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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小麻煩不斷:已公告73起 總額逾9億的訴訟和仲裁

財聯社(深圳,記者 楊依依)訊,5月23日,泰禾集團(000732.SZ)公告稱,因兩年前東莞的一處項目公司疑似收購款未結清,兩名項目公司股東向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

對此,泰禾方面回復財聯社記者稱:“因是正在進行的仲裁事項,以上市公司公告為準。”

公告顯示,截至目前,泰禾(包括控股公司在內)尚未披露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共計70起,涉及金額1.38億元。在今年4月29日泰禾發布的《重大訴訟公告》中,這個數量為63起。加上4月29日披露的訴訟,即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泰禾新增9次因經濟糾紛被訴訟或被申請仲裁。

財聯社記者根據公告初步整理得知,迄今為止,泰禾陷入的訴訟和仲裁共計73起,涉及金額為9.21億元。

5月23日披露的仲裁事項是關於東莞的“泰禾新天地”。“泰禾新天地”是泰禾在2016年4月收購東莞市金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金澤置業”)80%股份而來,對價3.56億元。其為泰禾挺進東莞的首個項目,由5棟公寓及底商組成,於2017年4月拿到第一棟的預售證。

“泰禾新天地是個很乾淨的舊改項目,地段也好,對面就是東莞的萬達廣場,買過來是劃算的。”一名接觸過該項目的前泰禾員工對財聯社記者說。

之所以出現糾紛,按照公告所述,在收購完金澤置業80%的股權之後,2017年5月,“基於當時特定的合作背景”,泰禾擬以1.68億元的股權對價收購項目公司剩餘20%的股權。但截至目前,泰禾和20%股權的持有人盧澤芳和王照文未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股權也未過戶,股權對價未支付。盧澤芳和王照文提起仲裁,要求泰禾支付對價款及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特定的合作背景”的具體所指在公告中未披露,有泰禾小股東質疑未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對此,廣東達強律師事務所房地產業務部負責人陳志高對記者表示:“不是一定要股權轉讓協議才有法律效應,會議紀要、對話錄音等都可以做證據,既然仲裁委員會已經受理了,說明是有證據證明一定的合理性。”

陷入糾紛的泰禾新天地至今仍有1棟未售,上述泰禾前員工透露:“這個項目後來換了好幾任行銷總,賣得都不太好,主要是定價高了,在東莞的公寓賣24000元/平方米,對市場判斷太樂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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