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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我不打算站Google

北京。2018年7月23日

歐盟給Google開了個天價罰單,各方評論很多,有站Google的,也有站歐盟的。美國總統甚至把這件事上升為某種外交衝突,川普在Twitter上說:“我告訴過你們!歐盟剛剛對我們偉大的公司之一Google罰了50億美元。他們真的一直在佔美國的便宜,但不會太久了!”

美國總統川普的推文

不管別人怎麽爭執,最沒資格插嘴的是中國人。從用戶規模上說,中國肯定是Android最大的市場。可是在我們這裡,知道Android的人本就不多,知道Android和Google關係的人更加鳳毛麟角。我們用的是MIUI,是EMUI,是Smartisan OS,跟Google有什麽關係?

歐盟打Google,我們是真正的局外人。歐盟列出的Google那些“惡行”,我們一個都沒遇到。我們不用Google搜索,不用Google Play,也幾乎不會安裝Chrome瀏覽器,Google真的濫用壟斷優勢了嗎?沒覺得啊。

所以這一次,我們是以某種看熱鬧不怕事兒大的心態,看待Google被罰這件事。

如你所知,我一直都是Google的鐵粉,不過這一次,我不打算站Google。

不站Google並不代表我要站歐盟。假設一下,這世界如果都處在歐盟的管轄範圍內,你能想象會有如今的高度規模化和商業化的互聯網嗎?多少個Google、Facebook還不都給罰破產了。我甚至覺得,歐盟可能貼罰單貼上癮了,雖然歐盟沒什麽像樣的互聯網公司,但在連篇累牘的罰單中,歐盟還是貼出了不一樣的存在感和自信心。

歐盟的罰單幾乎成了科技巨頭成就的認證標誌,沒被歐盟開過巨額罰單,你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科技巨頭。微軟數次累計被歐盟罰了20億歐元;英特爾被罰了10.6億歐元;Apple被判罰向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的稅款;Amazon被判罰補繳2.5億歐元稅款;Facebook被罰了1.1億歐元;高通被罰了9.97億歐元……

不過,有歐盟這麽一個認死理、不通融的頑固分子,有時候似乎也不是什麽壞事。

前段時間,史上最嚴隱私保護條例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正式生效,各互聯網公司忙不迭地更新各自的隱私條款,就可以證明,有個扮黑臉的歐盟,習慣於先開槍後瞄準的互聯網公司多了不少忌憚。

在歐盟罰單出爐當天,Google CEO Sundar Pichai立刻發表了一封公開信,《Android創造了更多選擇,而不是更少》,對歐盟的判罰做出全面反駁。我決定不站Google,主要是因為我不太認同這封公開信中的觀點。或者說,Pichai沒能說服我。

在這份回應中,Pichai辯稱,Android確實有一些確保技術兼容性的規則,但手機廠商並不一定非得簽署這些規則,“他們可以以他們想要的任何方式使用或修改Android,就像Amazon在Fire平板和電視棒上所做的。”

好吧,Pichai沒有提到,Amazon曾經還做過手機Fire Phone,根本沒人買,誰需要一個沒有Google Play商店,用不了Google系列應用的手機?

Google搬出Amazon來證明Android的自由和開放,並不很有說服力,因為Google其實不太喜歡Amazon這種“吃Android的飯,砸Android的鍋”的行為。在Google眼中,Amazon的修剪版Android——Fire OS,就是Android“碎片化”的一個例證。

根據Google的規則,你確實可以任意定製Android,修剪Android的代碼和組件,但定製後的Android是不允許安裝Google服務框架的,不但不允許出現Google品牌,不允許安裝Google應用,大量依賴Google服務框架的第三方應用即使裝了可能也無法使用。Google通過這種強製性規則,維系了Android的兼容性,避免了所謂的“碎片化”。

按照Google的定義,碎片化是不好的,“如果沒有圍繞基線的兼容性規則,開源平台就會碎片化,這將傷害用戶、開發者和手機制造商。”但如果你比較一下Android和iOS活躍設備的作業系統版本分布,你會發現,相比iOS,Android確實是碎片化的,這種碎片化是由於大量設備無法及時更新作業系統導致的。大量仍然運行舊版Android的設備,不但無法享受新的功能,甚至讓自己處在各種安全風險之下。

Android(左)和iOS(右)活躍設備的作業系統版本分布

就是說,雖然Google特別不喜歡碎片化,但卻無力改變Android碎片化的現狀。

我不知道在Pichai眼中,有著Ubuntu、Fedora、openSUSE、Debian、Slackware等不同發行版的Linux,是否算是碎片化的,但很明顯,Linux的“碎片化”並沒有傷害用戶、開發者和硬體製造商,恰恰相反,不同的發行版給Linux帶來了生態多樣性,實際上增加了用戶的選擇。

Google對Android的“鎖定”,讓Amazon這麽強大的競爭者都毫無脾氣。所以,Amazon實在不是一個用來反駁歐盟的好例子,它能夠證明的不是Android的自由和開放,而是Google施加於Android之上的不自由和不開放。如果你生產的手機安裝的是基於Android源代碼開發的新的手機作業系統,那麽這款手機是很難在市場上找到生存太空的。

當然以上說法不包括中國,中國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個故事。這裡的廠商可以提供各種不同的Android修剪版,唯一相同的是,它們都不包含任何Google元素。在這裡,統計Android版應用的下載量甚至成了一項尖端科技,因為這裡的每一款手機都有一個自己的應用商店,每一個應用商店都有一套自己的支付體系。

從這個角度說,最該感謝Google將Android開源的,應該是中國人。比較起來,其他地方的人們從Android開源中得到的好處實在有點少得可憐。

Pichai還說,在Android設備上很容易移除任何預裝的應用,並選擇其他替代產品,以此證明Google並沒有從預裝應用中不當得利。

那些花了大把的錢買預裝的公司,此刻是不是早已羞愧得無地自容?

大多數用戶沒有解除安裝預裝應用,不是因為解除安裝麻煩,而是因為他們壓根沒覺得這些應用有什麽不好,為什麽要解除安裝?或者說,如果預裝的是Google競爭對手的產品,比方說,瀏覽器預裝的是Opera,他們也同樣不會解除安裝,因為沒必要。

預裝,不管是不是可以很容易地解除安裝,實際上減少了第三方應用被安裝的機會。當年微軟就因為預裝瀏覽器,預裝媒體播放器,被歐盟罰款,歐盟責令微軟要預裝就連競爭對手的產品一起預裝。

Pichai公開信最重要的一個觀點是,Google花費數十億美元開發了Android,並免費提供給大家,Google所圖不多,僅僅是“提供預裝一套流行的Google應用(如搜索、Chrome、Play、地圖和Gmail)的選項”,相當克制了。

Pichai的意思是,對Android來說,免費,是一個完美的商業模式,受益者不僅是Google,手機制造商、運營商、開發者和消費者,都從這個模式中受益。可是歐盟的決定,正在葬送這個造福所有人的模式。

Pic'hai認為,歐盟拒絕了讓Android得以成功的商業模式,就是支持開放平台上的專有系統。我覺得,Pichai有點故意把歐盟塑造成開放平台的敵人,要剝奪所有人從Android商業模式中得到的利益。Pichai暗示,在歐盟的逼迫下,Android存在由開放轉向封閉,由免費的開源軟體走向收費的專有軟體的可能性。

可是這種推斷並不成立。歐盟並不在意是專有系統(如Windows),還是開放系統(如Android),它真正在意的是,對壟斷優勢的濫用——當然是歐盟所認定的濫用。無端被扣上一個破壞Android生態,甚至打擊開放系統的大帽子,我猜歐盟大約是擔待不起的。

其實我們也可以問Google一個問題,Linux沒有這麽多商業訴求,為什麽同樣可以做得很好,讓全世界受益?答案很簡單,Linux不屬於任何人,所以它屬於任何人。Android名義上屬於任何人,實際上它屬於Google。

Google當年選擇開源、開放,並不是出於任何道德的原因,而是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開放的Android並不比封閉的iOS更高尚,歸根結底它們都是一種深思熟慮的商業選擇。

在iOS已經開啟未來之門,Symbian、Windows Phone、BlackBerry OS、Palm OS等眾多手機作業系統紛紛湧入賽道的2007年,Google選擇將Android開源、免費,毫無疑問是最正確、最有利的商業決策,此舉讓智能手機市場的門外漢在極短的時間裡就成為這個領域舉足輕重的主宰者。

退一萬步,就算Android最終不得不選擇採用收費模式,也並不意味著智能手機市場將陷入災難。別忘了,在Android之前,Windows曾是史上最成功的作業系統,但是Windows並沒有免費提供。所以,平台的成功與否,與作業系統免費還是收費並不存在必然聯繫。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Android收費,Google能從Android上獲得的利益,肯定不如今天這樣的免費模式來得大。

而且,如果Android收費,一定會有人跳出來,做一個新的免費的Android,一如Google在2007年曾經做過的那樣。

如果Android收費,最不開心的可能是中國手機廠商。沒有了開源的Android,他們該如何繼續做他們的修改版Android?

過去10年,我們確實從Android的發展中受益良多,無論如何這都得感謝Google。但我相信,Google從Android中獲得的更多。我不敢說,Google的營收中有多少是跟Android直接或間接相關,Google的總市值中有多少是因為Android在移動互聯網的支配地位帶來的,可以肯定的是,沒有Android就沒有今天的Google。

我同意Android對Google很重要,但我並不同意Pichai所說的那些理由。如果Android是一個類似Windows那樣的專有系統,或許我就不再說什麽了,但起碼名義上Android是一個開源系統,它理應得到更多的自由,尤其是在商業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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