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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政策是值得鼓勵的創新嗎?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馬亮

  對這些可能“奇葩”的政策創新留一些包容,多一些耐心,允許適當的試錯,可能是引導和推動政策創新的正確選擇。

奇葩政策是值得鼓勵的創新嗎?奇葩政策是值得鼓勵的創新嗎?

  據媒體報導,為了治理行人闖紅燈問題,廣州市番禺區的交警部門發明了一項獨特政策。過去的通行做法是,如果行人闖紅燈被抓到,就要到指定地點觀看交通警示教育片,接受交警部門的宣傳教育。但是,番禺交警的創新之處在於,給違規行人另一種選擇。如果違規行人趕時間,可以選擇通過微信發朋友圈,曝光自己闖紅燈了,並警示親朋好友不要闖紅燈。

  具體來說,違規行人需要將自己闖紅燈的違規行為,連同呼籲人們遵守交通規則的倡議發到朋友圈。違規行人如果集滿朋友圈的20個讚,或者將朋友圈的內容轉發到10個微信群,就可以獲得交警部門的放行。

  一些人認為番禺交警的這種做法讓人“丟面子”,畢竟人們不希望闖紅燈和亂穿馬路這種不雅行為被認識自己的朋友看到。但是,這項政策的精妙之處就在於恰恰利用了人們的社交屬性,並使闖紅燈行為得到更加有效的警示。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政策也沒有強製性,而且可以利用社交網絡平台宣傳和傳播交通規則,相信可以發揮較好的宣傳教育作用。

  中國許多城市都面臨交通擁堵嚴重和交通事故頻仍的難題,而交叉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違法行為最為嚴重。亂穿馬路、逆行、闖紅燈、翻越欄杆等交通違法行為,既讓非機動車駕駛員和行人處於生命危險之下,也令機動車容易出現事故險情。由於車流量大且機動車不讓人,一些城市出現所謂的“中國式過馬路”,即行人湊成一隊就過馬路,而無視交通信號燈的存在。

  針對闖紅燈等交通違規現象,許多城市的交管部門嘗試了數不清的做法,但是往往都收效甚微。以宣傳教育為例,一些地區要求違規行人擔任宣傳員或協管員,在十字路口執勤,達到一定時間就可以放行。但是,違法行人經常屢教不改,在這方面也會出現警民衝突。也有城市通過罰款來治理闖紅燈行為,但是往往因為罰款額度過低和行人不配合等問題,不得不半途而廢。

  還有城市開發自動攝影和人臉識別技術,通過電子屏、網站等將違法行為的姓名和面孔公之於眾。這種做法希望以儆效尤,但是因為侵犯了行人的肖像權等問題而引起爭議。此外,一些城市奇思妙想,設定專門的欄杆和自動樁,將行人擋在線外。如果有人試圖闖紅燈,這些帶有感應器的設備還會發出警示音,令行人不敢越雷池一步。不過,這種做法成本較高,城市需要專門利用太空來安裝設備,而且效果如何也有待觀察。

  除了在非機動車和行人方面做文章,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入到推動車讓人的政策取向。許多城市都注意到杭州市在車讓人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功,紛紛采取監拍重罰的強硬做法。比如,對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的機動車,一些城市會加以扣分罰款,令駕駛員乖乖就范。得益於無處不在的攝影頭等設備的輔助,這些重罰政策一經執行就產生了立竿見影的效果。這些政策久而久之還推動了社會文化的轉變,使車讓人深入駕駛員的思想觀念。

  上述分析表明,針對闖紅燈和車讓人等交通管理難題,的確需要雙管齊下,從行人和機動車兩個方面同時入手,方能取得最理想的效果。歸根結底,需要認識到行人闖紅燈和機動車不讓行人,並非完全是人的素質問題,而同制度的引導和文化的重塑密不可分。以新加坡為例,建國伊始也面臨類似的問題,但是通過重典卻建立了秩序。一旦人們養成習慣,就會反過來維護制度,並使秩序得以自我持續。

  過去二十年在國際公共政策領域的一個突出創新,就是引入行為科學方面的證據,將其融入公共政策設計和實施。以公共政策的社會性為例,人是社會動物,會更加在乎家人和朋友如何看自己。所以,通過一些不起眼的“助推”,讓政策富有社會性,就會產生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在鼓勵人們去投票或納稅方面,可以在邀請信或電子郵件中嵌入一些資訊模塊,告知收信人其親友已經投票或納稅。相對於完全一樣的宣傳,這種定製化和針對性強的傳播,會產生更加有效的影響。這種政策其實就是認識到人的社會性和社交特徵,並將其嵌入到政策社交之中,從而產生讓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番禺交警的做法符合行為經濟學和循證政策的發展理念,體現了交警部門的創造力。交警部門讓違規行人發朋友圈積讚,一方面會讓違規行人感到“丟面子”,並會因此而牢記在心,累犯的可能性會大大降低。與此同時,違規行人現身說法地向自己的親朋好友宣傳交通規則,也有利於其朋友圈的人們更加深刻地學習領會交通規則。相對來說,這比讓一個陌生人去宣傳,效果會更加明顯。但是,同過去強製性地披露行人的面孔和身份不同,這種自願做法更加人性化,並可以避免行人的厭煩和逆反。據報導,番禺交警采取的教育方式會在部分中隊試點,並可能會在其他轄區推廣。

  十八大以來,許多觀察家擔心中國各地政府會喪失創新熱情,因為官員們的激勵開始從“邀功”轉向“避責”,可以說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但是,從最近一兩年的觀察來看,這種擔心可能是過慮了。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部門在創新求變,推動各個領域的政策創新和管理優化。一些政策看似“奇葩”,但是卻可能發揮意想不到的效果。因此,對這些可能“奇葩”的政策創新留一些包容,多一些耐心,允許適當的試錯,可能是引導和推動政策創新的正確選擇。

  當然,在試點推廣的傳統政策推廣經驗以外,還需要從從試點走向實驗,加強循證政策和行為科學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城市都開始設立公共政策實驗室或設計室,對公共政策開展各種奇思妙想的實驗和“百般折騰”,去揭示最有效的公共政策,並將其在更大範圍內推廣。從全球來看,各國已經建立了上百個大大小小的政策實驗室,其中歐洲就佔了60多家。此外,亞洲的新加坡、泰國等也建立了政策實驗室。因此,我們需要考慮建立類似的政策實驗室,更加科學地開展專門的政策實驗,並對這些政策進行嚴格的評估。由此產生的政策知識,將有助於更加科學地評估政策實驗,並為其進一步推廣積累經驗和依據。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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