規定,“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內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名義並購與其有關的境內公司,應報商務部審批”,同時當事人不得以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或其它方式規避簽署要求。

簡單地說,10號文頒布前,中國國籍人士在中國有企業,將股權從境內轉入自己成立的境外公司,較容易通過審批。而10號文頒布後,中國公民境內資產轉移到自己的境外公司去持有,需要去外管局審批與登記——反正這條路還是繞不開商務部、證監會的審核。

從10號文正式頒布到俏江南準備上市時,還沒有一家境內企業經商務部批準完成了“10號文”框架下的標準紅籌結構搭建。

規則無法改變,港交所總裁李小加都沒辦法對俏江南“網開一面”,張蘭只好往自己的國籍動手。2012年底,張蘭被曝放棄中國國籍加入加勒比島國聖基茲國籍。在被問及變更國籍原因的時候,張蘭自嘲,“不是為了在香港上市,誰願意放著中國公民不當當島民呢?”

為了籌集上市資金,張蘭把蘭會所都賣了,但結果仍然不如張蘭所意。雖然2012年年中,俏江南通過了香港聯交所聆訊,獲準於香港上市,但時至今日,俏江南依然未能掛牌交易。張蘭對此的解釋是,港股市場上小盤股並不被人關注,俏江南的團隊去見投資者時發現,對方對中餐標準化有疑義,不願意給出高估值,因此俏江南不急於掛牌。

折戟A股後,俏江南在港股上市的想法也破碎了。但對於張蘭的審判到來了。

噩夢來臨

傳聞張蘭在2008年引入鼎暉資本時,與鼎暉簽署了對賭協議。協議中寫道,如果非鼎暉創投的原因讓俏江南無法在2012年底上市,則鼎暉有權以回購的方式退出俏江南。既然不管是A股還是H股,俏江南都無法上市,那麽張蘭就要高價回購鼎暉手中的股份。

雖然2016年初張蘭否認了對賭協議的存在,張蘭和鼎暉雙方一度發生激烈矛盾衝突,張蘭甚至向媒體坦言“最大錯誤是引入鼎暉投資”。

因員工離職糾紛被告上法庭、對賭失敗要高價回收股權、被曝光改變國籍,一時間張蘭噩夢不斷。

2014年4月私募股權投資公司CVC公布的消息顯示,CVC以3億美元收購俏江南約82.7%股權。由此可以推測,除了鼎暉出售的10.53%,其余超過72%的部分即為張蘭所出售。

持股13.8%的小股東張蘭繼續留任俏江南公司主席。但時間不到一年,張蘭與CVC公司之間的矛盾突然爆發,這次不止於口水戰,而是更加硝煙彌漫、措施強硬的法庭訴訟和資產查封。

這一切,都是投資協議條款連鎖反應的結果:俏江南上市夭折觸發了股份回購條款,張蘭無錢回購導致鼎暉啟動領售權條款,公司的出售成為清算事件又觸發了清算優先權條款。由此可見,VC/PE在投資中利用條款對自身利益形成一環扣一環的保護。而創始團隊接近於“淨身出戶”的下場,也不可避免。

被處監禁?本人辟謠

3月12日深夜,港媒報導汪小菲的媽媽張蘭在香港惹上官司,而且由於本人缺席聆訊、藐視法庭,被法官下令拘捕,並判監禁一年。有媒體向張蘭本人確認消息是否屬實,她表示十分錯愕,自己在家待得好好的,都沒聽說過這個消息。張蘭的兒子汪小菲也在朋友圈辟謠:消息不屬實,已提出上訴。

據港媒稱,張蘭早前因出售持有的俏江南股份惹爭議而在港惹上官非。高院在2015年審理案件時,向被告一方的張蘭發出禁製令,除凍結她的資產外,亦下令她需披露其資產。但法庭之後發現張蘭未遵從法庭命令,向法庭申報她有淨值超過50萬港元的資產。

隨後張蘭也在朋友圈發布辟謠消息:

來源:新浪財經

3月13日,張蘭律師陳若劍回應記者時表示,現在案件還在審理,根據香港法院的規定,現在沒有辦法來說具體的案情,“香港法院時間拖得較長,我們去年4月份就已經上訴,現在還沒有確定排期時間。我們對這個案子的確有一些非常重要的新的證據,對這個案子還是比較有信心的。對他們的5項指控法院已經駁回了4項,現在留的這一項是最弱的一項(指控)。

資本與實業的鬥爭一直都在上演,雙方都在極力維護自己最後的權益。張蘭從1991年白手起家到如今“淨身出戶”,近30年的時間裡她所經歷的創業故事堪稱經典。但實業到底能不能鬥過資本,只有等別人來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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