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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大普奔,深圳房東不得隨意漲租 城中村也不例外!

最近,深圳為了穩定租賃市場,又計劃放出“大招”。7月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頒布關於深圳住房租賃價格的征求意見稿,擬從多個方面規範住房租賃市場。意見稿中提出要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還要規範城中村規模化改造和租賃經營行為,其中比較重要的措施是建立租賃行業主體的備案制度和租賃指導價格,也就是說深圳房東不能隨意漲租!

《意見》提出,因為深圳的住房需求居高不下,所以未來增加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建案和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爭取到2022年新增建設和籌集各類住房60萬套,其中租賃住房不少於30萬套。

另外這次也提到了租賃住房用地的供應比例,其中自持租賃住房供應比例不低於30%;租賃住房總體供應比例不低於50%;產業園中工業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佔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最後也鼓勵有資金實力、信用良好的相關企業、機構開展自持住房租賃經營;推動利用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用地、已批未建用地、征地返還用地等存量用地開發建設租賃住房。

而關於城中村房源改造成長租公寓後租金暴漲的現象,《意見稿》裡也提出了規模化改造和租賃經營行為規範。比如合理設置租賃企業準入門檻,引導租賃企業按照承租人的消費結構和支付能力,提供適宜的租賃房源。開展規模化改造的,要給原承租人3個月以上的辦理期限,不得通過提高租金等方式誘導集體經濟組織提前解除租賃合約。

房租方面,《意見》稿也提到要制定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合約范文本,租賃雙方應該在合約期限內嚴格履行合約約定,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克扣押金,承租人應該要按照合約合理使用住房和室內設施,並按時支付租金。

其實,深圳每年都會發布一份《房屋租賃指導租金,》2017年的全市住宅類房屋平均租金是26.1元/平/月,2016年則是24.6元/平/月,相比上漲了6.1%。但實際上,在深圳租房的租金遠比這些指導價格高,主要還是因為深圳租賃市場供求關係不平衡,廣大房東並不會認可官方給出的指導價格,而且也沒有強製性措施確定租金。

這次的《意見》稿對深圳租賃市場的多方面進行了整治和規範,比如租房合約、租金、租金貸、交租方式、雙方義務與責任等等,甚至對近年來非常火熱的長租公寓進入城中村的問題也提到了。2017年萬科在深圳大力推行“萬村計劃”,但2018年爆發了對於城中村改造成長租公寓後租金暴漲的討論,也讓大家對長租公寓的運營產生了疑問。這次《意見》稿實行後,是否能真的改變深圳租房的高成本,還需要時間來驗證。

聲明:本文內容及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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