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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APP竊取隱私,用戶維權如何“築牆”?

近日,中消協發布100款APP個人資訊收集與隱私政策測評情況,金融理財、郵箱雲盤類APP評分相對較低。

在收集個人資訊方面,APP普遍存在涉嫌過度收集個人資訊的情況,其中過半APP涉嫌過度收集“位置資訊”。在隱私政策方面,47款APP隱私條款內容不達標,其中34款沒有隱私條款。

中消協為此建議,各應用商店應履行平台審核責任,對於沒有隱私條款的APP應及時下架,當手機APP“越界”,個人維權該如何“築牆”?

29日晚,《央視財經評論》邀請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嶽屾山以及央視財經評論員劉戈做客演播室,深入解析。

伸手“越界” 偷走了什麽?

嶽屾山:竊取的是個人資訊和隱私

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嶽屾山:通訊錄裡,存了多少人的電話和資訊都會被這些APP收集。這屬於收集公民的個人資訊,同時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更嚴重一點來說,是觸及到了網絡安全的問題。

劉戈:越界的動力是利益

央視財經評論員 劉戈:我覺得越界的動力還是利益,中消協的100個APP名單裡面,得分比較高的是新聞類的客戶端,為什麽呢?因為新聞類客戶端的盈利方式靠廣告,所以相對而言,它對你資訊的收集,就沒有那麽強烈的動機。而金融理財類的APP, 它收集的個人資訊越完整,就有更多可能把這些資訊轉換為直接的收益。在這種情況下,它就會更有動力,去試圖收集你更多全方位的資訊。

竊取隱私 改過就行了?

嶽屾山 :違法所得資訊應當銷毀

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嶽屾山:我們有相應的規定,可以對他們進行處罰,或者以違法所得標準處以罰款。按照相關的法規,可以按照100萬左右的最高限額,對相關企業進行處罰。相關的企業修改了服務條款之後,還應該把之前錯誤的做法,所帶來的後果處理清楚。對違法所得的資訊,應該及時進行銷毀,這才是真正承擔責任的處理方式。

劉戈:保護隱私要靠以用戶為本的立法

央視財經評論員 劉戈:今年5月份歐盟通過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其實很有借鑒意義,裡面規定了非常重要的原則,就是以保護隱私,以用戶為本的立法。

舉一個例子,在歐洲人看起來特別敏感的資訊,如果沒有特別的授權,你是不能收集的。其中包括種族、健康情況和性取向等等,如果你想收集,必須要經過用戶的特別授權才可以。

另外,一些資訊的使用權限,都應該在有期限的範圍內才可以進行收集和使用,超過期限就應該刪除。當以用戶為本的規則建立起來以後,企業才會特別去約束自己的行為。

加大處罰 重罰能否治亂?

嶽屾山 :重罰的前提是違法必究

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嶽屾山:重罰的前提是規則清晰,還有一個就是在規則清晰的前提下,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犯錯一定要罰,這樣的規則制定出來才有意義,否則一紙空文放在那毫無意義。

劉戈:合法 合理 透明 簡單 應當成為數據保護的原則

央視財經評論員 劉戈:合法、合理、透明、簡單,這幾條應該成為數據保護的原則。尤其是簡單,現在很多的手機APP都會設定自己的規則在裡面。但是這些規則有的很複雜、繁瑣,有的用戶協定內容甚至長達幾十頁,一般的用戶根本無法分辨、難以理解。而對用戶來說,當我意識到你有可能用我的資訊,給我造成危害的時候,我應該能有便捷、快速的管道來保護個人的數據和隱私。

嶽屾山:保護資訊安全是持久戰

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嶽屾山:保護資訊安全是一個持久戰。首先從立法的角度來講,在立法層面就要設計好相應的規則,我們有相應的法規去給企業劃好條條框框,在規則範圍內做事情。

剩下的就是執法工作了,一定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發現了問題不能僅僅是輕描淡寫地批評一下,或者乾脆當做沒看見,一定要及時來進行處理,才能最大程度發揮法律的作用。

轉載請注明“央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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