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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與沃得互打官司 對價38億的收購陷僵局

【財聯社】(記者 楊依依)泰禾集團(000732.SZ)於2月11日晚公告稱,因股權轉讓糾紛事項,其全資子公司江蘇泰禾錦城置業有限公司(下稱“錦城置業”)與沃得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沃得國際)等四家公司組成的出讓方,在同一天即2019年1月31日,互相將對方起訴至法院,截至目前泰禾已支付收購款超25億元。

2017 年9月14日,錦城置業與沃得國際、沃得重工 (中國)有限公司、江蘇沃得工程機械銷售有限公司、江蘇沃得起重機有限公司 (以上四家公司合稱為“出讓方”)簽署了《關於江蘇沃得寶華休閑度假開發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定》,錦城置業以31.79億元受讓項目沃得寶華100%股權,同時,錦城置業需向沃得寶華提供6.24億元的股東借款,專項用於沃得寶華償還原股東及關聯公司、公司認可的其他第三方的相關債務,交易對價合計為 38.03億元。

在簽署轉讓協定的當天,沃得寶華就已完成相關工商變更事宜,股東方由上述出讓方的四家公司更換為泰禾子公司錦城置業。

根據泰禾的最新公告,錦城置業作為原告,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沃得國際等四家公司列為被告。訴訟理由是四名被告存在多項嚴重違約情形,使原告至今無法對標的物業進行建設開發。錦城置業要求出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款項,並賠償4.32億元的違約金和損失。

公告還顯示,截至目前錦城置業已支付共計25.65億元的交易對價款,包含19.6億元的股權轉讓對價款以及6.05億元的股東借款。

同時,四家公司組成的出讓方作為原告,也將錦城置業和泰禾一同告上法庭,訴訟理由是根據協定中關於分期付款的約定,截至 2019年1月14日,錦城置業尚有4.58億元的二期股權轉讓款未支付。出讓方請求法院判令錦城置業支付剩餘款項及違約金共5.26億元,並判令泰禾承擔連帶付款責任。

股權轉讓公告顯示,沃得寶華主要資產為江蘇省句容市下蜀鎮及寶華鎮內鹿山水庫附近的13 幅地塊,項目地塊總佔地面積 48.2萬平方米,規劃用途為住宅、商業、綜合用地。

泰禾在另一份於2月11日發布的《關於受讓江蘇沃得寶華休閑度假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的進展公告》中稱:“目前沃得寶華的房地產項目開發尚處於籌備階段。”

但據此前江蘇本地媒體和澎湃新聞的報導,2018年3月,項目地塊因未辦好《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涉無證施工,遭當地行政主管部門調查,並被勒令停工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正是泰禾放棄在公開市場拿“地王”、全面轉向並購擴張的一年。泰禾集團2017年年報顯示,其全年36個新獲取的項目中,有30個項目均通過並購及購買資產的方式獲取。

不同於“招拍掛”拿地,收並購對盡職調查的要求更高,可能涉及的糾紛也更多。

在此之前,泰禾因南京青龍山項目股權轉讓糾紛,在2018年9月19日被出讓方起訴至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這項股權轉讓協定是在2017年10月11日簽訂的。彼時泰禾在公告中稱,在項目盡調的過程中,交易對手方及標的公司未向公司及審計、評估機構提供此次訴訟所涉及的擔保。原告後以雙方已達成和解為由提出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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