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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評論 | 保健品成藥物性肝損傷主因,必須以更嚴監管回應

近日,上海兩位專家在權威學術期刊發表的論文。論文顯示,我國藥物性肝損高於西方國家,各類保健品等屬「重災區」。我國普通人群中每年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生率至少為23.80/10萬人,不容忽視。據悉,在我國引起肝損傷的最主要藥物為:各類保健品和傳統藥物(佔26.81%)、抗結核葯(佔21.99%)、抗腫瘤葯或免疫調整劑(佔8.34%)。(澎湃新聞)

過去,大眾輿論針對「保健品」的批評,更多還是集中於其「沒有作用」或「替代藥物使用而耽誤治療」等方面,但隨著越來越多現實案例以及學術論文的力證,保健品本身的危害性一面,正越來越引發重視。最新研究成果顯示,在我國保健品已成為引起藥物性肝損傷的主要因素。從這一角度說,某些保健品就不僅僅是沒用而已,根本就是有害的。或許,保健品之於國民健康的損害,遠超人們原本的想像。專業的回顧性流行病學研究,有助於我們精準理解這一切。

儘管我們說,保健品本質就是食品,應該是安全的、無毒無害的。但這一判斷,只是適用於「通常情況」,總有些「意外情形」是另外一回事。比如說,一些保健品單個來看當然沒問題,可是消費者將各種保健品一起胡吃海吃一通「出事」的概率就驟增了;再比如說,個別保健品還真就沒做到安全無害,尤其是某些小廠家由於生產工藝、流程管控等環節的天然缺陷,最終導致產品可靠性難以保障。

通常,正規藥物都必須在醫師指導下服用。而保健品呢,則是被行銷小哥誘導著、煽動著使用。這種市場形態和商業模式,從根本上決定了,保健品一定會被濫用,而消費者也註定會產生依賴性,這些都給日後引起「藥物性肝損傷」埋下了禍根。此外,保健品大多主打「純天然無毒無害」,對此民眾也是深信不疑。然而事實是,許多藥材原料因種植土壤的重金屬汙染、因保存不當而出現腐敗變質等,均是引起藥物性肝損害的危險因素。

臨床流行病學研究的結論,讓全社會對保健品的潛在致害性有了更為清晰的認知。而我們期待著,類似的學術成果,能夠成為今後優化保健品監管的強力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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