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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在檢察官對面,一個字都不吐露……

零口供,該如何突破?

前不久,廈門市檢察院

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突破了一起零口供的合約詐騙案件

這可是廈門首例哦

今天的檢察故事

就是以這個真實的案件

為藍本創作的故事

犯罪嫌疑人李丁:

零口供的話,

檢察官肯定拿我沒辦法

我是李丁,此刻正坐在吳檢察官對面。吳檢察官的眼角向上抬了下,我知道他在看我身後的鍾。我坐在一塊顯示著紅色數字的電子鍾下面,前面是看守所的鐵欄杆,再前面就是吳檢察官和他的助理小曾。他們是第幾次來提審我,我已經有點記不清了。你知道的,當一個人竭盡全力隱藏自己的過往,有時候會連現在都記不住。

我感到有些悶。我開始懷念看所守外面的空氣,那裡有種甜甜的味道叫做自由。自由是非常寶貴的。這是吳檢察官常對我說的話。當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就看著前面的鐵欄杆,面無表情。只有假裝的冷漠的表情才能抑製住我虛弱而恐懼的內心。

偽裝。我確實是很在行這個。我隻拿了幾張合約,幾個貿易公司的假公章,就讓人相信我能進口國外的三文魚等冷凍品,就能馬上拿到一千八百多萬的投資款。

在檢察官們面前的偽裝非常困難。他們總是能夠在一摞摞證據中抽絲剝繭,逐個逐個地擊穿我本來邏輯完美的故事。既然,無法用故事偽裝,那就沉默好了。我已經想好了,一個字都不說。零口供的話,檢察官肯定拿我沒辦法。

李丁,你不要以為你一個字都不說,就能逃避法律的製裁。我被抓之後,好幾個司法工作人員都和我說過這句話。有的語氣激動,有的無奈。只有吳檢察官在說這句話的時候,語氣平緩,但又會在重點的幾個字那裡頓一下。

吳檢察官的說話方式總是讓人感到權威而真誠。我害怕他的審問,怕在他面前露出更多破綻,有時候又希望被他提審。一個人在看所守裡,心情就像山路一般起伏不定。他在給我講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時候,我的心動了,聽得很認真。當然,假裝的冷漠是必不可少的。有些瞬間,我感覺吳檢察官已經識破了我的偽裝。他也在假裝,假裝沒看穿我。

吳檢察官看了下身後的鍾,對身邊的助理小曾點了點頭。小曾開始收拾他們帶過來的老式的筆電電腦。他們每次來,小曾都要打開那台筆電電腦,吳檢察官說一句,小曾就記一句。筆電電腦的鍵盤會發出富有節奏感的聲音。到需要我回答問題的時候,鍵盤也就因為我的拒絕回答而沉默了。

李丁,我們已經來提審你好幾次,也多次向你說明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你的這個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零口供並不會讓你逃脫法律的製裁,只會浪費更多的司法資源。想想你的家庭、想想你年邁的父母。你好好考慮一下。

說完,吳檢察官站了起來。

檢察官助理小曾:

認罪認罰從寬,

有必要告知李丁這麽多次嗎?

我是小曾,吳檢察官是我的師父。師父剛剛對我點了點頭。我知道今天的提審要結束了。帶來的筆電電腦有些微微發熱。太老舊,其實沒有打多少字。這個叫李丁的嫌疑人在案件的偵查階段基本就不開口,好不容易開口,也是對自己之前的供述全盤推翻。

我們在提審的時候,他總是看著前面的鐵欄杆發呆。記得第一次提審後回來的路上,師父和我說,你看他假裝不和我們交流,其實我的話他都聽進去了。

不會吧?我看他是打定主意要頑固到底,不僅要在偵查階段零口供,在審查起訴階段依然零口供。

哈哈,零口供,我們就想辦法突破它。

好話歹話都說了,怎麽突破啊?

還記得法律規定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嗎?就用這個。

我把筆電電腦裝進包裡的時候,師父還在苦口婆心地向李丁釋法說理,解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我是真覺得師父在做無用功。

既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嫌疑人零口供就零口供唄,我們在這個案件上花太多時間了吧。前幾天的案件討論會的休息間隙,我把加班餐放到師父的桌子上,有些不耐煩地問師父。

師父放下手中的案卷對我說,刑訴法是怎麽規定的?

是有規定檢察官在審查起訴階段要告知嫌疑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但是我們有必要告知李丁這麽多次嗎?

就案辦案,依法起訴當然沒有問題。但是法律既然規定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我們就要給嫌疑人把制度講清楚。而且,這個制度也是我們突破零口供的重要手段。刑罰的目的不僅僅是處罰人,更在於改造人,讓嫌疑人知罪、認罪、悔罪。嫌疑人認罪悔罪,可以簡化庭審程序、節約司法資源,消除嫌疑人的對立情緒,防範案後矛盾。這樣,我們工作會更有意義。

想想你的家庭、想想你年邁的父母。你好好考慮一下。說完,師父起身站起來。我也起身拿起了電腦包。李丁的脖子微微地向前伸了伸,微微張了張嘴,但沒有發出聲音。

師父轉過身來,小聲地和我說,這次應當成了。李丁的聲音是在我們即將離開訊問室的時候發出的。吳檢察官,我認罪、我悔罪,我願意供述一切罪行。

師父側過頭對我笑了笑,轉過身去說,下午我們會再來提審,你要如實供述。我回頭看了看訊問室裡的電子鍾,剛好十一點三十。

車從看所守回檢察院。我們在車上都沒有說話。車窗外的陽光靜靜地落在我身上,感覺真好。

吳檢察官:

終於判了!

希望李丁在監獄好好服刑

我是吳檢察官,我看到李丁直直地望著審判長手上的判決書,儘管他一直在努力地保持表情的平靜,但我知道他很緊張。在審判長開始宣讀判決書的時候,我看了看身邊的助理小曾,她正在看放在我們公訴席上的起訴書。她想核對下我們起訴指控的罪名和依法提出的量刑建議是否有被審判機關采納。

被告人李丁的行為已經構成合約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李丁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公訴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予以采納。

審判長宣讀完這段話的時候,小曾向我微微轉了下頭,我感覺她想和我說點什麽,但是法庭是很嚴肅的地方,她只是看了我一眼。

李丁,你要上訴嗎?審判長宣讀完判決書後問李丁。

感謝檢察官對我的耐心教育,讓我真的得以被從輕判決。我自願認罪認罰,服判,不上訴。

記憶和感慨是在李丁說完他服判、不上訴的時候湧上來的。檢察機關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突破零口供的重大合約詐騙案件,這在全市還是第一次。讓李丁從在偵查階段的零口供,到審查起訴階段自願認罪認罰,達到了法律監督的雙贏多贏共贏,實現了檢察辦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這就是公訴工作最有魅力的地方。

希望李丁能在監獄好好改造,希望刑事犯罪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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