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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的女職工,7月1日起「痛經假」最多可休兩天!還有哺乳假……

江蘇女職工們很快就能休 " 痛經假 ";

" 背奶媽媽 " 們將有更多的母嬰休息室 ……

備受期待的新版《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簡稱《規定》)已於 2018 年 5 月 2 日經省人民政府第 5 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可休公假1至2天

記者注意到,對於此前備受關注的 " 痛經假 " 休多少天、怎麼休,終於有了最新版的規定了。其中第九條明確用人部門不得安排國家規定的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應當暫時調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 1 至 2 天;對其他工種的女職工,月經過多或者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機構證明,安排休息 1 至 2 天。

《規定》還積極為女職工謀福利,規定有條件的用人部門,可以每月發放一定的衛生用品或者費用。此外,用人部門安排已婚待孕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應當徵得女職工同意

孩子1歲內,每天可享1小時哺乳假

如今," 背奶媽媽 " 在職場很常見。她們在生育後因工作不能在家做全職媽媽,只得利用工作間隙存儲母乳,晚上背回家給寶寶當第二天的 " 口糧 "。新版《規定》明確女職工在哺乳期內可以休不超過 6 個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80%,超過 6 個月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對於哺乳未滿 1 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部門應當給予其每日勞動時間內不少於 1 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個嬰兒,每天增加 1 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以及在本部門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背奶媽媽們也將有更多母嬰休息室,《規定》明確用人部門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鼓勵有條件的用人部門建立托嬰機構。

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婦科檢查

對於女職工的保護,《規定》還明確用人部門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限制其晉級、評獎等,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約(聘用合約)。每年至少安排 1 次婦科疾病檢查,對年滿三十五周歲的女職工應當增加乳腺、宮頸等專項檢查。此外,對於職場 " 性騷擾 ",徵求意見稿中也制定了相應的條款,要求部門採取措施預防並及時製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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