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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願用隱私換便捷”? 太想當然了

  ■ 觀察家

  當用戶連選擇權都沒有時,說“用戶自願”,無異於把綁架說成是尊重他人願意被綁架的權利。

  據報導,近日,李彥巨集在中國高層發展論壇上就個人資訊利用問題發表觀點:“我想中國人可以更加開放,對隱私問題沒有那麽敏感。如果他們願意用隱私交換便捷性,很多情況下他們是願意的,那我們就可以用數據做一些事情。”此言一出,引發網友熱議。

  平心而論,李彥巨集的部分立論框架是站得住腳的。比如他說將碎片化數據納入大數據的“大盤子”中,會令其威力呈現指數級上升,這無疑是對大數據作用的精準把脈。實質上,“得數據者得天下”,在資訊化時代也已逐漸成為常識,所以當下那些互聯網企業都想攥住用戶資訊這筆“金礦”,拚命從中“掘金”。

  怎麽“掘金”?那句“很多情況下他們是願意(用隱私交換便捷性)的,那我們就可以用數據做一些事情”,或許代表了很多企業的想法:利用公眾的為了服務便捷性願意“讓渡隱私”的心態,去對個人資訊進行采集、征用——哪怕是不告而取的。

  問題是,中國人真的就願意用隱私換便捷嗎?

  正如有些網友說的:“1,如果你不輸入手機號,就用不了;2,輸入手機號則表示同意注冊協定;3,同意注冊協定則表示公司可以推送各種廣告……請問我哪裡自願了?”

  這道出了問題的關鍵:很多貌似自願,都是“被自願”。有媒體調查顯示,目前絕大多數網站和APP都有隱私政策,用戶不同意就無法使用。當用戶連選擇權都沒有時,說“用戶自願”無異於把綁架說成是尊重他人願意被綁架的權利,這難免遭到網友詬病:你侵犯了我的權益,還說我“自願”?

  李彥巨集為中國人“願用隱私換便捷”的意願“代言”的理由,或許是基於很多國人對身份資訊被隨意收集的不夠敏感。可不夠敏感,就是“願意”嗎?不排除確實有人為了便利不顧自身隱私安全,但直接冠以“中國人”的全稱概念,未免太想當然了些。誰能代表“中國人”?

  毋庸置疑,互聯網要使用數據,也得遵循某些規則,如尊重用戶的選擇權,企業使用前應與用戶達成協定,並對用戶數據采取有效的保護。

  遺憾的是,大多數網站、APP非但無法給用戶充分選擇權,隱私保護現狀也很糟糕。有媒體曾測評過共計1550家網站和APP,結果顯示,隱私政策合規度高的平台極少,合規度低的則佔了絕大多數,超過總數的80%。

  這些企業獲取用戶資訊後,還未必能提供便利服務,反倒衍生出了“大數據殺熟”的新業務。別說數據泄露,就是基於算法的所謂根據個人偏好的智能推送,都讓很多人不堪其擾。說白了,很多所謂的便捷性,其實只是商品或服務應有的“商業屬性”,根本就無需用戶付出“犧牲隱私”的代價。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即使用戶讓渡了一部分隱私,技術大佬們也不能視之為當然。如果不是站在保護用戶隱私的前提下,而是擺出一副和用戶交易隱私的姿態,這恐怕是公眾所不能接受的。

  或許有人說,這只是斷章取義,因為李彥巨集也提到了“我們也非常重視隱私問題”“中國也越來越認識到這個問題”。而此事之所以會點燃公眾的情緒,恰恰正是因為,時下太多的中國人是不情願地出讓了自己的隱私,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又有太多的中國人不可能對隱私不敏感。

  □仲鳴(媒體人)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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