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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腫瘤治療黑幕,留給患者家屬的真相如何?

馬進倉去世後的第 5 個月,女兒馬榮再次踏上曾經的求醫之地上海。

馬進倉來自青海,是一名胃癌晚期患者。2020 年他在上海新華醫院多次接受腫瘤治療,主治醫生陸巍推薦他到上海嘉慷生物工程公司,做不合法的 NK 細胞免疫治療,收費 7.5 萬。

此後,馬進倉於 2020 年 12 月年底病逝。

這名 50 歲的青海司機身故之後,他曾經的主治醫生——上海新華醫院普外科副主任醫師陸巍被北醫三院醫生張煜公開舉報,在醫治馬進倉過程中,存在不規範診療與過度診療行為。而陸巍本人,還曾是上海嘉慷公司關聯公司的原始股東。

此事引發的輿論風波至今尚未平息。4 月 27 日,國家衛健委相關負責人稱,該事件中的基因測序、基因檢測、NK 細胞治療等問題,以及是否有不當利益交換,已請上海市衛健委調查。

事發至今,上海新華醫院及上海衛健部門仍未公開發聲。讓馬榮不解的是,上海方面至今沒有主動向她了解相關情況。

患者家屬到醫院封存病例

5 月 8 日上午,馬榮再次來到上海新華醫院,此行她的目的是封存父親的病歷。

「一想到爸爸可能被錯誤治療我心裡就難受。」她告訴「偶爾治愈」,「事情被這麽多媒體報導後,醫院和上海衛健委至今沒有發聲,上海衛健委也沒有聯繫我了解情況。我想要的,只是一個關於我父親治療過程的真相。」

馬榮說,5 月 8 日在上海新華醫院,兩名工作人員接待了她。在一間會議室等待大約 1 小時後,工作人員拿來將近 10 厘米厚的一遝病歷。病歷共有 13 本——記錄著馬進倉在上海新華醫院 多次接受腫瘤治療的歷程。

這天上午,有關馬進倉的病歷最終被封存,等待醫患雙方做進一步的處理。

馬榮告訴「偶爾治愈」,5 月 8 日中午,她來到上海嘉慷公司的所在地,發現公司大門緊鎖,室內已空無一人。她的父親馬進倉就是在此接受 NK 細胞治療。

此後,她到上海嘉慷公司所在轄區的派出所,以這家公司涉嫌非法經營為由,向警方報案。「因為他們不是醫療機構,但給我爸爸打了 NK 細胞針。」據她轉述,警方表示此事專業性較強,需要等待長寧區衛健委調查之後,才能確定是否受理立案。

5 月 8 日下午,馬榮又來到長寧區政府駐地,打算舉報上海嘉慷公司非法經營、其員工非法行醫,長寧區政府信訪接待室工作人員接待了她。據她說,對方表示若確定受理將電話通知。

一天奔走四地,馬榮覺得事情進展並不十分順利。

「這次事件的發聲,我鼓足了很大的勇氣。」她告訴「偶爾治愈」,「之前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是個有錢人,我一定會請律師打官司,讓事情真相水落石出。可我有自己的家庭,還背負著爸爸因病欠下的債務,只能用現在這種方式,從青海跑來上海,一遍遍地跑醫院、跑衛健委。」

國家衛健委信訪、醫政醫管、法制谘詢專家,北京市華衛律師事務所主任鄭雪倩也關注到此事。

她對「偶爾治愈」表示,目前只有網絡討論,「最後都不可能實現給患者的賠償」。在她看來,馬榮「可以和醫院調解,也可去法院起訴,獲得民事賠償;如果是認為有行政違規的地方,可以去衛健委投訴。」

5 月 8 日,一位接近新華醫院的知情人士向「偶爾治愈」透露,一直到 4 月中旬,新華醫院外科樓 7 樓的普外科病房三區,還有陸巍掛名為「主治醫生」的兩間病房。但輿情發酵之後,病房門上的陸巍名牌已被悄然撤下。

「他(陸巍)在普外科的存在比較『特別』,」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他的上級醫生陳立天畢業於中國醫科大學,而陸巍呢,主要是和師出同門的醫生在一起活動,陸巍和他們在學術、產研甚至生活上的聯繫會更緊密。」

超說明書用藥爭議

5 月 8 日上午,在上海新華醫院,馬榮第一次看到父親的完整病歷。不過令她疑惑的是,病歷內容與主治醫生陸巍此前的公開解釋有所出入。

4 月 23 日,陸巍在接受某自媒體專訪時曾正面回應各種質疑。文中陸巍說,2020 年 9 月中旬,他和患者提及在進行 CT 或磁共振評估後,可以開展 MDT(多學科診療)討論。

「後來 MDT 討論完,大家一致認為,雖然肝髒病灶大小沒有顯著變化,但是腫瘤可能還在進展,或者發生耐藥。」文章中,陸巍如此解釋後來改變馬進倉化療方案的原因。更改後的方案,其藥物選擇及前所未有的「五藥聯用」,飽受業界廣泛質疑。

但是據馬榮描述,5 月 8 日,她在上海新華醫院翻閱馬進倉 9 月、10 月的病歷時,沒有發現 MDT(多學科會診)的記錄,而馬進倉的診療記錄中,也沒有提到有過多學科會診。

一位醫學專業人士對「偶爾治愈」表示,在國內,三甲公立醫院為患者做 MDT 會診,絕大多數都會留下會診記錄,這也是衛生部早在 2010 年發布的《病歷書寫基本規範》中就已規定的。「沒有 MDT 會診單是很可疑的,這意味著沒有證據說明 MDT 會診真的發生過。而且退一步講,只要有過會診,就算沒有 MDT 的會診單,也會在病歷的診療記錄中體現。」

根據某自媒體 4 月 23 日發表的文章,陸巍曾對受到廣泛質疑的「五藥聯用」治療方案作出解釋,稱當時為患者提供了四種備選治療方案,最終,給患者推薦的是「五藥聯用」方案。

不過馬榮說,陸巍並未告訴他們這一方案超說明書用藥的風險。5 月 8 日,她翻看父親病歷,發現其中只有腫瘤患者做化療時常規簽署的《化療藥物輸注知情同意書》,沒有針對「五藥聯用」方案的超說明書用藥知情同意書。

「偶爾治愈」檢索發現,早在 2015 年,中國藥理學會就曾發布《超說明書用藥專家共識》,試圖規範臨床中普遍存在的超說明書用藥現象。

上述《專家共識》提及,臨床診療過程中,在無其他合理的可替代藥物治療方案時,為患者的利益選擇超說明書用藥,而不是以試驗、研究或其他關乎醫師自身利益的為目的使用。

根據《專家共識》,超說明書用藥,還必須有充分的文獻報導、循證醫學研究結果等證據支持,而且須經醫院相關部門批準並備案。

鄭雪倩對「偶爾治愈」表示,在臨床上,超範圍、超說明書用藥並非不可以,前提是要有依法的步驟。「醫學是自然科學,有很多未知領域,應該鼓勵醫生探索。但同時,探索要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進行。它要受法律、政策的限制,有時可能還要受到社會輿論的影響。」

「我們需要探索,但不是無序的探索。」她強調。

事實上,關於腫瘤治療用藥中存在的問題,相關機構可能早有察覺。

早在 2013 年,國家癌症中心就成立了國家腫瘤質控中心,推行腫瘤單病種質量控制,以及各種癌症的規範化診療行為。

到 2020 年 12 月 20 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範了抗腫瘤藥物的臨床應用,並對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的監督管理做了具體規定。

“臨床藥理機構和倫理委員會應當嚴格監督,在開展超適應證和超治療指南的臨床研究上,進行科學論證。”近日,中國科學院院士、國家癌症中心主任赫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這樣說。

而在「腫瘤治療黑幕」事件爆發後,4 月 23 日,捷對媒體公開披露:

「我們將建立腫瘤治療質量控制中心,監管癌症單病種的治療工作。每一個疾病你想瞎治,是不行的,必須按規範的指南和標準去治,如果超出了這個標準,或質量達不到標準,治療部門所在的醫療機構不能達標。」

灰暗地帶的創新療法

此次腫瘤治療事件中,馬榮提供的關鍵錄音顯示,陸巍明確向馬榮介紹了 NK 細胞療法,並推薦馬進倉到上海嘉慷公司做 NK 細胞治療,已替他們談好治療價格。

NK 細胞免疫治療這種療法,也再度進入公眾視野。

公開資料顯示,細胞免疫治療是一種通過激活免疫系統治療癌症的方法,是腫瘤學中一個快速發展的研究方向,其中較為成熟的療法如 CAR-T 療法,在循環系統腫瘤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進展。然而,NK 細胞免疫療法還遠談不上成熟。

「偶爾治愈」此前多方採訪獲知,在我國,NK 細胞免疫治療目前隻停留在臨床研究層面,未獲審批上市,不允許商用。縱使是做臨床試驗,也需經藥監部門審批或登記注冊。

多位業內專家告訴「偶爾治愈」,在這起事件中,上海嘉慷公司為患者做了 NK 細胞免疫治療,行為明顯違法。因為嘉慷公司的經營範圍並不包括醫療服務,無權提供醫療服務。

鄭雪倩借此補充,「《執業醫師法》26 條規定了醫師在臨床可以做試驗性的治療,但須經過醫院醫療質量委員會和倫理委員會同意,還必須有患者知情同意,而不應醫師自己決定。和超說明書用藥一樣,這需要經過醫院的相關流程討論。當然,如果遇到一些緊急情況需要搶救患者,來不及開會討論,那也需要一個專家們會診的意見。」

具體到青海患者馬進倉的案例,此次事件的爭議點之一在於,當事醫師可能和企業存在利益關聯。

但近年來,醫療衛生行業強調成果轉化,一些掌握專利的研究者和醫療機構在這個過程中,很難避免和企業有利益交叉。

對於醫師而言,該如何處理這一問題?

對此鄭雪倩說,「如果醫師是正當的科研合作,必須合法合規。首先,合作企業需要有資質,還得通過醫院質量委員會和倫理委員會去審查合法合規性,這個過程中,審查的專家們就會得出科研到底對患者是不是有益的,有沒有科學依據,有沒有利益交叉的問題。如果不經過這個程序,確實很難控制。」

同時她還強調,「如果醫生有私利收受賄賂和回扣這些行為,就是違規,違反了職業道德,應該受到行業的處罰,也可能會有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

倫理審查與患者知情權

此次青海患者馬進倉的診療過程被曝光後,臨床上「創新療法」和「超適應證用藥」成為討論重點。

還要不要做?怎麽做?諸多業內人士強調,可以做,但需要在監管下做。

接受「偶爾治愈」採訪的多名專家指出,倫理審查在其中應當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2018 年,賀建奎基因編輯嬰兒一事爆出後,倫理審查的重要性一度被廣泛討論。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倫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陸麒在接受「知識分子」採訪時提到,當下,倫理審查已經有了非常快速的發展,倫理審查質量也有了非常好的提升,但是地區差異較明顯,不同等級的醫院其重視程度也相差甚遠,倫理審查質量不一。

「至少大中型城市的倫理審查委員會,已經能夠確保審查形式不走過場。至於一些較小的醫療機構,可能對於倫理委員會的認識程度還不夠,投入較少,可能存在『走形式』。」

以陸麒所在的仁濟醫院為例,醫院針對臨床診療和新技術準入建立了倫理委員會,成員以醫療專家和醫務管理部門人員為主。主治醫生提出這類新的診療方案,在采取多學科互相討論外,會希望倫理委員會給到建議。這時倫理委員會便會介入,最終,給患者制定一個從科學性和倫理性均合適的診斷方案。

她也承認,「這樣專門的倫理委員會審查方式不是所有醫院都有,法規也沒有相關要求。」

此次腫瘤治療事件中,也涉及患者對病情、治療的知情同意權問題。

採訪中,鄭雪倩強調在診療過程中患者知情權的重要性,尤其在醫師做一些創新、探索性療法時,「患者的知情權必不可少」。

「需要強調的是,醫師應尊重患者的權利,充分地與之溝通,告訴患者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治療的選擇,這是醫師的義務。」

不過在臨床中,有的醫生反饋,因為診療壓力,能預留給患者充分溝通的時間非常有限,實際操作中很難進行。

「但這不是高要求,這是作為醫護人員基本的要求,是法律賦予的義務」。鄭雪倩說。

鄭雪倩也注意到醫務工作人員的壓力。「但不能因為忙,說患者不懂,和患者交流是對牛彈琴。這一點說明了,醫護人員沒有尊重患者的權利,只是認為患者是來治病的,治好就行,問那麽多幹什麽?」

「如果病人不完全理解,但經過醫師溝通,患者會信任醫師,覺得醫師是負責的。」她說。

鄭雪倩以自己的實際操作舉例,「協和醫院有很多疑難重症或者複雜手術,或者腫瘤病人的超說明書用藥,我們來幫醫院做律師見證,發現效果很好,減少了糾紛」。

後來她的團隊總結發現,效果好並不是因為有律師見證,而是因為在這個形式下,律師幫助醫師和患者進行了充分的溝通。

「律師會提醒醫師,你這個問題是不是還沒講清楚,或者幫助患者提問,患者沒理解就繼續問。」鄭雪倩說,「所以我覺得溝通過程很重要。醫護人員要保護患者利益,也要保護自己的利益,那就得耐心講清楚,爭取患者知曉。」

撰文:潘聞博 蘇惟楚 裴榮

監製: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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