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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請注意!兒童明星感冒藥「艾暢」已被註銷

最近氣象轉冷,患上感冒的孩子多了起來。那麼,該給孩子用什麼葯呢?

為了這事,家住南坪的周女士特別迷茫,以前孩子感冒吃過醫生開的「艾暢」,效果還不錯,可現在「艾暢」被註銷了,家裡留下來的葯,也不知道還能不能繼續吃?再加上前一陣國家葯監局要求蒲地藍修改說明書,寶寶及孕婦慎用,如今還真不知道孩子感冒了用什麼葯好。

重慶晨報記者從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今年6月,國家葯監局發布了《關於註銷多潘立酮混懸液等5個藥品註冊批準證明檔案的公告》,包括小兒偽麻美芬滴劑(艾暢)在內的5個品種,經企業主動申請註銷。如果醫生還開這些葯,你可以說不!

而對於家長的擔憂,醫生也有話說:不建議家長自行購買感冒藥服用,孩子感冒了,應及時到醫院就診。

大吃一驚

孩子服用後嗜睡,家長髮現葯已註銷

進入11月以來,隨著氣象轉冷,兒童感冒進入多發期,記者從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以下簡稱重醫兒童醫院)獲悉,近日,感冒患兒比之前增加了一到兩成。

孩子感冒了用什麼葯好呢?這是不少家長關心的問題。

家住南坪的周女士也正為此憂心,這幾天,孩子感冒了,有點咳嗽,她打算自己在家給孩子吃點艾暢。

「這也是之前醫生開的葯,誰知上網一查發現,艾暢竟然被註銷了!」周女士也不清楚剩下的葯還能不能吃?

而在重醫兒童醫院門診大廳,討論曾經的兒童明星葯——艾暢的家長也不少。一位家長匆匆來到醫院,原來,前不久她兩個月大的孩子感冒了,有醫生給她開了艾暢,結果發現孩子服用後明顯嗜睡,叫都叫不醒,她這才發現艾暢早在今年6月已經註銷了。

值得留意

兒童明星葯艾暢和嗎丁啉別吃了

家裡剩下的艾暢還能不能吃?孩子感冒了吃什麼葯好?

重醫兒童醫院藥劑科劉彬副主任介紹,艾暢是一款兒童復方感冒藥,其主要成分為偽麻黃鹼和氫溴酸右美沙芬。

右美沙芬屬於中樞性鎮咳葯,主要用來緩解咳嗽癥狀。但鎮咳的同時也可能會存在抑製中樞神經,進而抑製呼吸以及窒息的風險。目前國際主流學術界對於這一類止咳藥物的態度也是一致且明確的:6歲以下不推薦使用,4歲以下不建議使用。

而偽麻黃鹼是縮血管葯,可以減輕鼻充血,緩解鼻塞,但這個效果在兒童中未證實;同時偽麻黃鹼有神經興奮作用,可能導致心率快、失眠、焦躁、興奮、眩暈等問題。現在不主張6歲以下感冒孩子使用縮血管葯。

今年6月,國家葯監局發布了《關於註銷多潘立酮混懸液等5個藥品註冊批準證明檔案的公告》,經企業主動申請註銷了多潘立酮混懸液(嗎丁啉)、小兒偽麻美芬滴劑(艾暢)、注射用重組人生長激素、西美瑞韋膠囊和門冬胰島素注射液5個品種的許可證。

而其中,兒童明星葯艾暢和嗎丁啉為不少父母所熟知。

註銷緣由

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正在逐年完善

曾經的明星葯為何會被註銷?

劉彬副主任認為,這首先與我國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正在逐年完善有關。根據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顯示,兒童服藥的不良反應率是成人的兩倍,而新生兒更是成人的4倍。兒童用藥安全仍需進一步加強,尤其是兒童處在生長髮育過程中,藥物的不良反應和毒副作用的傷害,更加不容忽視。

劉彬介紹,合理用藥的第一條就是安全,其次才是有效、經濟、適宜。因此,國家也在逐步調整一些藥品的說明書,一些企業也在主動申請,比如嗎丁啉口服液、艾暢的註銷。根據國家葯監局發布的公告,就是企業主動申請註銷的。

此外,劉彬認為,企業是以「調整銷售策略」註銷,可能也與兒科用藥產量不足,導致廠家生產動力不足有關。兒童指0-18歲,根據生長髮育,兒童用藥劑量是個體化的,廠家生產藥物的時候,往往滿足小孩子,就滿足不了大孩子,生產的量就可能更少。而目前感冒藥比較多,這個葯並不是不可取代的,所以導致企業調整生產策略。

6月1日前產註銷葯 品質沒問題 須在醫生指導下服用

需要提醒的是,艾暢這類復方感冒藥被註銷,並不意味著藥品本身問題,也不是因為沒有療效,而是考慮到安全性問題,主要與它的副作用有關。

劉彬提醒,如果生產批號是公告(2018年6月1日)前生產的,相關批準文號是有效的,藥品品質是沒有問題的。而從臨床醫生反饋來看,認為艾暢的使用效果是很好的,前面也一直在用。

但這個葯是處方葯,一定要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服用!

劉彬介紹,目前,重醫兒童醫院已經停用這個葯,不排除有的醫院、藥房可能會有一些庫存。

但不建議家長自行購買感冒藥服用,如果家裡還有這種藥物,也最好不要再給孩子服用。因為有的家長覺得效果好,就會導致過量服用。而在本身就容易出現不良反應的情況下,如果過量服用,副作用就會加大。

劉彬說,如果孩子患上感冒,應及時到醫院就診,以免延誤病情。

賣5月31日後

所產註銷藥品

視為違規或售假藥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目前需要確認在市場上流通的艾暢生產批號是否是公告(2018年6月1日)前生產的,如果是公告前生產的,醫院無責,並不違法和違規,因為在公告生效前,相關批準文號是有效的,該產品依然是合法藥品,醫院售賣不違規和違法。

如果患者買到的藥品批號是公告時間之後的,即2018年5月31日後的,那麼這些批號的葯已經不是藥品了,醫院以藥品名義銷售可視為違規或銷售假藥。

記者 顧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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