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被判監禁12個月!大S的婆婆、俏江南創始人張蘭做錯了什麽?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張燕 賈璿 | 北京報導

3月13日早上8點,俏江南創始人張蘭在個人朋友圈發出一張自己的照片並配文表示,“今早正賞花,突收娛樂媒體造謠。我只能淡淡的一笑了知(之)”。

張蘭所說的“娛樂媒體造謠”,指的是香港媒體有關其被香港高等法院判決監禁一年的消息。據報導,張蘭在2015年被香港高院要求披露資產時,向原告及法院瞞報資產,且事後毫無悔意,再加上判決當日未有出庭,行為被認定構成藐視法庭,因此被判監禁一年。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查閱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紀錄後發現,在今年3月5日公布的法院裁決書中,香港高院原訴庭法官Miemie Chan就此前判定張蘭藐視法庭指控成立作出量刑決定,判定張蘭監禁12個月,並支付訴訟費用。

香港高院:因藐視法庭,張蘭被判12月監禁

判決書中顯示的原告為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以下稱La Dolce),隸屬於歐洲最大私募股權基金CVC。2013年,張蘭以超過2.86億美元向CVC出售俏江南82.7%股權,並退出董事會。2015年,雙方出現矛盾,在尋求仲裁後,張蘭被香港高等法院頒發禁令,除凍結張蘭在香港價值約5178.42萬美元(大約人民幣3.47億元)的所有資產之外,同時要求張蘭完成披露所有與其有關的、價值超過50萬港元(大約人民幣43萬元)的資產。

判決書指出,張蘭隨後披露的財產包括名下所持公司股份、121萬美元現金、兩輛機動車和在北京的幾處房產。在質疑張蘭並未披露全部應披露資產的情況下,2017年3月14日,La Dolce再次對張蘭提起訴訟,並提出5項藐視法庭指控。

在2018年3月14日公布的判決書中,香港高院原訴庭法官Miemie Chan指出張蘭藐視法庭指控成立,並定於2018年7月27日開庭,宣布處罰結果。

從判決書來看,原定於去年7月的這場庭審一直延至今年3月5日才開庭審理。儘管Miemie Chan已經要求張蘭必須於宣判當日出庭,但直到庭審結束,張蘭仍沒有出現。Miemie Chan在判決書中指出,張蘭從未因違反法庭命令作出道歉,在法庭發出手寫令,要求其出庭,並警告不出庭可能會有嚴重後果的情況下,仍然沒有遵守命令。這些行為無疑是有意為之。最終法官判定,張蘭藐視法庭,情節嚴重,且無意悔改,為維護公眾利益,確保法庭命令不被蔑視,因此判處監禁是最後的手段。

張蘭:已上訴,還沒有最終裁決

事件發生後,張蘭在朋友圈發出的律師聲明中指出,此前La Dolce提出的藐視法庭指控為不實指控,2018年3月14日的判決已駁回4項,保留一項指控。針對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裁決張蘭藐視法庭指控成立,張蘭已於2018年4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提出上訴,目前,該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開庭,上訴法庭尚未就該案件作出最終裁決。

張蘭同時在朋友圈對藐視法庭作出了自己的解釋:“香港法下什麽叫藐視法庭:就是五(十)萬以上的財產必須披露,如沒披露就叫藐視法庭。”

“現在不是沉默是金的年代了,沉默就是默認、默許。我絕不姑息任何人對我的詆毀。”張蘭說。

曾被報導拍賣會一擲千金,擁有三四百件藏品

2018年3月14日的判決書中顯示,在La Dolce提出的5項藐視法庭的指控中,提到張蘭先後向原告及法院瞞報資產,在提交給法庭的證據中,La Dolce提到了張蘭在2015年接受國際藝術品拍賣行佳士得的採訪時,曾經表示自己已經收藏藝術品20多年,擁有300-400件藝術品。這篇文章中同時提到了一幅繪自劉小東的巨幅油畫《新三峽移民》。根據2006年的媒體報導,張蘭曾於2006年以2260萬元的價格購入。但這些收藏品,都沒有出現在張蘭披露給法院的、價值超過50萬港元的資產中。

記者查詢發現,有多家媒體曾經就張蘭收藏藝術品進行過報導。2014年的一篇文章指出,張蘭曾經在當年紐約佳士得“當代藝術拍賣會”專場一擲千金,以1860萬美金拍得當晚明星拍品馬丁·基彭伯奇(Martin Kippenberge)的無題自畫像,並以920萬美元拍下安迪·沃荷(Andy Warhol)的《小電椅》(Little Electric Chair, 1965)。

張蘭:藏品沒那麽多,也沒那麽貴

在案件審理中,張蘭表示自己雖然購買過,但並不擁有如此多的藝術藏品,採訪內容中對她的敘述存在誤解且沒有經過她本人確認。她同時表示,自己參加過的拍賣大多是慈善性質的,因此購買回來的藝術品單件從來不曾超過50萬港幣。

關於那幅曾經被媒體廣泛報導,被傳曾掛在其開設的上海蘭會所中的《新三峽移民》,張蘭則表示該畫從未屬於過她,更不知道這幅畫的所有權去向。

香港法官:張蘭的證詞並不可信

法官Miemie Chan表示,佳士得的文章刊發於2015年年初,而要求張蘭申報財產的禁令頒發於2015年3月1日。即使張蘭的收藏沒有多達300-400件,也很難相信她可以在這麽短的時間裡就將20多年的藏品都處置乾淨。同時,Miemie Chan還指出,張蘭表示自己在畫廊、藝術展及拍賣會上所購置的藝術品單價從未超過50萬港元這件事,簡直是不可思議的。因此判定張蘭關於《新三峽移民》以及自己藏品的證詞並不可信。

從判決書來看,在La Dolce提出的5項藐視法庭的指控中,法官Miemie Chan認為其中張蘭沒有按照禁令披露單價超過50萬港幣的財產的指控成立,因此判定張蘭藐視法庭。

新媒體編輯:王新景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