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近日,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山東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陶旭東、王元仲、原紹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據介紹,2018年5月下旬,公司因涉嫌存在違規種植事項,副總經理李洪勝被新疆鞏留縣警察局采取強製措施。可直到2018年7月5日,公司才披露上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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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如下:
山東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陶旭東、王元仲、原紹剛:
2018年5月下旬,你公司因涉嫌存在違規種植事項,副總經理李洪勝被新疆鞏留縣警察局采取強製措施。2018年7月5日,你公司才披露上述事項。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條的規定;陶旭東、王元仲、原紹剛作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你們的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及陶旭東、王元仲、原紹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
2018年8月1日
責任編輯:公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