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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藥店給顧客測血糖,被立案調查,違法!?

近日,浙江海寧一家藥店因為使用一次性采血針為顧客測血糖,並收取3塊錢費用而被立案調查的消息被各種媒體渲染的甚囂塵上,藥店免費提供血糖測量服務一時被口誅筆伐,成為眾矢之的。

藥店測血糖,被舉報

據浙江新聞消息,近日,家住浙江省海寧市的唐先生在家附近的某藥房花了3元測了血糖,原本想圖個方便,不測不知道,一測嚇一跳。他被藥房工作人員告知血糖數值偏高,藥房工作人員告知唐先生很有可能已患糖尿病,這讓他頓時慌了手腳。

為了搞清楚自己血糖狀況究竟如何,第二天,唐先生又到附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測了空腹血糖。醫生判斷血糖處於正常範圍,唐先生才鬆了口氣。花了3塊錢,不僅白挨了一針,還嚇得滿頭大汗。

當地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後,在調查中發現,該藥店裡收的3塊錢是測血糖使用的一次性采血針和血糖試紙費用,測血糖的診療費用相當於免費。

但對於藥店測血糖的行為定性,執法機構認定為醫療行為,並表示醫療行為必須在醫療機構內實施,普通藥店違規操作屬於違法行為。

無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88條規定:「診療活動是指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

檢測血糖需要將受檢者的皮膚刺破采血,是醫療行為,必須在醫療機構內實施,這就意味著,藥店測血糖本質上也屬於醫療行為的範疇。

而海寧這家藥店並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因此不具備開展診療活動的資質。所以,該藥店因違法開展測血糖服務已經被海寧市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立案調查。

通過調查,該藥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就擅自開展診療活動,存在從事檢測血糖的人員為非衛生技術人員,未經專業培訓,操作不規範;無法開展室內質控和室間質評;同時,若消毒操作不當,還可能造成感染風險。

藥店未取得資質而為患者測量血糖的確違反法規,收費3元更不可取。但是,在當今分級診療的政策設計中,零售藥店不失為一種慢病管理的重要發展方向。

藥店測血糖何時可取?

藥店分布廣泛,便民性強,本身就具有輕醫療的屬性,血糖測量作為一項簡單的診療活動或也應當被政策許可,而這與患者也是大有裨益的。

我國深受糖尿病困擾的患者不勝其數,由於自我葯療意識和水準較低,很多糖尿病患者不會長期做自我身體指標數據的檔案記錄管理,藥店中由專業人員為患者進行血糖檢測可以作為慢病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

而關於操作過過程中的感染風險,相信隨著科技的發展,感測器貼片、超聲波、電磁波、納米技術等手段的投入使用或正在開發中,血糖測量的難度將不斷降低,最終使其排除在診療行為範疇之列,讓藥店的血糖測量服務不再受到法律的束縛。

血糖監測作為一種普遍的吸客行為,測血糖讓零售藥店於法、於理都能獲得更大、更好的生存環境和發展空間。

零售藥店能夠在一個更加規範、有序的環境中良性發展,應該從大勢出發,推進行業整體的從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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