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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談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立法:核心問題是利益衡平

圖為長江經濟帶生態修複與環境保護法律論壇現場。 劉賢 攝

中新網重慶12月7日電 (記者 劉賢)7日,首屆長江經濟帶生態修複與環境保護法律論壇在重慶舉行。環保和法律界專家圍繞如何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建言獻策。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秦天寶認為,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立法的核心問題是利益衡平。他提出應注意“如何運用法律手段界定經濟帶、經濟塊和生態塊、生態帶之間的利益邊界”“如何建立協調、平衡各種利益關係的程式性和實體性規則”等問題。

秦天寶認為在立法模式上,需要從分散多頭立法向多維綜合立法轉變。在重要制度上,需要從單維管制向多元治理轉變。具體而言,建立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要體現流域性特點,依據問題和需求進行類型化,分類設計相應制度、輔之以保障性的配套制度,形成制度體系。

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山東大學生態文明與環境資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張式軍認為,長江流域立法需確立五大制度:河長制度、流域規劃和空間管控制度、生態補償制度、環境責任制度、多元化糾紛解決制度。

生態環境部規劃院研究員張紅振表示,可從四個方面出發,提高長江經濟帶典型環境汙染案損害賠償救濟成效。其一,針對當前環境汙染多發案頻發案專項治理,提高環境損害鑒定與賠償的威懾力。其二,選擇環境汙染行政經濟手段應對薄弱領域,選擇典型案件擴大賠償救濟力度。其三,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理論技術體系和損害賠償工作機制。其四,提高損害賠償資金到位效率,用於受損的環境生態恢復和體現環境公平正義。

德恆律師事務所環保法律師周建勳提出,環保已成為多行業發展的新“命門”,企業高管涉刑率陡增也成為新的趨勢。建設有擔當的中國企業應當高度重視環境法律風險,主動防控環境法律風險,主動開展企業環境法律風險評價,將環保內化為企業剛需,才是新時代背景下企業發展的新路徑。

據悉,此次論壇由中華環保聯合會、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主辦,未來將由覆蓋在長江經濟帶即上海、江蘇、浙江等11省市的德恆長江沿線分支機構輪流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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