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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亞偉被氣笑:兩兄弟在後台偷窺账戶後跟買 結局悲慘

  如果你想炒股賺錢,卻對自己選股的眼光沒信心,該怎麽辦?想必許多人的第一反應是:

  跟著主力資金買唄,他買啥我買啥,他賺錢我也賺,反正“中獎率”肯定比我高。

  然而問題來了——怎麽才能及時獲知他們的真實操作呢?看季報、年報上公開的持倉變動,無疑已經滯後;而各色“薦股”“內部消息”群,顯然也不靠譜……

  “直接查他們股票账戶的交易記錄,然後跟著操作不就完事了!”

  別笑,這不是異想天開,真有人這麽做了(然後就栽了)。

  昨日(7月1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塗欣、塗健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二審刑事裁定書》,讓一起21億“老鼠倉”大案浮出水面。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注意到,這起“老鼠倉”的獨特之處在於,它發生在為證券账戶開戶與結算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即中登公司,而非通常的證券、基金公司。

  案件的主角是兩兄弟,身為中登公司員工的哥哥利用職務之便查詢私募基金、券商資管計劃账戶的交易記錄,跟蹤王亞偉、孫建冬、陳鋒等明星私募動向,告知其弟後跟隨買入。最終涉案金額超過21億元,二人非法獲利347萬餘元,被罰沒數百萬元並入刑。

  利用職務之便查看交易記錄

  兄弟倆趨同交易逾21億元

  據了解,原審被告人塗健,男,1965年7月4日出生,漢族,原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員工。塗欣,男,1976年8月28日出生,系塗健的弟弟。

  徐健於1993年3月進入原深圳證券登記公司工作,2007年5月,輪崗至账戶管理及客戶服務部的代理機構(實時開戶)稽核崗工作,2011年7月,調整至證券账戶管理崗,2014年4月16日,因個人原因離職,與公司正式解除勞動合約。

  塗健在業務部門的代理機構(實時開戶)稽核崗和證券账戶管理崗工作期間,因業務需要,都擁有账戶資料及變更(敏感账戶除外)、账戶擁股及變更的查詢權限。

  ▲普通用戶在中登公司網站上只能查詢自己的交易記錄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了解到,账戶查詢權限劃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账戶查詢;另一種是敏感账戶查詢。“我們部門账戶查詢管理組那幾個人包括塗健在內都有普通账戶查詢權,敏感账戶查詢權只有櫃台業務所在部門才有,並且公司只有一個人有查詢權,而且查詢人員需要定期輪換”,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某總監的證言說道。

  上述總監還繼續補充道:“我們部門之前一直沒有敏感账戶查詢權,直到2014年3月账戶管理部調整為投資者業務部的部門管理的櫃台業務劃分給我們部門之後,我們部門才有敏感账戶查詢權,敏感账戶查詢業務是在櫃台業務組裡面,其他組都接觸不到這個業務的”。

  雖然塗健平時工作都接觸不到敏感账戶,也沒有敏感账戶查詢權限,但是上述總監指出,敏感账戶查詢主要是查詢公募基金、證券公司的持股情況,普通账戶查詢是除了敏感账戶之外的其他账戶查詢。

  而塗健正是利用擁有證券账戶查詢權限,知悉了相關信託產品、金融機構資管產品的股票擁有及變動情況等未公開資訊,為逃避監管、不被發現,他通過在報刊亭、小賣部等地方購買的不記名手機卡,以電話簡訊等方式告知弟弟塗欣。

  按照塗健的指令,塗欣以實際由塗健控制的“白某英”等證券账戶進行操作,趨同買入金額人民幣19.72億元,盈利157.79萬元。同時,塗欣也利用其控制的“宋某欣”等證券账戶跟隨交易。

  上述九個账戶與相關私募基金、券商資管計劃趨同交易股票237隻,累計趨同買入金額人民幣21.37億元,趨同交易盈利347.54萬元。

  王亞偉等明星私募被“偷窺”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注意到,在判決書上,由證監會上海監管局移送的涉案證券账戶資料顯示,自2011年6月3日以來,塗健開始有查詢私募基金、券商資管計劃账戶的記錄,共計查詢上述兩類账戶400多個;自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白某英”等9個账戶與59個私募基金及券商資管計劃存在吻合情況,且主要集中在2013年及2014年1月至3月。其中查詢:

  “某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展博1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227次,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某灃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185次,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某道3期”116次,

  “山東省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某道1期集合資金信託”108次,

  “山東省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某道2期集合資金信託”99次……

  判決書還特別提到:“其中‘某灃’、‘某道’分別為華夏基金離職基金經理管理的私募基金。”

  若你對明星私募略有了解,應該知道,2010年,從華夏基金離職後的孫建冬創立了鴻道投資;2012年,曾經的“公募一哥”王亞偉正式告別工作14年的華夏基金。

  ▲2012年5月7日,離職發布會上的王亞偉(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因此不難判斷,上述账戶對應的分別是華潤深國投-展博1期,管理人展博投資陳鋒;外貿信託-昀灃資管,管理人千合資本王亞偉;外貿信託-鴻道3期、山東信託-鴻道1期和山東信託-鴻道2號,管理人均為鴻道投資孫建冬。

  ▲塗健查過的主要私募、資管账戶情況一覽

  如此看來,這些赫赫有名的私募基金便是塗健的主要跟蹤目標,尤其是展博1期, 查詢次數竟多達兩百餘次,而私募排排網發布的榜單顯示,該隻私募基金成立於2009年6月,截至2013年底,四年期股票策略對衝基金收益冠軍正是該隻私募基金。

  弟弟上訴被駁回

  二審維持原判

  其實,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塗健、塗欣犯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一案,已於2018年1月2日作出(2017)粵03刑初920號刑事判決。宣判後,原審被告人塗欣不服,提出上訴。

  1. 幾個證券账戶都是借給塗健使用,他們都沒有自己操作過,而我只是接受塗健的指令幫他下單操作而已;

  3. 他讓我代其操作,他讓我買賣什麽股票,我也不會去關心具體的新資訊來源,反正我從中也沒有賺取什麽好處,盈虧也跟我沒關係

  2.塗健沒有告訴我買賣股票的資訊來源情況,我也沒問他。我原來以為他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工作,後來才知道他在中登公司工作。

  ▲圖文無關(來源:視覺中國)

  上訴人塗欣上訴提出,其主動到深圳市警察局投案接受調查,到案後又如實供述了本案的主要犯罪事實,且積極接受處罰,應當認定其有自首情節並從寬處罰。原審法院對其量刑過重,存在罪責刑失衡的情況,要求二審法院改判減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不過,這些申辯並未被二審法院采納。法院認為,塗欣犯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的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判處刑罰,一審法院已認定塗欣為從犯,並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社會危害程度、悔罪表現等,依法對其在法定刑以下進行減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該判罰並無不當。

  2018年5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駁回塗欣上訴,對該案維持原判,即:

  一、被告人塗健犯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被告人塗欣犯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

  三、違法所得人民幣3475387.60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有網友評論稱,買了21億元股票的“老鼠倉”獲利347萬,“利潤率”才萬分之一點幾,為啥跟著明星私募最真實的“薦股”都不太賺錢呢?

  對於這個問題,你怎麽看?

責任編輯: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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