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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就個稅抵扣與網友在線交流,有你關注的問題嗎?

“我們夫妻有2個孩子,一個在上私立幼稚園,一個已經讀國際小學了,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嗎?”

“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我是去年12月20日入院治療腸胃炎,今年(2019年)1月5日出院的,我這種跨年度的醫療費用,如何計算扣除額?是分兩個年度分別扣除嗎?”

“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雇資訊中發現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經任職受雇的部門或早已離職的,該如何處理?”

新個稅制從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國務院不久前發布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明確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住房資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標準、範圍等執行口徑。

不過,在實際操作申報的過程中,不少民眾對政策適用的情況仍有不明確之處,引發社會關注。1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以"落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讓納稅人及時盡享改革紅利(第二期)"為主題開展在線訪談活動。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張峰,電子稅務管理中心副主任陳夢林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關問題與網友在線交流。

以下為問答實錄:

問:我們夫妻有2個孩子,一個在上私立幼稚園,一個已經讀國際小學了,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嗎?

答:通俗的講,納稅人有受教育的子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具體包括四個階段:一是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二是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階段,三是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四是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無論子女上的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是境外學校還是境內學校,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因此,您可以享受每個孩子1000元/月的扣除,兩個孩子可以享受2000元/月的扣除。扣除方式有兩種:您可以選擇由夫妻中的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問:我從稅務機構的宣傳報導中了解到,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已經開始實施了,如果我想享受,應該怎麽去辦理?

答:您要享受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去辦理:一是由您部門按月發放工資預扣稅款時辦理扣除。除大病醫療外,其他五項專項附加扣除,您都可以選擇在部門發放工資時辦理。二是您自行在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可以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內,您本人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構辦理匯算清繳申報。

問:是否個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就不用再報給扣繳部門?

答: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成功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若填報時指定由某扣繳部門申報的,該扣繳部門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過扣繳客戶端的“下載更新”功能下載到您所填報的資訊,無需再向該扣繳部門另行填報。

問:2019年以後發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為確保新稅法順利平穩實施,穩定社會預期,讓納稅人享受稅改紅利,財政部、稅務總局製發了《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以下簡稱《通知》),對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全額除以12個月的數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並入綜合所得後提高適用稅率。

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並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後,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而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同時,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換檔時出現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現象。因此,《通知》專門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請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並入綜合所得計稅。也請扣繳部門在發放獎金時注意把握,以便於納稅人享受減稅紅利。

問:為什麽允許個人放棄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

答: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的優勢是單獨計稅,不與當期綜合所得合並算稅,從而“分拆”收入降低稅率。但對於全年綜合所得較低的低收入者而言,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反而有可能稅負增加。例如,某人每月收入3000元,年終有2萬元的年終獎金,全年收入低於6萬元,不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即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並入綜合所得征稅),則全年無需納稅,如其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需要繳納600元的個人所得稅,造成稅負增加。

問:我家裡有兩位上了60歲的老人需要贍養,如果要享受扣除,我要報送哪些資料?

答:您在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填報相關資訊,主要包括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類型和號碼、以及與您的關係。此外,如有共同贍養人的,還要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類型和號碼等資訊。

問: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雇資訊中發現自己當前任職的部門並不在列表中,該如何處理?

答:“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裡自動帶出的任職受雇資訊是根據全國各地各扣繳部門報送的自然人基礎資訊A表形成,只要扣繳部門當前的稅務登記狀態不為非正常或者注銷,而且扣繳部門報送資訊中將您標記為在職雇員,正常就會將該部門顯示出來。

如果顯示不出來,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雇部門沒有將您的個人任職受雇資訊報送給主管稅務機構或所報送的任職受雇資訊有誤,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雇部門在稅務機構的登記狀態注銷或非正常,或者沒有將您的個人資訊選擇為雇員,或者填寫了離職日期。請聯繫您當前的任職受雇部門財務人員通過扣繳客戶端處理。

問:我在實際工作中有兩個以上的任職受雇部門,我該怎麽去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答:如果您同時有兩個以上發放工資的部門,對同一個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您只能選擇其中的一個部門辦理扣除。

問:同時接受多個學歷繼續教育或者取得多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是否可以同時享受扣除?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個納稅人最多享受一項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扣除和一項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繼續教育支出最多扣除8400元/年(3600元/年+4800元/年),多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不可同時享受,多個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也不可同時享受。

問:個人資訊需要填寫哪些項目?全部需要填寫完整嗎?

答:當前,“個人所得稅”APP的個人資訊中有以下欄目:

1.用戶基礎資訊:系統自動帶出,使用居民身份證外的其他證照號碼注冊,需要填寫出生年月和性別。

2.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需選擇省市地區,鄉/鎮/街道為選填項,手動填寫詳細地址(如街道、小區、樓棟、單元室等)。

3.學歷和民族:選填項,但建議完整填寫。

4.其他:電子郵箱和境外任職受雇國家默認無,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填。

5.稅收優惠資訊:分為殘疾、烈屬、孤老三種情形,根據實際情況勾選,對於殘疾、烈屬需要填報相關證號並上傳證件的電子圖片資料,其中殘疾證號為必錄,烈屬的證號為非必錄。

問:我們夫妻給兒子在老家的省會,用貸款買了一套房子供他結婚時用,房本寫的是我們和兒子共有,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嗎?怎麽扣除?

答:您買房時的貸款,如符合《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則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扣除方式是:經夫妻雙方約定,住房貸款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問:在手機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後提示“未連接到網絡或未獲取網絡權限,請檢查”,但手機網絡正常,能打開網頁,該如何解決?

答:可以嘗試如下方式解決:

1.請檢查您手機設定中是否對“個人所得稅”APP進行了網絡限制。常規操作路徑如下:先關閉“個人所得稅”APP,對蘋果IOS系統手機,點擊“設定蜂窩移動網絡個人所得稅勾選WLAN與蜂窩移動網”;對安卓系統手機,常規操作路徑如下:先關閉“個人所得稅”APP,點擊“設定無線和網絡流量管理應用聯網個人應用中的個人所得稅勾選移動網絡和WIFI”。然後重新打開“個人所得稅”APP。

2.如果確認網絡設定沒有問題,可能是因為網絡不穩定原因所致,請切換到WIFI網絡環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嘗試。

3.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的個人中心中,將“工作地或常住地”臨時切換到其他省市,等業務辦理完成後再切回到實際工作地或常住地。

問:我是部門的財務人員,我們部門該如何獲取員工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答:員工選擇在扣繳部門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將紙質表或電子模板提交給扣繳部門財務或者人力資源部門,也可通過手機APP或互聯網WEB網頁填寫後選擇推送給扣繳部門。

員工通過紙質表或電子模板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需要您錄入/導入到扣繳客戶端軟體;員工通過手機APP或互聯網WEB網頁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您可以使用扣繳客戶端軟體,在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采集模塊中,通過“下載更新”功能進行下載。

問: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時,納稅人需注明與被贍養人的關係。

問:我填報和提交了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但如果沒有及時享受到扣除,應該怎麽辦?

答:您可以先與扣繳義務人聯繫,核實是否收到您報送的相關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並進行稅款計算。萬一出現問題,可由扣繳義務人在接下來的月份代扣個人所得稅時進行調整。如果是軟體操作或者政策執行方面疑問,請您及時谘詢專業人士或當地稅務機構。

問:我在申請專項附加扣除時,為什麽還要提供配偶資訊?

答:根據政策規定,個人在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時,均涉及配偶相關情況。因此,您在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如實填寫配偶資訊。

問:“個人所得稅”APP注冊方式有幾種?

答:“個人所得稅”APP目前有兩種注冊方式:

(1)人臉識別注冊(僅適用於居民身份證注冊);

通過人臉識別手段對用戶進行實人驗證,該方式是通過對實時采集的人臉與警察留存的照片進行比對驗證,驗證通過後即可完成實名注冊。

(2)注冊碼認證注冊(適用於所有證件類型注冊);

納稅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證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到就近的辦稅服務廳進行實名認證登記後申請發放注冊碼,然後採用此注冊碼在“個人所得稅”APP注冊账號,以後憑此账號即可遠程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辦稅。

問:“個人所得稅”APP為什麽要實名注冊?

答:“個人所得稅”APP實名注冊的目的是:

1.為了驗證綁定的账戶是否屬於本人;

2.對納稅人資訊的真實性進行驗證審核;

3.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和涉稅數據安全;

4.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聯網信用基礎。

問:外籍個人的住房補貼、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是否繼續給予免稅優惠?

答:稅改前,用人部門為外籍個人實報實銷或以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住房補貼、夥食補貼、洗衣費、搬遷費、出差補貼、探親費,以及外籍個人發生的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後,新增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等專項附加扣除與上述相關補貼性質類似。為公平稅負、規範稅制、統一內外人員待遇,對上述外籍個人的8項補貼設定3年過渡期,即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乾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住房等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兩者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應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問:我聽公司財務說今年工資要按累計預扣法算稅,您能給我介紹一下嗎,這會對我各月的稅款產生影響嗎?

答:根據稅法及相關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累計預扣法,簡單來說就是將您在本部門年初以來的全部工薪收入,減去年初以來的全部可以扣除項目金額,如減除費用(也就是大家說的“起徵點”)、“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等,減出來的餘額對照相應預扣率表(與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相同)計算年初以來應預繳的全部稅款,再減去之前月份已經預繳的稅款,就能計算出本月應該預繳的稅款。

在實際計算稅款時,部門辦稅人員將本月的收入、專項扣除等金額錄入稅務機構提供的免費軟體後,可以直接計算出本月應該預繳的稅款。之所以採用這種預扣稅款方法,主要是考慮到稅改後工資薪金所得計入綜合所得,按年計稅、稅款多退少補,如果還按照稅改前的方法預繳稅款,將有不少工薪納稅人年終需要補稅或者退稅。而採用累計預扣法,將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對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薪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於年度應納稅款,年終將無須再辦理匯算清繳申報;同時,即使納稅人需要補稅或者退稅,金額也相對較小,不會佔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問:“個人所得稅”APP忘記密碼怎麽辦?

答:忘記密碼時,可在“個人所得稅”APP登錄界面點擊【找回密碼】重新設定密碼。首先需要填寫身份資訊,再選擇一種可用驗證方式,驗證通過後,然後在重置密碼頁面完成新密碼的設定。

問:請問自學考試能否扣除?可以的話從何時開始扣除?

答:只要報名後,考籍錄到教育部門的系統裡就可以開始享受繼續教育每月400元的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不得超過48個月。

問: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雇資訊中發現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經任職受雇的部門或早已離職的,該如何處理?

答:只要該公司給您做過雇員個人資訊報送,且未填報離職日期的,該公司就會出現在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雇資訊中。解決辦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經任職的部門,您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雇資訊中點開該公司,然後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曾經任職”方式。稅務機構會將資訊反饋給該公司,由該公司在扣繳客戶端軟體中把人員資訊修改成離職狀態即可;

2.如果是您從未任職的部門冒用的,您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雇資訊中點開該公司,然後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從未任職”方式,把情況反饋給該公司的主管稅務機構,由稅務機構展開調查。

您點擊申訴後,“個人所得稅”APP相關任職資訊將不再顯示。後續處理結果會通過“個人所得稅”APP主頁的消息提醒反饋給您,敬請留意。

問:複讀可以扣嗎?只要有學籍就可以扣嗎同一學歷繼續教育,扣除時間≤48個月,這個時間從什麽時候開始?接受教育還是2019年1月1日?(接收教育是從2015年開始的)?年考過的會計中級職稱,19年取得的證書,請問可以在19年扣除嗎?另外19年考過的注會,2020.5月之前取得證書,請問是在2019年匯算清繳期扣還是可以選擇在2020年扣除?

答:對於未進入下一階段學習的複讀情形,可以由父母按子女教育進行扣除。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收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您2019年考過注會,2020年5月取得證書,則應在2020年享受職業資格繼續教育3600元扣除。

問: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電子模板哪裡下載?

答:稅務機構為了方便納稅人,提供了多種管道可以下載模板。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可以從各地稅務機構的門戶網站或電子稅務局網站下載,也可以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下載。通過扣繳客戶端下載時,扣繳義務人需在登錄後進入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采集目錄,選擇其中任意一項專項附加扣除入口,點擊導入按鈕,選擇模板下載,即可下載最新的電子模板。

問:我們部門員工流動性比較大,一年換幾個城市租賃住房,或者當年度一直外派並在當地租房子,如何申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答:如果您部門為外派員工解決了住宿問題的,您部門員工就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因為員工本人並未就租房發生房屋租金支出。如果外派員工自行解決租房問題的,如一年內多次變換工作地點的,個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構更新專項附加扣除相關資訊,允許一年內按照更換工作地點的情況分別進行扣除。扣除標準,以主要工作地城市的標準進行扣除。

問:扣繳部門使用的扣繳客戶端登錄後顯示“2018年”和“2019年”兩個藍色按鈕,有何不同?

答:為支持新個人所得稅法的實施,扣繳客戶端進行了較大更新(對原來正在使用扣繳客戶端的,直接打開運行後會自動更新)。扣繳客戶端更新後有“2018年”和“2019年”兩種版本模式:“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於查詢2018年及之前的數據,以及進行稅款所屬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報(含更正申報);“2019年”的版本模式適用於稅款所屬期2019年以後的申報(含更正申報)。可通過系統右上角的“版本切換”按鈕,切換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專項附加扣除報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問:我是去年12月20日入院治療腸胃炎,今年(2019年)1月5日出院的,我這種跨年度的醫療費用,如何計算扣除額?是分兩個年度分別扣除嗎?

答: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支出屬於是第二年的醫療費用,到2019年結束時,如果達到大病醫療扣除的“起付線”,可以在2020年匯算清繳時享受扣除。

問:“個人所得稅”APP解除安裝後,數據還在嗎?

答:“個人所得稅”APP采集的數據都存儲在稅務機構的伺服器上,解除安裝手機APP後,手機上的數據會清除,但稅務機構伺服器上的數據依然會保留。同一手機再次安裝或換其他手機另行安裝“個人所得稅”APP,登錄依然可以看到登錄身份人員原來填報的數據。

問:填報子女教育扣除時,我該怎麽填寫教育終止時間?

答:教育終止時間是指子女因就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繼續接受全日製學歷教育的時點。如果填寫了教育終止時間,從次月起,就不再繼續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您的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即將畢業,但還會繼續接受全日製學歷教育,則無需填寫,否則無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問:個人所得稅APP填寫完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後,選擇推送至扣繳義務人和選擇年度自行申報有什麽不一樣?

答:這兩種方式都可以,您可以使用手機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並選擇申報方式。

如果您選擇申報方式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部門可以使用扣繳端軟體,獲取您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稅款後,向稅務機構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在這種方式下,您可以在預扣預繳期間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後月份補報,由部門在當年剩餘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您選擇申報方式為“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的,納稅人直接向稅務機構提交資訊,扣繳部門無法獲取到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在這種方式下,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才能享受扣除並辦理退稅。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選擇在部門按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醫療扣除的。大病醫療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匯算清繳時再扣除。

問:我兒子現在上大學,參與了學校的合作辦學項目,前兩年在中國讀書,後兩年在國外讀書,現在填寫資訊選擇中國還是境外?證書由境外發放,沒有學籍號,怎樣填寫資訊,是否可以扣除?

答:目前,子女教育允許扣除境內外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僅限於境內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您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關條件,子女前兩年在國內讀書,父母作為納稅人請按照規定填寫子女接受教育的相關資訊;後兩年在境外接受教育,無學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關規定填報資訊,沒有學籍號可以不填寫,但納稅人應當按規定留存相關證書、子女接受境內外合作辦學的招生簡章、出入境記錄等。

問:你們好!非常感謝有此次在線訪談機會,想向您谘詢幾個個稅新政問題:一是如果是2019年12月取得資格證書,納稅人12月工資不能一次性足額扣除3600元(打比12月隻享受扣除了1000元),那余下的2600元是不是就作廢次年不能享受扣除了呢?二是1月申報個稅時所屬期為12月份,申報時仍然使用舊模塊(2018版面),此版面因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不能上傳,是不是意味著1月取得的工資不能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呢?實際所屬期1月份的工資在2月申報時才能享受到這項改革紅利?謝謝!

答:對於第一個問題,如果納稅人當月工資收入不足扣除的部分,可以在年度終了後,通過匯算清繳自行申報辦理扣除。第二個問題,扣繳部門在1月份可以使用舊模塊申報2018年12月份的稅款。納稅人1月份取得的工資可以通過新模塊,按照新稅法規定計算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扣繳部門代扣的稅款在2月份申報入庫,不影響納稅人1月份取得工資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問:APP填報的資訊是否需要列印確認

答:不需要列印。

問:APP填錯了有沒有辦法修改?

答:可以修改,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填錯,或者年度內發生變更,無論扣繳義務人是否辦理過扣繳申報,個人均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進行修改。

問:需要雙方確認的保存五年的紙質資料,只是納稅人向部門直接填報的電子模板和紙質模板才這樣做嗎?自行填的APP和電子稅務局資訊還需不需要列印出來給部門簽字保存?

答:不需要。

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構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資訊辦理扣除。

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資訊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資訊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體,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構。《扣除資訊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

問:員工2019.6月剛畢業,在公司工作了5個月,基本扣除費用是扣除6萬嗎?那專項附加、專項附加扣除是扣一年的還是5個月的?

答:扣繳部門在為員工辦理預扣預繳時,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均按照任職受雇實際月份數計算。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可以通過辦理匯算清繳,減除費用六萬元和扣除年度內按規定可扣除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問:商業住房貸款還清了,現還有唯一公積金住房貸款,可抵扣個稅嗎?

答: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規定條件,采取的為組合貸的形式,在商業貸款還清後,公積金貸款繼續還的情況下可以抵扣個稅。

問:納稅人任職受雇部門在上海市,但日常工作地點在廣州市,上海和廣州均無自有住房。那麽納稅人在廣州發生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於您這種情況發生的租房支出,按照實際工作地點廣州的住房租金扣除標準進行扣除。

問:任職受雇部門在A城市,在A城市發放工資申報個稅,但是被外派到B城市,請問租房扣除標準是按照A城市還是B城市?

答:按照實際工作地B城市適用租房扣除標準。

問:2018年12月份辦理的住房貸款,但是現在還沒批下來,預計2019年1月份批下來,部門現在讓我填寫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采集表報送上去,但是我沒有取得《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資訊表-住房貸款利息支出》中的“貸款合約編號”,應如何處理?

答:納稅人可以待取得相關資訊後填報扣除。如果因為一時資訊不全沒有及時填報也不用擔心,後續月份填報後,也可以按照全年依規定可扣除的額度進行扣除,不影響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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