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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帶動一類問題解決,內蒙古檢察公益訴訟呈現連鎖效應

“隨著公益訴訟工作的逐步推進,行政機構正在從消極抵觸向積極配合轉變,從被動應付向主動接受監督、爭取支持轉變。”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鄭錦春22日介紹說,在和檢察機構的法治互動過程中,無論是被建議部門還是被訴部門,絕大多數都能認識到履職中存在的問題,積極主動地糾正不足。

今年4月,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檢察院履職中發現,內蒙古浩彤、巨集建兩家房地產公司競拍了3宗土地,但未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約,而且欠繳土地出讓金1131萬餘元;內蒙古華裕、巨集建兩家房地產公司使用的3宗國有土地,欠繳土地出讓金45萬餘元;內蒙古興盛、海晟兩家房地產公司使用的兩宗土地,因容積率變更未補繳土地出讓金2465萬餘元。巴彥淖爾市國土資源局臨河分局對上述違法行為存在未依法履職的情形。

4月23日,臨河區檢察院向巴彥淖爾市國土資源局臨河分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收繳欠繳的國有土地出讓金、利息及違約金或解除合約並請求違約賠償,同時要求其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對臨河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監督管理工作。接到檢察建議書後,巴彥淖爾市國土局高度重視,截至6月25日,巴彥淖爾市國土資源局臨河分局共收繳拖欠5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408萬餘元,對經多次催繳仍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海晟公司和巨集建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巴彥淖爾市國土資源局臨河分局以整改活動為契機,開展了國土出讓金清繳專項行動,對相關欠繳企業進行催繳,共收繳土地出讓金3.5億餘元,實現一案帶動一類問題集中解決。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了解到,公益訴訟工作在內蒙古全面推開以來,每一起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都取得了一案異塵餘生一地、一例影響一個條線的良好效應,有效促進了依法行政意識的提升。全區檢察機構通過開展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保護黃河流域等公益訴訟專項行動,從源頭上推動解決了一批輿論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自治區政府將公益訴訟列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體系,修訂《內蒙古自治區行政應訴規定》;自治區法制辦連續3年邀請檢察院參與全區行政執法檢查;自治區國土、環保、草原監管、食藥等132家行政機構主動邀請檢察人員就公益訴訟工作開展專題講座,有效促進了依法行政,推進了法治政府建設。一些地區執法部門稱,有了法律監督,履職更加有力了,公益訴訟解決了多年沒有解決的難題。

通過開展公益訴訟,嚴肅懲治了一批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有效保障了綠色生態環境。

今年以來,全區檢察機構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提起公訴1313件1641人,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監督警察機構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7件7人,監督警察機構立案161件203人。

開展刑事打擊的同時,檢察機構部署開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共收集相關線索92件,立案87件,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33件,其中,環境資源領域案件佔立案數的95%。

鄭錦春介紹說,自治區檢察機構研究制定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助力打好“三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以汙染防治攻堅戰為重點,統籌謀劃,因地製宜,確定公益訴訟著力點。圍繞中央和自治區高度關注的“一湖兩海”的綜合治理,各盟市檢察機構積極行動。呼倫貝爾市檢察院起草了服務和保障呼倫湖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13條意見,烏蘭察布市檢察院成立了岱海湖生態保護區檢察室,巴彥淖爾市以烏梁素海為中心設立生態保護沙盤。

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區檢察機構共收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4039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512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線索3527件;立案2514件,其中,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2136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107件,國有財產保護領域131件,食品藥品安全領域140件;通過公益訴訟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05億餘元。(史萬森 郭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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