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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三天銀保監會開出42張罰單,四大行都在列

繼2018年銀保監會開出近3800張罰單、對銀行業罰款超20億之後,近日,2019年針對銀行業的首批罰單陸續披露。

新年第一周,1月2日至1月4日,短短3天時間內,銀保監會官網公布42張罰單,處罰對象包括國有大行、郵儲銀行、股份製銀行、農商行、城商行、村鎮銀行等機構。

其中,江蘇、甘肅、河南、浙江四家銀監局開出9張罰單,處罰包括農業銀行、興業銀行、郵儲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2張)、稠州商業銀行(3張),罰款共計485萬元;另有14家銀監分局開出33張罰單,處罰包括工商銀行(7張)、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2張)、農業發展銀行、寧波銀行以及多家農商行、農信社,罰款共計1238萬元。

從處罰事由和力度具體來看,貸款業務違規、內控及風控管理不當、虛增存貸款等問題,是這批罰單的監管重點。

在本周公布的這批罰單當中,建設銀行紹興銀行被處最大罰單,250萬元罰款。違規事實主要包括:員工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制度建設不到位、內控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違規辦理網銀業務、違規辦理存折損壞換折業務。

自去年以來,監管空前的整治力度可以看出,嚴懲內控管理失效、嚴控金融風險、整治業內亂象的高壓勢頭仍將繼續。

除內控失效以外,貸款、授信、理財業務違規仍是各銀行機構的受罰重災區。

農業銀行因信用卡業務、虛增存貸款、違反審慎經營原則被罰款145萬元;國家開發銀行因信貸不審慎、貸後風控問題被處以150萬元罰款;郵儲銀行因資金挪用等被處以105萬元罰款;工商銀行因不當收費、貸款三查不盡職被處以80萬元罰款,四人警告處分;中國銀行因虛增存款被處以75萬元罰款;寧波銀行因違規開展同業業務等問題被處以95萬元罰款;興業銀行因超授權授信被罰款50萬元,等等。

此外,監管部門對農商行、農信社等農村金融機構的處罰力度仍在加強。

42張罰單中,針對農商行、農信社等農村金融機構的罰單佔據一半的數量,從違規、違法事由來看,違規發放貸款、貸款資金流入股市、內控不力、掩蓋不良資產等亂象問題依然嚴峻。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金融機構接到了數張罰單,其中:山西平遙農村商業銀行貸款三查不盡職、員工挪用客戶資金,罰款20萬,原董事長、行長等多名責任人被取消任職資格或警告處罰;山西介休農村商業銀行因經營成本轉嫁客戶、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違規掩蓋或處置不良資產,罰款55萬元;山西交城農村商業銀行因違規發放貸款,罰款20萬元;臨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資金違規入股、違規發放貸款,處罰款100萬,多人被警告,三人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內部管理不足、員工偽造變造金融票證、員工挪用客戶資金,被罰款40萬元;山西長治黎都農村商業銀行因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高管人員被處以20萬元罰款。

此外,淮安清河興福村鎮銀行、呼倫貝爾農村商業銀行、上蔡農商行、嵊州瑞豐村鎮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等也皆因貸款流入股市、虛增存貸款等原因被處以罰款和警告。

事實上,以上違法違規處罰案由在2018年中的3800張罰單中早已多有體現,中國銀保監會在《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工作要點》明確了8大項22小項的具體監管推動要點,監管處罰事由一直緊扣政策重點。

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對於金融機構的監管力度也未放鬆。

1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披露一則大額支付罰單。光大銀行武漢分行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被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533,014.35元,並處罰款6,174,929.45元。

同日,平安銀行武漢分行因“侵害金融消費者個人資訊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以及“未按規定設定收單結算账戶”,被處以罰款16萬元。

經過2018年的強監管年,從開年這短短3日的42張罰單可以看出,2019年監管針對金融機構嚴抓亂象的態勢仍將繼續。

在強調資金回歸實體、去杠杆的政策風向下,信貸管理不當、貸款資金違規流向股市、房市的處罰頻率和力度一直較高;對金融機構去通道化的要求,也體現在對同業、票據、理財業務的嚴監管中;此外,整治金融行業亂象,對內控管理、資訊披露、不良貸款真實性以及授信等問題的監管力度也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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