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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孕期要做哪些產檢呢?讓我們來看看吧!

在孕期不同階段,產檢頻率有所不同。通常是在6周進行第一次產檢,之後孕12~28周每四周做一次產檢,孕28~36周每兩周做一次產檢,孕36周以後每一周做一次產檢,整個孕期大約產檢八次以上。凡屬於高危孕婦應酌情增加產前檢查次數。

每一次檢查都會有一些常規的檢查項目,如: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心、血尿常規。

除了一些常規的檢查外還會有一些特殊的檢查項目,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超音波,做超音波的話不要超過3次,一般提倡於懷孕早期,通過做超音波明確是否是宮內正常妊娠或雙胎、葡萄胎等。懷孕中期,大約在閉經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超音波以確定胎兒有無畸形和生長髮育是否正常,因為如果這時發現胎兒不正嘗在閉經20周以內中止妊娠是比較適宜的。懷孕晚期,即閉經36周以後做超音波可以明確羊水多少以及胎盤的功能。在整個孕期大概需要做4~5次彩超檢查,包括:NT彩超、大排畸檢查等。除了超音波還有一些特殊的檢查,比如甲狀腺功能和TORCH檢查,還有唐氏和唐氏篩查。

懷孕三個月內要進行第一次產檢主要檢查胎兒是否在宮內和以及有無胎心

孕13~16周可做唐氏篩查,其目的是篩查唐氏綜合征患兒,原理是孕媽血液裡若乾激素的水準,結合超音波的NT厚度、年齡、既往妊娠史等等,將這些指標放入一個公式進行計算得出風險評估結果。如果是高危人群可能要進一步進行羊水穿刺來明確診斷。

在孕16~20周可進行羊膜穿刺,主要看胎兒的染色體異常與否。此時也可做超聲波檢查,主要看胎兒外觀發育上是否有較大的問題。醫生會仔細量胎兒的頭圍、腹圍、看大腿骨長度及檢視脊柱是否有先天性異常

在孕24~28周可做口服葡萄糖糖耐量試驗,主要篩查孕期是否患妊娠期糖尿病。檢查前要保持8~10個小時不吃東西在這個基礎上先抽取一次血,然後空腹喝75g葡萄糖1小時、2小時後再分別抽取一次血。

實驗結果如果超過空腹>5.1mmol/L、1小時>10mmol/L或者2小時>8.5mmol/L凡事超過任何一個標準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如果準媽媽有妊娠糖尿病,需要採取飲食治療,如果飲食調整後還不能還不能將餐後血糖控制在理想範圍,則需藥物治療。

在孕29~32周的孕婦應產檢需要檢查下肢水腫和子癇前症的發生並且預防早產。

在孕33~35周的孕婦產檢需要超聲波檢查和評估胎兒體重

36周以後就要進行胎心監護的檢查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每一周都要進行一次胎心監護的檢查直到最後的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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