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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女處長受賄4400萬:涉6上市公司 賣畫得3000萬

  來源:梧桐樹下V

  去年10月就一審宣判的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原處長李志玲夥同其丈夫喬某某受賄案,近日又成了輿論熱點,主要是受賄索賄的具體數額、情節被曝光。2017年10月,北京二中院一審判決認定李志玲、喬某某受賄罪罪名成立,判處李志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判處喬某某有期徒刑15年,罰金人民幣2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二人已提起上訴。

  據公開報導,1973年出生的李志玲,博士研究生學歷,畢業後進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工作,從審核員一步步走上處級幹部崗位。李負責上市公司首發和再融資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工作。李志玲的業務水準業內公認,她很了解上市審核標準,不僅如此,李還曾負責制定企業上市審核標準。每年都會參加保薦代表人業務培訓,負責介紹再融資財務審核的相關問題。

  2014年4月,證監會內部機構調整,發行部和創業板部合並。新成立的發行監管部內設9個處室,負責制定上市規則、發行可轉債規則,以及審核IPO檔案、再融資申請檔案等。一處、二處負責主機板、中小板IPO審核;三處、四處負責創業板IPO審核;五處、六處負責再融資審核;七處、八處、九處分別負責發行、發審和綜合事務。

  李志玲在當時的調整後,擔任發行部六處處長,主管再融資財務審核。而她也正是利用職務便利進行權錢交易的。

  行賄企業不乏知名上市公司

  李為多家企業謀求利益,行賄企業名單中不乏知名上市公司,行賄時間則在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前後較短時間內。此外,李還有索賄情節。

  一家準備申報再融資的知名企業邀請李去浙江參觀。回程途中,企業負責人帶她參觀了另一家準備上市的公司,李看後表示基本可以。隨後,她向對方索要財物,該公司上市後,相關人員給予李800餘萬元人民幣。李還曾向某知名上市公司首席執行官索賄人民幣540萬元及奔馳汽車一輛。

  檢察機構發現,2003年至2015年期間,李某某夥同丈夫喬某某(二人於案發前離婚)先後向6家上市公司多次索取或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430餘萬元。

  “藝術品交易受賄“3000萬

  李及其前夫喬某某(案發前離婚)受賄案,有近3000萬元的受賄案款是通過藝術品交易形式、以獲取顯著差價的方式收受的。

  “藝術品交易受賄”隱蔽性強。檢察機構發現,喬某某收受賄賂財物與李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為行賄人謀取利益之間存在多方聯繫。

  喬某某接觸某知名集團負責人後,成批量向其出售國畫、油畫等,恰好是在李負責該集團下屬上市公司再融資財務審核期間。

  “低買高賣”,賣畫5車。從第一次送畫給該集團負責人到案發,喬某某一共送了5車畫。送完畫後,還常常半夜打電話催款。這些物品不通過提供清單、出具收貨憑證等手續進行交付確認,與正常市場交易程式嚴重不符。在此基礎上,經鑒定,涉案藝術品正常市場價格與該集團負責人實際支付喬某某錢款相差6倍以上。

  案發時畫品包裝均未打開,部分畫品品質低劣。在該上市公司集團總部,辦案人員看到了這些畫品。行賄人表示,由於知道畫品價值低,因此,包裝都沒打開,堆放在那裡。

  2015年即被證監會開除

  證監會等多部門收到實名舉報信後,立即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線索展開核查,發現李志玲涉嫌職務犯罪後,立即將線索移交司法機構。

  延伸閱讀:證監會落馬處長李志玲或涉內幕交易:權力大脾氣差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作者:杜卿卿

  面對權力的誘惑,總有人難以自持。6月20日,證監會紀委宣布發行監管部處長李志玲因配偶違規買賣股票被證監會開除,目前其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構。

  “看到證監會微博才知道李志玲被查了,感覺有點突然。”一位證監系統內部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今年“五一”前證監會全系統內進行了一次排查,要求所有人員上報直系親屬資訊,包括身份證號、姓名以及與在職人員的關係。

  因在證監會從業多年,且多次參加保薦代表人培訓,李志玲在業內被不少人知曉,其“強勢”的姿態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發行部權力大,一般脾氣比較差。”一位做上市公司再融資業務的投行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李志玲“很凶”“強勢”的評價在投行圈內早有耳聞。

  發行部、發審委,一直是證監會內部人員違法的重災區。在股票發行核準製下,發行和發審直接決定了企業能否上市、能否融資。權力滋生腐敗,在離市場如此近的證監會任職的官員,也未能幸免。

  上述證監系統內部人士還向本報記者表示,其個人判斷李志玲可能是遭到知情人舉報,“監管層應該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證據,且很可能牽扯多方。”

  “可能是被知情人舉報”

  李志玲在證監會從事再融資審核工作多年,此前在發行部審核四處工作時,每年都會參加保薦代表人業務培訓,負責介紹再融資財務審核的相關問題。

  2014年4月,證監會內部機構調整,發行部和創業板部合並。新成立的發行監管部,內設9個處室,負責制定上市規則、發行可轉債規則,以及審核IPO檔案、再融資申請檔案等。一處、二處負責主機板、中小板IPO審核;三處、四處負責創業板IPO審核;五處、六處負責再融資審核;七處、八處、九處分別負責發行、發審和綜合事務。

  李志玲在這次調整後,擔任發行部六處處長,主管再融資財務審核。與IPO審核相比,再融資審核更容易與二級市場形成“互動”。“相對而言,面對IPO審核投資者的起點是一致的。但是再融資不是。”上述再融資業務投行人士表示,IPO不會出現內幕交易,但是再融資過程中容易出現內幕交易。

  證監會6月20日表示,李志玲之所以被開除,正是因為其配偶違規買賣股票。同時,因為涉及職務犯罪,李志玲被移送司法機構。

  “再融資審核,只要遞交了材料,審核人員就知道了。”上述證監系統內部人士表示,雖然再融資審核容易出問題,但要真正“坐實”證據並不容易。現在資訊傳遞的鏈條越來越長,通過不斷的“拆”、“轉”,將交易行為跟账戶之間的關係藏得越來越隱蔽,就算發現線索,真正立案也很難。

  與去年底“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局長李量涉嫌違法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的模糊資訊相比,證監會紀委對李志玲被開除和移送的通報非常詳細。

  “李志玲可能是被知情人舉報。”上述證監系統人士向本報記者分析道,“相信她丈夫不會用自己或直系親屬的账戶去買賣股票,開戶都有記錄,而且2012年證監會內部全面排查過一次。”他認為,監管層應該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證據,且很可能牽扯多方。

  證監會內查更新

  強勢態度的背後,是巨大的權力支撐。從證監會歷次“失足”官員的履歷可以看到,發行部、發審委是重災區。

  早在2004年,原證監會發行部發審委工作處副處長王小石就曾突然被檢察機構帶走。隨後,反貪檢察官以涉嫌受賄罪對其正式提請批準逮捕。

  除李志玲案外,最近的案件是今年3月,第六屆創業板發審委兼職委員胡世輝因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另一位頗受關注的被查官員是原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局長李量。2014年12月1日(周一)晚間,證監會宣布其因涉嫌違法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據知情人士回憶,李量是周一中午才被確定涉嫌違法違紀,證監會當天晚間對外公布。

  李量被查前後,證監會內部反腐氣氛迅速升溫。

  2014年7月初,有消息稱中央巡視組進駐證監會,關閉系統並調取敏感數據。不過該消息隨後被否認。有相關人士解釋稱,中紀委進入證監會,屬於2014年國務院開展全面督查經濟工作的一次例行檢查。國務院督察組對證監會督查的重點內容包括“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簡政放權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等。其中,中紀委監察部主要是配合國務院督察組工作,並非傳聞中的中紀委“專項”調查或者巡視。

  不過,今年年初,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的召開,讓證監會對從業人員以權謀私行為的監管有所加強。在1月23日召開的證監會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證監會主席肖鋼明確提出,要對從業人員“利用非公開資訊數據謀利”的行為進行嚴查,“監督執紀要動真碰硬,直指內部反腐”。

  在肖鋼看來,動真碰硬,就是要加大對廉政風險較高的權力部門、關鍵崗位的監督力度,“要重點查處利用行政許可權、稽查辦案權、行政處罰權和監管檢查權進行權錢交易、利用非公開資訊數據謀利、進行內幕交易和違規買賣股票等行為。”

  今年以來,證監會對市場的監管不斷加強,啟動“法網行動”對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進行打擊。上述證監系統內部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目前證監會也在加強內部自查,特別是針對違規炒股等問題。

  “‘五一’之前,要求統計上報證監會系統內人員親屬的資訊。”該人士稱,上報資訊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碼、姓名,以及與在職人員關係。他告訴本報記者,相關人員入職時都會被要求簽訂相關承諾書,清理自己的證券账戶,但是這一次又要求統計上報,進行大範圍排查。

  “有了身份證號和姓名,就可以查到開戶記錄、交易記錄,以及每一筆交易的時間、金額、數量。”他表示,監管層若更進一步調查,還可以到銀行查到資金往來。

  注冊製還有“最後一公里”

  伴隨IPO注冊製改革,證監會工作重心逐漸從審批向監管轉移。證監會上市部、機構部、私募基金監管部門等分別對所轄領域進行日常監管,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股轉系統以及滬深交易所自律管理。除上述部門外,證監系統內部還有一支稽查隊伍,包括稽查局、稽查總隊、36家證監局、滬深專員辦近800名稽查力量,由稽查局統一指揮,協同合力辦案。

  自注冊製改革提上日程以來,證監會越來越“忙”—不但要全力出動稽查力量,維護資本市場公正、公平,還要內部反腐,搬走改革的“絆腳石”。

  但是,相對於數千家上市公司、新三板企業,一萬多家私募機構,近百家公募基金,百餘證券公司及大量期貨公司、谘詢機構等,800人的稽查隊伍顯然捉襟見肘。相對於包括證監局、交易所、結算公司在內的整個證監系統,人員不多的紀委班子也是疲於奔命。

  根據“以資訊披露為核心”的注冊製改革方向,未來在公開的市場環境下,以上的問題就不再是問題。在此之前,證監會需要經歷的是痛苦的下放審核權力的過程。根據證監會高層此前的說法,以及《證券法》的修訂進度,預計注冊製最快有望在10月份之後實施。

  審核權下放,還有“最後一公里”。

責任編輯:張海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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