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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高校副教授被指出軌女畢業生 省紀委巡視組受理舉報

山東建築大學副教授趙某被舉報出軌該校女畢業生並誘導該女生與其發生關係,近日,山東省紀委第十四組巡視組負責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已受理該舉報,目前正按規定程式進行處理。

舉報者王琰(化名)2015年從山東建築大學畢業,她在2017年就曾舉報趙某,稱趙某的行為導致自己“深受心理上的折磨和煎熬”。

而趙某曾於2017年12月7日,以造謠、誹謗侵犯名譽權將王琰告上法庭。法院最終調解,和解結果是王琰不得再發表關於趙某的言論,雙方不得再聯繫。

但王琰仍堅持舉報,她稱趙某顛倒事實,希望趙某能夠澄清事實,並向自己及家人道歉。

針對王琰“被趙某誘導發生關係”的指控,趙某稱“她這樣證據不足”,王琰的行為“害人害己,最好救救她。”

女畢業生舉報副教授,法院曾調解

王琰是山東建築大學土木工程系土木方向2011級的學生,2015年本科畢業。她在舉報信中稱,她在即將畢業之際到趙某的工作室工作後 ,與其保持不正當關係長達一年多,在此期間趙某涉嫌誘導、性騷擾自己,致使自己“深受心理上的折磨和煎熬。”

“我都沒有意識到甚至說不願意承認最初這或許是騷擾和誘騙。他(趙某)說以前有想過,可是後來那種情況怕了,怕別人說師生戀。” 王琰在舉報信中稱。

山東建築大學與王琰同屆的同班同學劉星(化名)告訴澎湃新聞,舉報信中的趙某為該校土木工程學院的副教授,當時在班級教授CAD(管理軟體電腦輔助設計)。

王琰在舉報信中還稱,2017年10月,她曾在趙某上課的教室裡當場揭發他,揭發內容包括趙某和學生保持不正當關係、欺騙誘導學生,後反被趙某以造謠、誹謗告上法庭。

根據王琰提供的《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開庭筆錄,2017年12月7日,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以名譽權糾紛開庭審理該案,王琰到庭。

開庭筆錄顯示,原告趙某一方將王琰在百度貼吧裡發布的關於趙某性騷擾、誘騙等的言論作為證據提交給法庭,表示該言論對趙某造成不良影響及壓力。

原告方同時將王琰在課堂上舉報趙某的影片提交給法庭,認為給原告的名譽造成了損害,給原告的工作造成了干擾。

根據開庭筆錄,歷城區法院最終主持調解,稱當事人自願達成協定,內容包括被告王琰及其父母今後不得在公開場合(包括學校、論壇、微博等)發表對原告趙某的任何觀點或言論,同時原告趙某與被告王琰及父母今後均不得通過電話或微信等方式聯繫對方。

省紀委巡視組已受理舉報

1月10日,王琰告訴澎湃新聞,當時缺乏直接證據證明趙某和自己的關係,法庭並未認定趙某的行為,最終自己在調解書中簽了字,同意接受法院的調解。“在整個過程中我非常痛苦。”王琰稱。

王琰的朋友張儷稱,2018年5月至6月間王琰曾兩次企圖跳湖自殺,後被王琰的父親及時發現。

王琰提供的其與趙某的通話錄音顯示,她曾於2018年8月向趙某質問如何看待兩人的關係,希望澄清自己並不是汙蔑,趙某在通話錄音中說“想大事化小,(你)就是和我玩比較開心嘛,所以我感恩。”

王琰把相關錄音放在了網上,澎湃新聞向趙某求證錄音的真實性,其稱:“我和她之間的事情,我和她都經歷了,都知道是個什麽事情。”

1月10日,針對王琰的舉報,趙某在電話中回應澎湃新聞,趙某稱“我和她之間的事情,我們兩人都經歷過。我對她說的態度已經非常明確,目前紀委部門已介入。”

針對王琰指控趙某涉嫌誘導自己發生關係,趙某稱“她這樣證據不足。”並表示王琰的行為“害人害己,最好救救她。”

王琰稱,她2017年10月向山東建築大學校長辦公室遞交材料,舉報趙某的行為。後校紀委於2018年3月介入調查。

2019年1月9日,山東建築大學紀委趙老師告訴澎湃新聞,學校紀委已多次和王琰進行溝通,溝通情況因涉及女生個人隱私不便於公開,進一步資訊需聯繫校宣傳部進行求證。

1月9日,趙某所在的土木工程學院的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趙某目前仍為該院老師,目前進行正常的教學活動,趙某為副教授,同時在土木學院電腦應用與資訊中心擔任主任。

同日,山東省紀委第十四組巡視組負責受理舉報工作人員回應稱,已受理舉報,按規定程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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