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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巨集:中國人願意用隱私換取便利 網友:沒得選

  李彥巨集:中國人願意用隱私換取便利,網友:我們沒得選!

  Facebook5000萬用戶資訊遭泄露

  並涉嫌影響美國等多國的選舉

  和英國脫歐公投醜聞

  多國已啟動調查

  全網爆發“刪除臉書”運動

  Facebook股價大跌

  市值縮水近500億美元

  祖克柏公開道歉:

  “公司有責任保護用戶的隱私,

  如果做不到,就不配為用戶服務。”

  然而李彥巨集卻不這麽想

  在他眼裡

  中國人只要能方便點

  隱私什麽的不會很在意

  李彥巨集說:

  “ 

  網絡可搜索的數據隻佔數據總量的20%,剩下的80%全在企業手中,如果能將所有數據聚集起來,將最大程度實現數據的功用。

  中國人對隱私問題更加開放,或者說沒有那麽敏感,如果要用隱私來交換便捷性或者效率的話,很多情況下中國用戶是願意這麽做的。

  ”

  3月26日

  李彥巨集在2018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

  事關數據隱私的一句“肺腑之言”

  讓人如鯁在喉

  惹來一片爭議

  李彥巨集這番話乍一聽很刺耳

  不過仔細一想卻是句“大實話”

  不得不承認

  正是龐大的數據

  支撐起了中國互聯網的一片欣欣向榮

  而且在隱私保護方面

  不少中國人的確有所欠缺

  李開複:中國AI的優勢在於龐大的數據

  “中國有數據方面的優勢,人口多、市場大,智能設備和數據搜集會加速中國AI發展,而且投資方面也超過了美國。”

  經濟觀察報:免費的才是最貴的

  中國用戶往往能夠用一點小甜頭就獲取其個人數據,比如許多一分錢團購又不發貨,最後你花了一分錢,他們還獲得你的地址和電話,有的人在佔小便宜的誘惑面前,基本不在乎自己的隱私問題。更不用提朋友圈內層出不窮的“小測試”,背後無一不是搜集數據在作祟。

  但天上不會掉餡餅,免費的,往往才是最貴的。

  網友:隱私和便捷是博弈,要自己衡量

  @經營大師在成都:“正是有了開放開發搞活,才有如今經濟的騰飛。”

  @faunist:“相較於西方發達國家,中國人的確沒太多隱私意識,畢竟也才剛脫離幾世同堂的大家庭和計劃經濟時代。”

  @SIRIAll:“好比授權支付寶查詢我的公積金,原本查詢公積金還要我密碼和一大堆東西登錄,後來到支付寶一鍵授權,我就對於我要查的東西一目了然了。這就是隱私換取便捷,很多時候我們是主動去授權的。”TA認為隱私和便捷本就是博弈的雙方,需要自己去衡量。

  也有人打抱不平

  認為個別媒體“斷章取義”

  曲解了李彥巨集的意思

  他還說:

  “

  只要我們認為利用這些資訊可以讓用戶受益,並且用戶同意我們使用他們的資訊,那我們就會用。這就是我們衡量是否使用用戶數據的標準。

  ”

  中大傳設院院長張志安:李彥巨集沒那麽極端

  李彥巨集的說法並沒有網友所想的那麽極端。李彥巨集點出的事實是,多數中國網民對隱私保護的敏感意識沒那麽強,也表達了百度會在用戶授權下使用數據。

  如果在使用前加“合理合法”的使用、且強調“邊使用邊加大力度保護”,就不容易引發網民誤解和爭議。比如“儘管大部分中國網民對網絡隱私的邊界認知尤其隱私泄露的風險意識,還沒那麽強,我們依然要在給用戶提供服務便利性的基礎上,邊合理開發數據、邊切實保護好用戶隱私。”要改成這樣表述,爭議才會少一些。

  但李彥巨集的一席話

  多少能夠代表百度的價值取向

  難道在一家做數據生意的公司看來

  中國人的隱私就這麽“賤”嗎?

  一項調查顯示

  81%的網友不同意用隱私換方便

  網友:李彥巨集話語中透出的價值觀讓人憤怒@oufen9表示不想“被代表”:“誰允許你來代表本中國人了?”

  @墨之銘 覺得“中國用戶在個人隱私方面更加開放和不那麽敏感”或許是事實,“但這並不代表不經人容許就可獲得他人的隱私資訊,更不意味著未經他人同意就可以默認拿走他人的隱私交易。”

  @isssssac:“百度作為用戶數據和隱私的‘代管者’,這種價值觀取向,真的不敢苟同。”

  @風季靈:“重點不在於李彥巨集和百度有多麽無恥,而在於這種無恥是多麽肆無忌憚。”

  @張流影 表示:“隱私問題就是很多中國互聯網企業的原罪之一,無論怎麽洗地都是洗不乾淨的。”

  @塞巴斯醬米卡埃裡斯:“對隱私問題,我可以更開放,但是是建立在你們這些采集隱私的公司對個人隱私管理更嚴格的基礎之上!”

  事實上

  國內的互聯網企業

  在用戶數據保護方面做得都不夠完善

  不僅是百度

  不少企業都是帶著“原罪”起家的

  不久前,今日頭條、螞蟻金服、百度三家公司被工信部約談,起因也是私自收集個人資訊,工信部認為上述公司存在用戶資訊收集使用規則、使用目的告知不充分的情況。

  還有一些互聯網產品

  看似尊重用戶的隱私權

  比如會提示調用權限

  但操作起來卻是赤裸裸的“霸權主義”

  知乎@周賽:選擇權加劇用戶和企業間的不對等

  知乎@周賽 對此有一個高讚回答:

  “1、如果你不輸入手機號,就用不了;2、輸入手機號則表示同意注冊協定;3、注冊協定說明輸入手機號則表示公司可以推送各種廣告;4、從本公司泄漏出去的一切資訊都不是本公司的有意行為。個別員工的行為本公司不予負責;5、本公司有權收錄本公司有技術實力收錄的一切資訊。如果你反對,你可以選擇不用。”

  他認為,幾乎所有產品都能夠找到上述5條資訊收錄策略。表面上給了你選擇,而這種選擇權卻加劇了用戶和企業之間的不對等。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繆因知:國人隱私已經“被開放”

  看上去國人似乎對隱私泄露無所謂,但這很大程度上是隱私已經“被開放”、人為資訊刀俎,我為數據魚肉的現實塑造的。在互聯網巨頭精心布局下,用戶的同意權經不起考驗。

  行為經濟學早已揭示,人並不是完全理性的,可能存在心理偏差,如低估未來風險,高估眼前收益等。決策時越遭遇壓力、或利益關聯,就變得越不理智。故而在各種吸引人眼球的‘場景’下,用戶給出的‘同意’,未必符合其利益最大化。

  之所以李彥巨集一番話

  能引起這麽大的負面輿情

  和百度以往的“黑歷史”

  以及中國互聯網企業

  不注重用戶“隱私體驗”等因素息息相關

  那麽其他做得好的企業是怎樣的?

  @差評君:Google“教科書式”隱私保護體驗

  在 Google 账號中,專門有一個“隱私權”的選項。在這裡,Google 關於隱私權有一個綜述,它會告訴你,你的隱私數據被拿去做了些什麽,如果你覺得這個綜述太籠統了,可以點虛線查看詳情,比如具體會搜集什麽資訊、具體通過什麽技術手段搜集。

  它還會告知你,你的隱私數據是否會被共享給其他公司或組織,以何種原因何種方式被共享,並且告知分享敏感資訊的時候會征求你的同意。

  如果你不喜歡它收集你隱私數據的話,它會給你提供一個開關,由你自己決定是否開啟,就算關閉了也依然可以正常使用服務。你甚至可以選擇性刪除一些你不想被記錄的資訊。

  即便Google要給你展示廣告,它依然給了你選擇,看什麽樣的廣告,不看什麽樣的廣告。

  即時是如此“教科書式”的Google

  仍然時常被媒體曝光侵犯用戶隱私資訊

  這也側面反映出

  僅靠企業自律是不可能保護好用戶隱私的

  專家:法律應為用戶數據獲取行為劃定強製邊界

  喬治城大學戰略洞察研究兼職教授艾米·扎爾曼在評論Facebook事件時說:“因為科技公司就是利用用戶的數據來推送廣告,這就是他們的商業模式。因此他們自己本身是沒有內在動力去改革的,最終還是需要通過立法機構或者民意壓力來影響。”

  繆因知也認為,法律需要做的,不是保護互聯網巨頭們接受散沙般的用戶們的“自願同意”,而應該為它們的數據獲取行為劃定強製邊界。“互聯網服務商們應當詳盡說明自身獲取用戶特定資訊的意義、以必要為準繩;賦予用戶明確的事前拒絕、事中關閉的權利;提示資訊獲取的風險。像Facebook一樣的網絡生態提供者,應當關注平台向第三方軟體開放接口如圖譜API的具體內容,並對第三方軟體獲取資訊的必要性承擔一定的審核責任,避免用戶同意社交好友等他人的資訊被授權。”

  以往即便是上億條數據的交易

  由於缺乏司法解釋

  案件走不到訴訟程式

  往往不了了之

  所幸

  中國已經在網絡數據保護方面

  做了進一步的探索

  兩項網絡安全的法律條例開始施行

  在去年6月1日,兩項網絡安全的法律條例開始施行,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資訊最低五十條以上即可認定為“情節嚴重”,達到入刑的標準。

  三個月內,北京市海澱警方破獲了30余起與此相關的案件。

  “公司有責任保護用戶的隱私,

  如果做不到,就不配為用戶服務。”

  祖克柏的這句道歉聲明

  不僅李彥巨集應該多看看

  而且

  應當刻在所有互聯網企業CEO的辦公桌上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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