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收緊公積金政策,這3種情況不能再提取!
21世紀經濟報導 21財經APP 杜弘禹 廣州報導
對於異地購房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各地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階段性停止實施該類型提取政策。
對於炒房者而言,許多地區的“公積金提取”這扇門,正迅速關上。
7月19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警察廳、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重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並強調提取政策要向首次置業、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和在戶籍地或繳存地購房等情況傾斜,以及要加大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
同時,一些情況被明確將不得申請提請住房公積金,主要涵蓋3類:
一是對於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係購房和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等情況,不允許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是對於異地購房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各地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階段性停止實施該類型提取政策;繼續實施該類型提取政策的地方,要嚴格審核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資格;
三是嚴格落實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有關政策,原則上必須通過全國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轉移個人住房公積金,不得選擇通過離職提取方式提取。
《通知》還強調將加強內部管控,建立信用制度。這包括將審核工作貫穿到提取業務全過程,不能夠僅停留在提取資格一次審核,並且在提取期內也要增加核查、抽查工作,尤其在管理中心取得新的資訊查詢管道之後(如與其他部門資訊聯通,或與異地城市建立互查機制),要對已審核通過的提取業務進行再審核。
同時,要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歀資訊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建立繳存職工個人信用檔案。對於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要記載其失信記錄,並將記錄隨資金轉移接續而轉移。
此外,《通知》還要求開展集中治理,包括對涉嫌偽造和使用虛假材料的組織和個人,要及時向警察等部門移交問題線索,協助對其依法懲治。
責任編輯: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