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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共同起訴自如開庭:不在乎賠多少,要形成甲醛房判例

12月6日,北京租客共同起訴自如公司案,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參與此次集體訴訟的共有26名來自北京的自如租客。租客起訴的理由都是租住了剛剛裝修完工的自如住房,身體出現不適。

由於合約主體不同,26名租客被拆分成26個案件進行審理,並由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的20多位律師義務接受委託代理訴訟。那麽,如此大規模的集體訴訟維權,原告的主要訴求是什麽?庭審的焦點又是什麽呢?

入住半年甲醛濃度依舊超標一倍導致身體不適

租客:希望通過訴訟形成判例

今天開庭的是北京租客王驍與周雲(皆為化名)起訴自如公司的案件。兩起案件都沒有當庭宣判。周雲在庭審前告訴中國之聲記者,她在今年3月入住了北京的自如房,之後就出現了持續的低燒和結膜炎,5月和8月分別兩次發病,找到三甲醫院,診斷為由空氣刺激產生的結膜炎:“我是持續的低燒和結膜炎,之後還去醫院做了手術,5月病了一場,8月又持續的發病,長時間低燒,去天壇醫院診斷,醫生說是刺激性氣體導致的過敏性的鼻炎和慢性咽炎。”

直到今年9月份爆出“阿里員工入住自如後罹患白血病去世”的消息,周雲才意識到,生病和自己住的房子有關係。之後她找自如要求檢測空氣品質,卻被自如以“只能檢測6月份以後入住的租客”為名拒絕,無奈之下,周雲只好找獨立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報告結果顯示,自己住了半年後,房屋的甲醛濃度為0.21,依舊超過限定甲醛濃度0.1的一倍。她問過鄰居才知道,今年3月份,她租的房子剛裝修好不到一周,自如就讓她搬進來了,“我住了半年,還是0.21,超了一倍吧,我問樓下的鄰居,我搬家前一周它才裝修完,我是3月8號住進去的,它是3月1號那一周裝修的。”

周雲說,這次起訴自如,主要是為了讓以後的租客維權時有據可循,至於賠償多少,並不在乎:“至少要判斷他屬於欺詐的行為吧,也是一種侵權,至少能達成訴訟的效果,形成判例,可以給其他人做出參考,至於是三倍還是一倍賠償,這個我們不是很在乎。”

代理律師:主要訴求是認定自如欺詐

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代理了這26位租客的訴訟,王驍和周雲的代理律師付林明表示,庭審中,他們提出的最主要的訴求就是能夠認定自如欺詐,因為自如CEO熊林2012年曾經在微博上承諾,自當年6月10日起,所有自如友家原創產品將在裝修完成後,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空氣品質檢測,並出具正式的空氣品質合格報告後,方可出租給自如客。

但王驍和周雲的房屋甲醛含量全都超標,自如明顯沒有兌現承諾:“自如是否對原告構成了欺詐?實際上在2011年年底已經出現了(自如)房屋甲醛致人損害的情形,2012年6月10日熊林發微博說承諾6月17日起,他們自如對所有的房屋在租給租客之前都會進行全面的檢測,並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報告合格之後,他們才允許出租。是這樣承諾的。”

付林明表示,她們律所代理的,都是首次入住自如全新裝修房的租客,自如並沒有按照承諾出具檢測報告,租客們在入住前,也並不知情甲醛可能超標的問題:“沒有向王女士出具檢測報告,他們也沒有告訴王女士這個房屋的空氣品質有可能對王女士的身體造成傷害。”

甲醛超標的侵權責任在過去司法實踐中難以確定

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在此前的判例中,涉及居住、辦公場所因有害物質超標起訴裝修、出租方的案件,許多都是原告敗訴,法院對侵權責任、環境汙染與身體健康的因果關係等關鍵事實的認定均存在難度。難點在於,不同場景下的多次檢測結果難以一致,且超標與原告身體受損之間的因果關係難以確定。

付林明認為,從科學常識上大家都知道的損害,卻很難在法庭上進行量化的展示,這也是她這次希望大家關注的問題,未來公眾再遇到甲醛超標產生損害該如何維權。

“它不是一個人出現了這種情形,是很多人都這樣,我們代理的26位,都出現了因為甲醛超標而出現的人體的一些症狀,從民間樸素的道理和法院審判結果或司法實踐出現相悖的情形,特別特別的多,這個的確是困擾我們律師很大的一個問題。”

記者就此事多次聯繫自如公司,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復。周雲們的訴求,法院如何認定?我們將繼續關注案件進展。

原標題:租客共同起訴自如開庭:不在乎賠多少,要形成甲醛房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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