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建案70年到期後到底怎麽辦?商住和商鋪呢?

文|葉書利

中國人購買的房屋,房子下面的土地是租用的,那麽期限到期後怎麽辦?這是幾乎關乎每個中國人的切身大事。

中國人購買的房屋,從產權的角度來說,地與房是分離的。具體來說,土地是歸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個人則是以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向國家或集體租用的,而地上的房子則是屬於所有者的私人產權。

一般來說,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一句話:地是租賃的,而地上的房屋是私人的。

至於房屋下面的土地到期後怎麽辦?目前對於70年的建案,已有了框架性的解決方案。

A,《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物權法的此處規定可分二塊來理解:

首先,70年的建案,70年產權期限到期後,可自動續期。但續期時到底是免費續期還是繳費續期,無明確規定,因此留下了法律的空白。

其次,非70年產權的商住、商鋪等,產權期限到期後如何走向,“依照法律規定辦理”,但目前沒有其他法律對此作出了規定,因此目前仍是一個待解之謎。

B,《土地法》上對此進一步明確道:“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繼續交錢。”

也就是說,在物權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道: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續期得交錢,但怎麽交,未有明確規定。

C,8月27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則對此作出了最新的解釋: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也就是說,《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對此進一步明確道,70年的建案產權期限到期後“自動續期”,但是“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到此可以明確的是,70年建案的產權,至少在產權上基本上已“永久化”,只是還留下一個法律空白:“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實際上,這個已得到了央府高層的呼應。壹書生注意到,2017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接受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中外記者採訪時,就對記者提出的“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麽辦”問題時回復道:“房子70年產權可續期,無需申請,無前置條件!”

所以概括起來,目前有關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法律疑惑,可總結成兩個問題:

首先,70年的建案,產權到期後可以續期,但續期時如何繳費,仍有待進一步的法律規定。但至少已可以續期了,所以相對地永久化了。

其次,非70年產權的商住、商鋪、工業用房等,仍未有明確規定。所以外界有銷售以混淆概念的方式向你宣傳“商住產權已永久化了”等,那絕對是騙人的,切勿上當受騙。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