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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真的是一個神奇的公司

文丨闌夕

雅虎真的是一個神奇的公司,貫穿它從崛起成為巨頭直到式微打包賣掉的一生,「產品殺手」這個評價,始終當之無愧。

什麽意思呢,就是無論多麽牛逼的產品,只要被雅虎收購進來,都會迅速的褪去光環,變得「泯然眾人矣」,無一例外。

而Tumblr其實只不過是這個魔咒再一次靈驗的日常案例罷了。

要說最可惜的,莫過於Flickr,這款產品本來是全球最好的網絡相冊,並開創了社交分享和標簽索引的設計,被業界推崇為「Web 2.0」的領軍代表。

雅虎在2005年收購了Flickr,然後Flickr就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隕落下去,直到新生代的用戶隻認Instagram,再也沒有多少人想到要把照片傳到Flickr。

還有網絡書簽鼻祖Delicious、最早的搜索引擎霸主Altavista、部落格託管服務MyBloglog等等,全都被雅虎買下來之後銷聲匿跡,最後不是關停就是賤賣。

Tumblr是又一個暴殄天物的作品,雖然事實上雅虎這家公司已經不在了——目前的經營主體是收購了雅虎的美國電信運營商Verizon——但是Tumblr從11億美元的體量一路萎縮到區區300萬美元,大部分的過程還是在雅虎的任期內完成的,這口鍋它摘不掉。

當然,哪怕是交易失敗的歷史,雅虎也是鶴立雞群式的奇葩:

2002年雅虎打算收購Google,開了30億美元的價碼,Google的兩名創始人幾乎都心動了,還了一個50億美元的價格,雅虎果斷放棄;

2006年,雅虎表示欲以10億美元收購Facebook,祖克柏都要簽字了,雅虎覺得太順利了是不是自己吃虧了,臨場壓價8.5億美元,被惱羞成怒的Facebook董事會撕掉了協議書;

2008年,微軟帶著400億美元的現金,上門提出全資收購雅虎的建議,雅虎覺得錢太少,內部商量多日之後拒絕了微軟,然後過了幾年,雅虎作價46億美元把自己賣給了Verizon。

發揮如此穩定的互聯網公司,真的是獨此一家啊。

Y Combinator的創始人、矽谷的傳奇投資人保羅·格雷厄姆在1998年被雅虎收購了他的創業公司,其人也跟著進入雅虎工作了幾年,後來他寫了一篇感同身受的總結,記錄了雅虎這家公司的獨特之處。

格雷厄姆先是見到了楊致遠,他向後者介紹了自己正在開發的技術,類似競價排序的算法,可以讓網站廣告自動化展示出價最高的內容,那可是在1998年,這種設計相當超前了,後來Google等搜索引擎都採用了這種算法。

然而楊致遠聽了之後一點也不感興趣——用格雷厄姆的話來講,就是從頭到尾都擺著一副「撲克臉」——格雷厄姆是後來才意識到的,那就是雅虎並不關心「流量價值最大化」這件事情。

因為當時正值互聯網泡沫的鼎盛時代,廣告主瘋狂的向網站投放廣告,其溢價已經遠遠超過廣告位的實際價值,所以楊致遠寧可給銷售團隊高得驚人的提成,讓他們氣勢洶洶的拜訪寶潔的辦公大樓,然後帶回來數百萬美元的Banner廣告包月合約,和這種盈利模式相比,通過技術提高效率是雅虎沒有任何興趣的行為。

格雷厄姆也試圖說服楊致遠多關注一下Google,如果有可能就以投資或是並購的形式跨入搜索市場,「然而雅虎的高管團隊和世界的客觀真相之間有著一堵最不透光的牆壁,那就是錢,只要客戶還在持續的為高額廣告位買單,那麽雅虎的人就絕不會思考他們需要做點別的。」

格雷厄姆說他在雅虎上班時有時非常困惑,雅虎對外堅持宣稱自己是一家「媒體公司」,但如果在辦公區走一圈你就會發現,它更像一家「軟體公司」:工位裡全是寫代碼的工程師,思考功能列表和交付日期的產品經理和正在告訴用戶去重啟瀏覽器的技術支持人員等等——完全是一家軟體公司的樣子。

那麽雅虎為什麽要稱自己為「媒體公司」呢?

原因之一就是他們盈利的方式:廣告。

在二十世紀末,誰都很難想象一個公司是靠廣告來賺錢的。在人們的印象裡,科技公司的主業是軟體,媒體公司的主業才是廣告。所以,他們認為自己一定是一家「媒體公司」。

另一個原因是,雅虎非常懼怕微軟,在見證了名震一時的網景因為被微軟當作頭號競爭對手擊潰之後,雅虎就擔心會遭到微軟鎖定,故而想要借助「媒體公司」的自我定位來避開微軟。

不過,如果這種定位僅僅只是一種策略的話,也許雅虎是聰明的,但是裝著裝著,雅虎逐漸真的相信自己不是一家科技公司、而是一家通過科技產品來賣廣告的公司,它開始把產品經理稱作是「製造商」,把業務部門稱作是「資產」,沒有人真正尊重技術,而公司也變得不倫不類。

試圖成為一家「媒體公司」所帶來的最壞影響是,他們沒有足夠認真地對待編程這件事情。微軟、谷歌和Facebook都奉行著「黑客文化」,但雅虎只是把編程當做一件「商品」。在雅虎,直接面向用戶的軟體是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工程師的工作就是在最後把項目經理的要求「翻譯」成代碼。

「而產品不夠好並不是雅虎遇到的最糟糕的後果,最糟糕的是這讓它難以吸引優秀的技術人才,有尊嚴的工程師不會願意屈尊降貴到雅虎去做不被重視的工作,一旦人才質量下降,公司環境就會劣化,最後陷入惡性循環。」

格雷厄姆在雅虎的時候,雅虎大概有500人左右,後來他去造訪Google時,後者的員工規模恰好也在這個量級,很顯著的,格雷厄姆感受到了兩家公司的文化差別:

「我在Google的食堂和員工一起用餐,當討論起搜索結果優化的話題時,幾乎所有Google的員工都在思考和表達『我該怎麽做』的內容,但在雅虎你聽不到這樣的聲音,工程師們只會按照要求乾活,毫不在意要求之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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