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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老虎審判季:證監會女處長受賄4430萬 獲無期

  金融老虎審判季:證監會女處長獲無期

  時代周報記者 吳平 發自廣州

  近來,金融領域落馬官員的審判季來臨。不久前,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原處長李志玲案一審宣判。李志玲及其丈夫(兩人於案發前離婚)被控多次索取或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430萬元,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判決,李志玲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另外,其丈夫喬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罰金人民幣2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無獨有偶,6月14日,原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受賄案也在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項俊波被指控在2005–2017年期間,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合計1942萬元。項俊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此前,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網公布,銀監會原黨委委員、主席助理楊家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於 4月26日開庭審理,楊家才當庭認罪悔罪。

  隨著金融領域反腐力度的不斷增強,對腐敗官員的審判也在陸續展開。

  受賄4430萬

  6月10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網轉發《新華每日電訊》的一則報導顯示,近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原處長李志玲案一審宣判。檢察機構指控,2003–2015年期間,李志玲夥同丈夫喬某某,先後向6家上市公司多次索取或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430餘萬元。

  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李志玲和喬某某受賄罪罪名成立,判處李志玲無期徒刑,判處李志玲的前夫喬某某有期徒刑15年。二人已提起上訴。

  李志玲曾經待過的證監會發行部,其機構設定以及負責業務,多年來也歷經變化。

  2003年底,證監會發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中國的股票上市正式進入上市保薦時代。

  中國資本市場也由此逐步確立了由保薦制度、發審制度、承銷制度構成的核準製遊戲規則。但是,卻也滋生了許多腐敗案例,證監會發行部一度成了重災區。

  2005年,IPO和再融資業務分開審核。當時,證監會發行部增設了三處和四處,此前IPO和再融資的檔案審核都是統一交給發行部一處、二處負責,前者負責申報材料中的法律檔案審核,後者負責申報材料中的專業性業務檔案審核;增設機構之後,由一處、二處負責IPO相關資料,三處、四處負責再融資相關的材料審核。

  李志玲出生於1973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接受了金融學博士研究生教育,曾與老師吳曉求等人發表共同署名的論文《金融市場發展的回顧與展望》。

  李志玲1999年前後進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工作,從基層審核員做起,似乎頗得賞識,與曾任證監會主席的長官發表共同署名的論文。

  李志玲在證監會發行部擅長的是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業務,按照證監會2005年增設處室之前的劃分,應當屬於二處工作的範疇。

  2012年,證監會展開了大規模的輪崗,彼時,有媒體評論此舉是為了“打破原有利益格局,重塑行為規範”。最主要的變動,就是掌握重要審批權力的發行部各處室長官,被輪崗到非二線崗位。據媒體統計,輪崗涉及的處級以上幹部共41人,其中發行部副主任、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副主任、發行部審核一處處長、發行部綜合處處長、發行部綜合處副巡視員等職位都在第一輪輪崗就公布於眾。

  此次發行部大換血,給李志玲的仕途創造了機會,她從發行部調研員的職位升任到發行部四處處長。

  2014年,證監會進行內設機構和職能調整,發行監管部、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合並為發行監管部,下設9個處室。

  李志玲在這次變動中,改任為發行部六處處長,主要負責再融資的財務審核。有媒體報導,李志玲作風幹練,業務能力突出,“經她報送材料的企業,基本一路綠燈”。

  再融資指的是已經上市的公司,進行配股、增發股份或者發行可轉換債券,從而在證券市場上再次進行融資的行為;而對應的首次融資,則通常指企業通過IPO公開發行在股票市場進行的融資。

  “在證監會的工作流程中,發行部對再融資項目進行審核,能夠過關的企業才可以向發審委遞交材料並上會討論。而發行部各個長官和工作人員,如果經自己審核的項目在後續環節出了問題,亮起紅燈,則在仕途上就相當於損傷了羽毛。”證監會一位職員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在審核期間,券商保薦人以及上市公司高層,都會在金融街隨時待命,隨叫隨到給證監會相關審核人員解釋行業、財務等知識,甚至被叫到相關長官辦公室耳提面命。”上述證監會職員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李志玲和她在證監會發行部的一些同事,都沒能抵擋住巨大利益的誘惑,淪為腐敗分子。

  事發內幕交易

  2015年6月20日,42歲的李志玲落馬。證監會當天在官網上宣布,“李志玲配偶違規買賣股票”,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李志玲作出行政開除處分,同時,因涉嫌職務犯罪,李志玲已被移送司法機構。證監會措辭嚴厲地強調:“我會將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從嚴管理、從嚴要求,對違法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

  在檢察機構公布的細節中,李志玲在2003-2015年期間,利用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的職務便利,夥同丈夫喬某某先後向6家上市公司,多次索取或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430萬元。

  但是,此前證監會官網上公布的違規買賣股票的情節,並沒有作出披露或處罰。而據媒體報導,李志玲之所以東窗事發,原因是證監會等多部門收到實名舉報信,從而組成聯合調查組順著線索展開調查,並在發現她涉嫌職務犯罪後,立即將線索移交給了司法機構。

  根據檢察機構向媒體披露,李志玲為多家企業和證券公司謀求利益,通常經熟人介紹,李志玲與準備上市或再融資的企業見面,如果基本情況沒有太大問題,她就會向對方索要財物,每單索要金額800萬元、500萬元不等。

  在李志玲被查實的4430萬元受賄中,有3000萬元左右是通過藝術品交易、獲取顯著差價的方式收取的。

  通常李志玲談妥一樁生意之後,丈夫喬某某就會出面與相關企業接觸,成批量向其出售國畫、油畫等,經鑒定,涉案藝術品正常市場價格與企業實際支付給喬某某的錢款相差6倍以上,多年下來,喬某某總計送出了5車畫,送完畫後,還常常半夜打電話催款。

  而李志玲的案件,還僅僅是冰山一角。

  原證監會發行部發審委工作處助理調研員王小石,在2002年收受賄賂款72.6萬元,為鳳竹紡織在IPO過程中謀取不正當利益,2005年12月,王小石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2萬元。

  原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肖時慶,2011年被河南省高院因受賄罪和內幕交易罪判處死緩。他在2006年青島金王IPO過程中接受賄賂,此外還在九芝堂國金證券等多隻股票IPO或再融資方面受賄,總計查實受賄金額為1546萬元,另外,他還在相關公司資本運作期間,用內幕交易買賣股票,獲利1億元。

  原證監會發行部一處處長、創業板發行部副主任李量,在2012年證監會發行部大換血的輪崗時,從創業板發行部副主任的位置輪崗到證監會機構黨委副書記,李志玲則在那時輪崗到發行部六處處長的位置。李量2016年被檢察機構指控,自2000-2012年,為樂視網康美藥業等9家公司IPO過程提供幫助,收受賄賂總計694萬元,截至2017年11月,判決卻還沒有下達。

  原證監會發行部三處處長劉書帆,同樣是在2012年的輪崗中履新,主要負責創業板企業首發上市的法律審核工作。2015年8月,劉書帆因涉嫌內幕交易、受賄、偽造公文印章等罪名,被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原證監會發行部主任、證監會副主席姚剛,於2017年8月以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並采取強製措施。據官方披露:“姚剛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濫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審判季來臨

  這些金融官員被檢察機構起訴之後,大多在庭審過程中當庭認罪悔罪。

  例如, 6月14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原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受賄案,指控他2005-2017年期間,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合計1942萬元。項俊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4月1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原中國人民保險集團總裁王銀成受賄案,指控他2006-2016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取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870萬元。王銀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2016年11月,原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局長李量在江蘇省揚州市中級法院接受開庭審理並被指控受賄694萬元後,也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但被控受賄金額最多的李志玲夫婦,在一審判決之後,選擇提起上訴。

  反腐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金融業的反腐力度正越來越大。

  腐敗官員從落馬到被雙開的時間跨度,在2015年前後的案件中,有時候要達到2年,但是進入2017年的案件卻縮短到半年甚至2個月,例如項俊波案耗時167天,王銀成案132天等。

  在金融領域,落馬官員的級別較高。據統計,自十八大以來,金融領域共有10名中管幹部落馬,包括:原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原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原證監會主席助理張育軍,原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總裁王銀成,原農行副行長楊琨,原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副總經理戴春寧,原中國華融資產管理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原財政部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莫建成,原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

  隨著越來越多的案件陸續開庭審理,過往金融行業的許多內情正得以不斷披露,而對於我國金融行業來說,這些都將是寶貴的經驗和教訓,同時有助於金融行業實現高品質發展。

責任編輯:陳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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