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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台酒業為虛假陳述案埋單 8名投資者將獲賠近62萬元

  ■本報記者 夏 芳 

  因證券虛假陳述遭遇投資者索賠的皇台酒業,昨日晚間發布了一則收到法院執行裁定書的公告,8名投資者將獲得賠償。

  根據皇台酒業公告顯示,3月12日,公司收到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公司與8位自然人張少利、孟凡凡、曾威、王小奇、王一鳴、李秀萍、馮和華、韓靜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對公司下達的8份執行裁定書。

  根據裁定情況顯示,凍結、劃轉被執行人甘肅皇台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共計640027元(其中賠償申請執行人損失617879元,案件受理費13478元,執行費8670元,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尚未計算)。

  對於此次公告的訴訟、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帶來的可能影響?皇台酒業在公告中稱,根據一審判決書結果(含以上8名當事人在內,共有10名當事人),公司已在2017年半年度報告中計提了預計負債23107810.72元(含案件受理費173892元、賠償款22933918.72元)。因此,截止到本公告日,本次執行裁定書對公司2017年期末利潤不產生影響;公司將根據法院對另外兩名當事人訴訟的判決結果,判斷其對本期利潤及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彼時,2017年7月31日,皇台酒業收到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10名自然人投資者訴本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民事判決書。被告甘肅皇台酒業被判賠償原告損失人合計2293萬元,案件受理費用17萬元,合計賠償2310萬元。

  根據皇台酒業過往公告可見,在10名投資者中,有兩名投資者(標的22316039.7元)的索賠被法院發回重審,而此次公司收到的法院裁定書則是其他8名投資者的索賠款。

  然而,對於皇台酒業來說,因證券虛假陳述,還有一批投資者對其提出索賠(被稱為第二批訴訟案),涉及投資者8名,索賠金額為114.92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皇台酒業除了上述投資者的訴訟外,其身上還有拖欠供應商貨款的訴訟案。另外,因公司內控問題,公司還發生了6700萬元庫存成品酒虧庫事件,受到交易所關注。

  皇台酒業在回復深交所關注函中稱,公司在2017年度年終盤點時發現了成品酒存在巨額虧空問題,最終確認了庫虧約6700萬元的事實。其中,白酒約5445 萬元、紅酒約1255萬元。同時,公司已全面停止向各子公司進行內部調貨,停止向經銷商鋪貨,以避免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而縱觀皇台酒業近年來的公告可見,公司試圖通過重組來完成轉型,但從其公布的重大重組進展公告來看,重組進展並不順利。

  3月12日,據皇台酒業發布最新的重組進展公告顯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中介機構已完成對重組標的公司中幼教育的盡職調查工作(盡職調查報告暫未出具),正在開展各項資產的梳理及資產分立工作,但因中幼教育個別股東尚未完成注冊資本金的認繳,暫時無法進行資產的分立審計及評估工作,需要股東協商溝通並完成注冊資本金的認繳工作後再開展資產的梳理、分立審計和資產評估等工作。公司及中介機構將持續督促其盡快完成資產梳理、分立審計及資產評估工作。目前,相關各項工作均在有序推進中。

  可以說,當下的皇台酒業面臨較大的困難,公司在2月8日的公告中也清晰地梳理了公司面臨的窘境:由於近年來管理混亂,銷售不振,市場低迷,向銀行的借款逾期,且債務訴訟案件頻繁,加劇公司資金短缺,出現了資金鏈緊張、流動性不足的嚴峻形勢;公司正在推進的對外投資收購深圳市中幼國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重大重組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受資金困難、包裝物資生產供應周期等因素影響,公司與高誠企業集團雖已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定》及1.484億元的 “皇台文化酒”銷售合約,但合約尚未執行,戰略合作協定及具體銷售合約執行存在不確定性;中小投資者因公司“證券虛假陳述”正在向公司追償損失。

責任編輯: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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