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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備案懸疑:備案遲遲未來 助貸的監管仍待明確

“感覺死氣沉沉,很多人都很悲觀。”7月10日,在談及行業情況時,一位網貸行業從業人員向《華夏時報》記者感慨稱。

去年此時,網貸行業經歷了一波“爆雷潮”,雷潮後剩下的有實力的平台對衝刺備案信心滿滿。然而,今年此時,備案遲遲未來、轉型助貸方向仍不確定……這些讓平台們的信心有些動搖了。

比如關於備案,在2016年《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 發布之後,網貸備案製的說法興起,各個平台邊整改邊等著備案的來臨。

不過,已過去兩三年的時間,直到今年7月,備案也沒有正式啟動的消息,而日前互金整治領導小組和網貸整治領導小組聯合召開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座談會也未提到“備案”二字。

上述網貸行業人士無奈地表示:“備案遲遲不下,大家的信心都有些不堅定了”。

此外,對於網貸平台轉型助貸是否可行?目前也存在一些爭議。

廣州互金協會會員、廣州e貸總裁方頌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就直言,監管對於網貸的轉型,還是希望牌照式管理;向助貸這樣無監管、無門檻的領域轉型,不是監管部門願意看到的。

總的來說,行業大環境的惡化、投資人信心不足、預期的備案未至……接下來網貸行業仍充滿了變數與未知。

備案遲遲未來

2016年8月,監管發布的《暫行辦法》中提到了“備案管理”,指出“擬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於10個工作日以內攜帶有關材料向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

進入2019年,又有多個消息稱,今年6月會有一些網貸平台進入備案程序。

今年上半年,多家網貸平台人士在與本報記者交流時也表示,“我們現在按監管要求整改和準備材料,等著六月份的備案,還是有信心通過的。”

然而,直到目前,備案試點並未像預期的那樣到來。互金整治辦近日給出的網貸行業監管新動態中也並未提到“備案”二字, 而提出了“監管試點”的表述。

對此,一位網貸行業人士則向《華夏時報》記者稱,“備案遲遲不下,大家的信心都沒有了。”

談及備案遲遲未來的影響,方頌指出,影響較大的主要是以下兩類平台:一是指望備案來背書的平台,其壞账較高,流動性風險較大,亟須備案來提升出借人信心,以此緩解壓力;二是餘額很小未退出的平台,這類平台基本沒風險,規模也小,不肯退出是在等最後一個靴子落地,觀望有無備案機會。備案延期對他們來說增加了維護平台的費用。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陳嘉寧則表示,具體備案的信息需以官方公布的消息為準。平台針對備案進行了一定的整改,包括接託管銀行,以及增加注冊資本,運營成本持續上升,如果備案標準無法頒布,工作遲遲無法落地,勢必影響平台的業績表現。

與此同時,本報記者注意到,還有業內人士稱“備案沒戲了”或者“未來的網貸平台不會再有備案”。

“不排除有這個可能。”方頌表示,目前對網貸中介機構是否保留有兩種聲音,一種認為網貸在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發展普惠金融方面是有幫助的,帶動和促進了傳統金融的轉型,有些平台的股東實力強,風險可控,所以可在監管之下保留發展空間;另一種聲音認為網貸在金融總量中佔比很低,涉眾性強,維穩壓力大,應取消。

他進一步指出,這兩種觀點各有其道理,總體來說第一種聲音大一些,因此有些地方主動申報第一批備案試點。

助貸的監管仍待明確

除了備案之外,轉型亦是今年來整個行業的關鍵詞。

2019年初,監管方面發布的《關於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範工作的意見》(“175號文”)指出,積極引導部分機構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等。

而本報記者注意到,相比網絡小貸等,不少網貸平台選擇轉型助貸。

比如6月17日,信而富表示,由於近期的監管變動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市場不確定性,公司正在停止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以機構資金為放款主體的助貸平台,成為公司未來發展的核心”。6月20日,剛宣布獲得新一輪融資的點融網也對外稱,助貸業務將作為未來重點發展的方向。7月初,美股上市網貸平台和信貸發布助貸產品“和信借條”等等。

“網絡小貸需要省級金融主管部門審批,消費金融公司需要銀保監會審批,兩者都有行業管理辦法,進入門檻非常高。而助貸沒有門檻,也沒有管理辦法,因此向助貸轉型是最簡單易行的。”方頌表示。

陳嘉寧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也分析指出,一方面,準入門檻差異,網絡小貸、消金公司都是持牌機構,門檻較高,需要滿足一系列的標準(包括注冊資本、股東資質、從業人員資質等),並得到監管結構的審批,而轉型助貸機構沒有相關要求;另一方面,杠杆差異,網絡小貸和消費金融公司的業務規模受限於資本金和杠杆限制,助貸沒有相關限制,故更多平台選擇轉型助貸。

不過,一直以來,對於助貸業務也存在不少爭議。

日前互金整治領導小組和網貸整治領導小組召開的座談會指出“允許並鼓勵其申請改製為網絡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也並未提到助貸。

對此,方頌表示,這說明,一,短時間內頒布助貸行業的管理辦法的可能性不大;二,監管對於網貸的轉型,還是希望牌照式管理;向助貸這樣無監管、無門檻的領域轉型,不是監管部門願意看到的,也不符合當前互金專項整治的實際情況,專項整治不是讓機構逃避監管,而是納入監管,促進金融健康發展。

陳嘉寧亦坦言,助貸的地位和監管有待進一步明確。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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