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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聽歌二十年

上世紀 70 年代,德國埃爾朗根-紐倫堡大學的教授 Dieter Seitzer 因為實在受不了電話傳輸過來的低音質聲音,開始著手研究如何優化聲音信號。沒過幾年,光纖電纜的應用讓電話音質大大改善,Seitzer 便轉向研究如何處理音樂信號。

1979 年,Seitzer 研發出第一個能對音頻進行壓縮的數字信號處理器,這一技術後來被他的學生 Karlheinz Brandenburg 改進並發揚光大。

1995 年 7 月 14 日,在經歷了二十多年的技術研發和標準制定之後,歐洲最大的應用科學研究機構 Fraunhofer IIS 決定,將 Brandenburg 團隊開發出的音頻壓縮技術以「.MP3」作為檔案拓展名。再後來,MP3 成為了這一類型檔案的代稱,而可以播放此類音頻檔案的硬體產品,被稱為「MP3 播放器」。

MP3 的出現最終改變了整個音樂行業,隻不過,它得以在全世界流行,還要從兩個美國大學生在宿舍裡的談話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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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肖恩·范寧剛滿 18 歲,在美國波士頓的東北大學攻讀電腦專業。某一天的宿舍聚會上,愛好音樂的室友向他抱怨互聯網上 MP3 搜索下載的差勁體驗,這讓他萌生了一個想法:很多人喜歡在電腦裡存儲大量的 MP3 檔案,能不能開發一個平台,讓他們通過網絡相互交流分享?

天才加勤奮的范寧說乾就乾,著手開發這樣一款軟體:它可以將所有的音樂檔案網址放到一個集中的伺服器中,並提供檔案的搜索與檢索,用戶可以很便捷地在成千上萬個音樂檔案中,迅速找到自己喜歡的並將其下載到本地。

這一無意間構造出的技術,後來成為對互聯網產生了巨大影響,它被命名為「對等網絡」,英文名為 P2P(Peer to Peer)。

1998 年下半年,范寧開發出的 P2P 下載平台被命名為 Napster 並正式上線,隨後在學生群體中迅速流行,用戶數很快突破了 12 萬。對 Napster 傾注的心血讓范寧無暇關心學業,第二年他便同無數科技屆前輩一樣,選擇退學並全職投入創辦了 Napster 網站。

由於操作簡單下載方便,Napster 成為愛好音樂的網民們最喜歡的網站。他們發現,這裡下載的 MP3 檔案音質與 CD 相差並不大,還不用花費一分錢——這比花費 15 美元購買 CD 劃算多了。

於是,免費的 Napster 在幾個月內席卷了整個美國的各大院校,有的學校全部網絡帶寬中有 30% 都用在了 Napster 上。2000 年秋天,Napster 宣布用戶量達到了 3800 萬,巔峰時期,其用戶數的超過 8000 萬。

Napster 的崛起讓年紀輕輕的范寧收獲財富身家百萬,並在 IT 屆名聲大噪。2000 年 10 月發表的《Time》雜誌上,這個輟學不久的年輕人登上了雜誌封面。

范寧名利雙收,網民可以免費下載音樂也佔了不少便宜,但對唱片業來說這卻是空前的災難。1999 年,美國唱片行業在年銷售額連續三年上漲達到了 370 億美元,隨後在 2000 年衰減至 350 億美元,2001 年則降到了 330 億美元。

Napste 讓幾乎所有的網民學會了如何將 CD 中的檔案轉成 MP3 格式,並在同類型的網站上分享,於是購買 CD 的人越來越少,免費音樂網站們的用戶卻越來越多。利益受損之下,法律成為唱片公司最好的武器。

1999 年 12 月,華納、BMG、百代、索尼和環球五大音樂唱片公司聯合,對 Napster 發起訴訟。彼時,網絡服務中的知識產權在美國屬於新興事物,審判的戰線因此而被拉長。經歷了判決、上訴再判決,2001 年 2 月,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作出了最終裁決,判處 Napster 侵權,並勒令停止促進唱片作品的非法傳播。

版權紛爭的敗訴,讓 Napster 元氣大傷。在刪除了大量侵權作品後,Napster 用戶量急劇下降。之後的幾年裡,儘管肖恩·范寧和後來的繼任者都試圖重振業務,但始終沒能有所建樹。2008 年,Napster 賣身百思買,後被轉手至流媒體音樂鼻祖 Rhapsody,最終消失在互聯網世界裡。

Napster 的敗訴讓唱片公司松了一口氣,卻並沒有讓盜版音樂停止傳播,Kazaa、Grokster、Morpheus 三家音樂分享網站在 Napster 衰落後迅速流行,用戶數總計達到了 7000 萬。由於這三家公司均在美國之外的國家注冊,唱片公司想要通過訴訟迫使其關閉可謂難上加難。

另一個更加無法解決的難題是,即使這三家網站被勒令關閉,用戶也會迅速轉移到其他同類型平台上去,可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一時間,遏製不了的網絡盜版,成為了全行業的難題。

在美國,最終用商業模式和產品創新打敗盜版音樂網站的,是後來因為開發出 iPhone 而被奉若神明的喬布斯。

「2」

當 Napster 被法院判決侵權的同時,蘋果公司副總裁喬恩·魯賓斯坦在日本東芝的實驗室裡,見到了新開發的硬碟產品,它的尺寸只有硬幣大小,容量卻達到了 5G。

東芝的研發人員並不知道這款存儲設備能用來做什麽,但魯賓斯坦卻意外興奮。他找到喬布斯,開口就要了一千萬美元,要買下東芝這款產品的專有權,用它來打造蘋果的全新產品,iPod。

當時,美國最流行的音樂播放器品牌 Rio 旗下的產品只能存儲十幾首歌,這與搭載 5G 記憶體的 iPod 相比可謂小巫見大巫。「把一千首歌裝進口袋」,蘋果公司為 iPod 打造的廣告語,足夠讓競品們不堪一擊。

不過,有著藝術情節的喬布斯顯然不想讓 iPod 成為盜版音樂的幫凶。在產品研發的收尾階段,他讓工程師對 iPod 的軟體進行了修改,使得 iPod 只能單向同步,用戶可以從電腦把歌曲轉移到 iPod 上,卻不能從 iPod 轉出,盡可能地避免用戶利用 iPod 交換盜版音源。

iPod 的塑料包裝盒上,還印著一句簡單的標語:「Don't Steal Music」。

然而,iPod 本身並不能阻止盜版音樂的傳播。同時,無論是 CD 轉製還是網絡下載,都割裂了 iPod 的使用體驗。如何創造一個簡單、安全且合法的下載音樂的方式,是蘋果面臨的新難題。

2002 年至 2003 年 4 月一年多的時間內,喬布斯將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與唱片公司、歌手及音樂家們談判之中,喬布斯的目的很明確,他要拿到五大唱片公司及各大歌手的版權授權,在 iTunes 上出售正版音樂,讓 iPod 的使用體驗變得無縫且直接。

2003 年 4 月 18 日,在終於得到唱片行業的支持後,iTunes 商店正式發布。發布會上,喬布斯痛斥 Napster、Kazaa 等音樂下載平台是「偷竊行為」。他諷刺盜版網站的下載速度以及劣質音源帶來的差勁音質,告訴用戶應該使用付費卻正版的 iTunes 購買音樂:「用 iTunes 下載歌曲,不再偷竊。」

iTunes 最終大獲成功,其發展之迅速甚至出乎蘋果的預料。原計劃 6 個月達成 100 萬首歌曲的銷售目標,在 6 天之內便得以實現。喬布斯稱 iTunes 的成功「將作為音樂行業的一個轉折點被載入史冊」。後來的事實證明了喬布斯的豪言壯語:截止 2016 年,在誕生後的 13 年裡,iTunes 平台總計銷售了 250 億首單曲。

iTunes+iPod 組合的大獲成功也讓蘋果公司賺了個盆滿缽滿。2005 年,蘋果依靠這一業務創收近 50 億美元,佔據公司總收入的一半;至 2009 年,iPod 總計銷售 2.18 億台。iPhone 誕生之前,iPod 是蘋果毫無疑問的搖錢樹,也讓蘋果從一家電腦製造商轉變為最耀眼的科技企業。

美國的唱片行業在喬布斯的幫助下,找到了在互聯網時代絕佳的發展路徑,並讓盜版音樂網站們徹底退出了市場。然而,P2P 的下載技術卻漂洋過海,來到了大洋彼岸互聯網正野蠻生長的中國,並幾乎摧毀了本就飽受盜版困擾的唱片業。

這一切開始於 2002 年,一家未來將成為中文搜索巨頭的公司,上線了音樂免費搜索下載服務,它被命名為百度 MP3。

「3」

2005 年,在香港完成上市的騰訊上線音樂服務,牽頭的吳宵光對負責人朱達欣的期待是,複製 iTunes+iPod 的模式,成為中國的喬布斯。

當朱達欣試圖與四大唱片公司展開談判時,卻無一例外地碰了釘子。唱片公司的負責人提出了他們的疑問:「有免費的百度 MP3 在,騰訊憑什麽能吸引用戶付費?」

2002 年上線的百度 MP3,在百度發展初期對流量的貢獻功不可沒,一度佔據了百度整體流量的三分之一。在與谷歌的戰役中,MP3 下載堪稱百度「本地化」最成功的案例之一。百度 MP3 的操作對用戶來說同樣簡單友好,搜索框中輸入歌手或歌曲名稱,所有用戶上傳的檔案及網址便會跳轉出來,通過迅雷等 P2P 下載工具即可下載。

這幾乎就是一個中國版的 Napster,不過它在運營上更懂用戶。在百度 MP3 首頁,百度建立了十幾種搜索榜單,幫助用戶了解當前的音樂流行趨勢。

幸運的百度 MP3 還趕上了一個好時代。2000 年開始在中國流行的 MP3 播放器,讓它從誕生之日起,便注定會在廣闊天地裡大有作為。

1998 年,從三星分離出來的世韓電子發布了第一款 MP3 播放器,並於 2000 開始進入中國市場。不過,超過 2000 元的價格卻擋住了大部分用戶。

這個難題並不難解決,答案藏在中國最大的電子元器件交易市場,深圳和東莞。嗅覺敏銳的商人們迅速採購了閃存及主控芯片,配上晶振、片感、片阻、耳機等加起來不到 20 個元器件,組合出一套 MP3 播放器並推向市場。很快,數百家 MP3 製造廠商便在華南地區遍地開花,激烈的競爭之下,讓成本低廉的 MP3 價格越拉越低,隨後火遍了中國大江南北。

2002 年至 2007 年間,MP3 播放器與百度 MP3 相互成全,並逐漸將 CD 和磁帶從音樂產業淘汰,唱片市場過渡到互聯網時代,一大批音樂類下載網站、播放器軟體拔地而起:2002 年千千靜聽,2003 年好聽音樂,2004 年一聽音樂、酷狗,2005 年酷我、QQ音樂,2006 年蝦米,2007 年天天動聽,用後來流行起來的詞來說,互聯網音樂就是那時的風口產業。

當然,2000 年左右聲名鵲起的一代流行偶像,也為互聯網音樂的崛起貢獻了足夠強大的內容支持。周杰倫王力巨集林俊傑羅志祥,孫燕姿蔡依林梁靜茹蕭亞軒,五月天蘇打綠 SHE F4,這些被稱為天王天后天團的偶像們,吸引著無數年輕人在互聯網上下載音樂,並用音樂記錄了一代人的青春。

可惜的是,這一代人中的大多數,和他們購買打口碟的前輩們一樣,最珍貴的青春成長在盜版的叢林之中。隻不過,互聯網盜版與之前的盜版 CD、磁帶相比要更加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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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在中國野蠻成長的初期,「免費+分享」的精神被視作這一新事物至高無上的權利,這導致的結果與美國市場一模一樣:互聯網公司賺到了流量,用戶免費聽了音樂,被餓死的卻是歌手、音樂人和唱片公司。100 元的 MP3 加 1 塊錢的網費,你就可以暢聽幾乎所有發表過的音樂作品,而僅有的這點錢,一分錢也沒落在音樂的生產者的口袋裡。

2005 年 8 月 5 日,迅速成長起來的百度在納斯達克上市,當天股價暴漲 354% 成為美股的又一大奇跡。樹大招風,百度遭遇的卻並非空穴來風。2006 年,包括全球知名的七大唱片公司以侵犯資訊網絡傳播權為由,將百度告上法庭。然而,互聯網作為新興產業在法律層面仍然有諸多問題難以界定,最終在當年的 11 月 17 日,七大唱片公司的訴訟被駁回。

受挫的唱片行業普遍認為,《資訊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的相關規定,為搜索引擎提供了避風港:「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搜索、鏈接服務的,如在接到權利人通知書後立即斷開與侵權作品的鏈接,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唱片業的第一次維權行動未能如願以償,與此同時,幾乎所有探索付費音樂的公司也均宣告了失敗,其中比較知名的,是後來受到谷歌青睞、由姚明投資成立的巨鯨音樂。只可惜,它在運營期間始終沒能探索出方向,到 2013 年宣告停止維護。

在盜版音樂一片狼藉的環境裡,電信運營商們卻為音樂付費找到了一條獨特的出路:彩鈴下載。一個值得一提的數字是,2006 年網絡歌手龐龍登上了富比士中國名人榜,位列第八位,而為他的收入作出巨大貢獻的,是《兩隻蝴蝶》這首歌在彩鈴下載市場創下的 2.4 億元的毛利潤。

除三大運營商外,另一家付費音樂領域撕開血路的,是被四大唱片公司質疑過的 QQ 音樂。2006 年,QQ 太空在快速迭代中突然火爆了起來,當年第三季度注冊用戶突破 5000 萬,月活躍用戶超 2300 萬。這給了 QQ 音樂團隊新的思路。於是,2007 年 6 月,QQ 音樂的包月服務以「綠鑽貴族」的形式上線,其中一個最受歡迎的功能是,用戶可以免費使用 QQ 音樂的正版曲庫作為 QQ 太空的背景音樂。

據易觀國際統計的數據,到 2012 年,國內無線音樂市場 96% 的份額歸屬三大運營商,剩下的 4% 則被騰訊奪得。儘管份額不多,並且 QQ 音樂同樣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盜版侵權行為,但騰訊早期在音樂版權上的布局,最終還是為它後來全面贏得在線音樂市場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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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訴訟敗北兩年後的索尼、華納、環球三大唱片公司再次將百度告上法庭,隨後以《愛我中華》詞作者喬羽為代表的中國音樂人集體對百度發起訴訟。或許是受製於越來越嚴重的輿論壓力,12 月 1 日,前環球音樂中國區總經理梁康妮入職百度,這被視為是百度開始重視版權、積極溝通的信號。2010年,百度數字娛樂事業部和百度 MP3 合並成立百度音樂事業部,梁康妮出任總經理。

唱片行業孜孜不倦尋求公平的同時,法律層面對版權的保護也迎來了新的進展。2011 年初,文化部對包括百度 MP3 在內的 14 家音樂網站進行立案查處;4 月底,文化部公布第一批重點音樂版權保護對象,正式從法律層面開始了對音樂行業版權的維護。

3 月,知名音樂人張亞東、高曉松、小柯三人作為代表,與百度進行談判,並提出面向全行業而非音樂人、唱片公司個體的版權解決方案;4 月,百度宣布旗下 MP3 服務開始向相對封閉的正版化模式轉型, 並為此建立新的正版化曲庫,此前的非法 MP3 下載鏈接將從百度 MP3 中消失。

百度終於與唱片公司達成了協定,並斥重金購入了第一批音樂版權。這意味著從 2002 年開始存在的中國最大的盜版音樂源,在發展近 10 年之後退出了歷史舞台。

這一刻來的並不容易,這是法律和音樂行業共同歷經十年之後,終於迎來的一絲曙光。

2011 年,科技領域發生的另一件大事是天才喬布斯的去世。中國互聯網行業緬懷喬布斯的一種方式是,成為喬布斯。8 月,小米 1 代手機發布,智能手機在接下來的幾年裡進入爆發期,移動互聯網也正式開始取代互聯網成為主角。手機 APP 代表的流媒體,成為了新的收聽音樂的方式。

2011 年至 2012 年兩年間,百度依次將旗下音樂產品更名為百度 ting 和百度音樂,但始終沒能挽回大量流失的用戶。2013 年,百度對 7 年前收購的 PC 客戶端「千千靜聽」進行品牌切換,更名為百度音樂 PC 端。然而,PC 已經成為過去,在移動端的音樂爭奪上,百度再也沒能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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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對於中國音樂行業來說可以稱之為分水嶺的一年。這一年開始,互聯網巨頭之間對在線音樂的布局初步形成:

2013 年初,阿里巴巴正式成立音樂事業部,同時宣布收購蝦米網;年底,天天動聽被阿里收入麾下;

2013 年 4 月,與林志玲合唱了一首遊戲主題曲的丁磊進一步實現了自己的音樂夢,網易旗下的音樂 APP 網易雲音樂正式上線;

2014 年 4 月,酷狗與酷我宣布合並成立海洋音樂集團,並計劃在 2015 年年底上市;

2014 年年底,周杰倫新專輯《哎吆,不錯哦》成為華語樂壇首張數字專輯,在 QQ 音樂獨家發行,一周之內銷量破 15 萬。隨後數字音樂成為發行專輯的主流方式,QQ 音樂再一次鞏固了其版權優勢。

不過,盜版侵權的問題仍然沒能徹底解決,於是,從 2014 年開始,各大音樂 APP 之間開啟了一輪又一輪的版權爭奪戰:

2014 年 1 月,QQ 起訴酷我音樂侵權,涉及包括五月天、梁靜茹等知名歌手在內的 400 餘首作品;

7 月,首都音樂產業聯盟對酷狗、酷我進行通報,指出其涉嫌侵權《中國好聲音第三季》音樂作品,要求下架整改;滾石唱片起訴多米音樂侵權,要求下架侵權作品並索賠 14 萬元;

11 月,QQ 起訴網易侵犯其總計 623 首音樂作品版權,法院裁定後勒令網易刪除侵權內容;隨後網易又反訴 QQ 侵權其 200 首音樂作品,要求停止侵權;

同月,環球唱片旗下正東音樂要求天天動聽、酷我、網易、蝦米刪除侵權內容;

12 月,周杰倫所屬唱片公司傑威爾發表聲明,稱網易雲音樂平台涉嫌侵權,要求立刻下架侵權內容;同時酷我起訴網易雲音樂,侵權作品達200首,要求停止侵權並索賠百萬。

侵權的現象在 2015 年法律介入後最終消失。2015 年 7 月,國家版權局下達嚴令,要求各網絡服務商在 7 月 31 日之前,下線所有未經授權的傳播作品。嚴令之後,用戶表示正式進入「雙音樂 APP」時代。

版權嚴令之下最顯而易見的的結果是,音樂市場形成馬太效應格局。2016 年,騰訊收購酷狗酷我合並的海洋音樂集團,一瞬間成為國內最大的在線音樂平台,而與之相對的如多米一類的尾部音樂平台,逐漸消失在用戶視野中。被打包賣給太合音樂的百度音樂,不久前更名千千音樂,除了喚醒老用戶的一點情懷,再也沒能泛起新的漣漪。

騰訊系的 QQ 音樂、酷狗、酷我,阿里的蝦米音樂,以及網易雲音樂,成為了如今的音樂三巨頭。國內市場的另一個玩家,是蘋果於 2015 年開始入華的 Apple Music。

誰也不能否認蘋果的 iPhone 改變了世界,但當年的 iTunes 和 iPod,改變的只是美國。蘋果的音樂服務入華之所以能夠走的那麽順利,是因為在過去的十幾年,在沒有 iTunes 和 iPod 的情況下,中國唱片行業和互聯網行業,在法律進步的幫助下,共同用無數次博弈的方式,撕開的一條維護版權的血路。

這條血路,比當年喬布斯的偉大變革,要困難得多。

「7」

從 1998 年肖恩·范寧上線 Napster 至今,互聯網音樂已經發展了二十年。美國從盜版走向正版用了 5 年左右,中國卻整整翻滾了二十年。

9 月 7 日,騰訊音樂在美國公開申報上市,估值約 300 億美元。從盜版肆虐無路可走,到頭部音樂平台赴美上市,中國的互聯網音樂過去的二十年裡,是一部從零起步的版權變革歷史。而一代代年輕人,也在這部歷史中,不斷改變著收聽音樂的方式和習慣。

從打口碟,到盜版 CD、磁帶,再到 MP3,時至今日,新成長起來的這一代的中國年輕人,終於可以說,他們回憶青春時候的每一段旋律,都是合理合法的正版音樂。

如高曉松去年所說,中國音樂產業即將迎來最好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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