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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做微商有多賺?張庭夫婦的公司一年納稅21億元

本文轉載自每日經濟新聞(ID:nbdnews),記者:張瀟伊,編輯:鄭直,原標題為《明星夫婦做微商,納稅21億成上海區百強!林志玲代言,徐崢夫人持股》。

明星創業開公司不足為奇,但能夠放下“偶像包袱”做微商的卻並不多見。不過,中國台灣地區知名女演員張庭及其丈夫林瑞陽的微商事業卻做得風生水起。

日前,上海市青浦區官方微信公眾號“綠色青浦”發布消息顯示,張庭夫妻二人經營的上海達爾威貿易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達爾威”)上榜上海市青浦區百強優秀企業名單。該公司代理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公司2018年度繳稅總額高達96億元新台幣(約21億元人民幣)。

青浦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確認稱,上海達爾威獲得青浦區最高納稅獎,但具體納稅金額還有待確認。

根據該企業相關微博账號發布的資訊顯示,吳宗憲、林志玲、曹格等娛樂圈人士都是該公司合作夥伴,而陶虹(徐崢夫人)更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吳宗憲、林志玲、張庭(最右)出席該微商品牌活動 圖片來源:張庭微博

不過雖然有著耀眼的明星光環,該公司旗下護膚品也曾陷入過品質問題的爭議,而隨著新電商法的頒布,今後微商業務勢必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管。

多位圈內藝人月台

工商資訊顯示,上海達爾威成立於2013年6月,注冊資本22370萬元,所在的行業為批發業。其法人代表和董事長為林吉榮,這是林瑞陽的另一個名字。公開資料顯示,公司注冊了庭秘密、Tin'Secret 、TST等與張庭夫婦所做微商產品相關的多個商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其品牌產品為“TST庭秘密“活酵母護膚品。據官網介紹,TST品牌由張庭老公林瑞陽創立於1996年,而“活酵母”項目由林瑞陽啟動,2014年TST進入電商市場和微商市場,目前旗下有活酵母、冰肌如玉水乳、庭色彩口紅等系列產品。官網宣稱,林瑞陽是“第一位把活酵母菌商品化的人”。

從上海達爾威的股權結構上看,目前公司的前三大股東為上海廣鵬投資管理谘詢有限公司、上海勝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陽投資管理谘詢有限公,分別持股36.45%、33.01%、13.07%。

此外,上海達爾威還有6個小股東,分別是臨沂瑞林建築設計有限公司、北京最陶然服裝服飾有限公司、上海旭豪企業管理谘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遠昶企業管理谘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王文華、匡桂媛。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海旭豪是有張庭老公林瑞陽(林吉榮)、匡桂媛各持股一半;同時林瑞陽還擔任上海遠昶的法定發表人。

此外最值得關注的是,股東北京最陶然為徐崢夫人陶虹個人100%出資的企業。

事實上,在張庭、林瑞陽二人的微博中可以看到,陶虹徐崢夫婦多次為“TST”系列產品月台。相關微博顯示,吳宗憲、林志玲、蔣依依、曹格、吳速玲夫婦等圈內藝人均為公司的合作夥伴,其中林志玲是“TST”相關產品的代言人。

護膚品品質曾受爭議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護膚品曾陷品質風波。2016年曾有消費者崔小姐反映稱自己使用了TST品牌活酵母后卻“爛臉”。為此,崔小姐與TST客服進行了溝通,對方表示這是正常的排毒現象。但崔小姐前往醫院就診後,被診斷為皮膚發炎。

彼時,張庭在微博發表長文回應稱,TST產品“依法合規三證齊全”,且“有專業的第三方檢驗檢疫機構做衛生安全性試驗”。張庭解釋說,“每個用戶的膚質不同,所以會對化妝品產生不同反應”,將會繼續聯繫消費者解決此事。

截至目前,該公司旗下的購物APP“庭秘密”公布了70余種護膚/化妝產品的檢測報告,包括備案檢測報告和感官理化類檢測報告,上述報告的檢測日期均在2017年之後。其備案檢測報告由一家名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相關感官理化類檢測報告的出具方為國家質檢總局化妝品安全重點實驗室。

相關公告顯示,國家質檢總局化妝品安全重點實驗室於2011年12月2日通過核查驗收。

新電商法將加強管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海達爾威的代理不需要代理費或進行囤貨,這一運營模式有別於傳統微商。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月28日下午,一位TST品牌代理在電話中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了代理制度及公司結構,“TST免費辦理會員,零投資零囤貨,公司一件包郵代發,業績越高返點越高,返點在15%~32%。”

作為青浦區“納稅百強”,上海達爾威2018年度的納稅額雖尚無權威定論,但憑借微商生意登頂青浦區的,其營收規模引人關注。事實上早在2017年,上市公司山東華鵬(603021)曾發布公告指出,上海達爾威當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36億元,實現淨利潤11.43億元。此外,TST西南大區負責人阿紫在其微博的個人簡介中寫道,“西南大區旗下800余家集團公司,每月零售銷量破4億,總銷量突破80億。”

不過,隨著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正式實施,“微商”模式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管。對此,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認為,“微商”從相對私人的朋友圈發展到商業化,界限逐漸模糊之後,如何監管是個難題。但新電商法更多地從交易的實質角度出發,著力於市場安全對其進行規範,將社交電商,尤其是微商這種模式放入監管範圍。這有一定的難度但並不是無操作性。

此外董毅智律師提出建議,“微商們應該在法律範圍內合法合規經營,在產業鏈發展及制度變革中尋找適合自己的位置。如果只是靠野蠻生長,最終可能遭到懲罰,還是要扎扎實實做好產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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