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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違規流入樓市,浙商銀行再“吃”新罰單

今日,湖北銀保監局公開處罰資訊顯示,浙商銀行武漢分行因部分資金違規投向房地產公司,接到罰款30萬元的罰單。而這已是浙商銀行本月吃到的第二張“涉房”罰單,本月稍早前浙商銀行曾因多項違規事由而吃進大額罰單。

今日公布的最新罰單資訊顯示,由於浙商銀行武漢分行的同業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未嚴格比照自營貸款管理,導致部分資金違規投向房地產公司,湖北銀保監局對其作出處罰30萬元的決定,主要負責人為張克祥。

其實,此次已不是浙商銀行本月接到的第一張“涉房”罰單。12月7日,在浙商銀行收到的5550萬大額罰單中,就有“為客戶繳交土地出讓金提供理財資金融資”這一條違規事由。

房地產的調控政策今年持續從嚴趨勢,但仍有不少銀行“明知故犯”,違規涉房貸款屢禁不止。據藍鯨財經不完全統計,僅今年12月至今,銀監系統針對資金違法流入樓市開出的罰單多達十餘張。

其中,僅僅是12月7日一天內就有浙商銀行、渤海銀行、民生銀行和中信銀行四家銀行因理財產品違規繳土地款而被罰。

具體違規原因分別是:浙商銀行為客戶繳交土地出讓金提供理財資金融資;渤海銀行的理財及自營投資資金違規用於繳交土地款;民生銀行同業投資、理財資金違規投資房地產,用於繳交或置換土地出讓金及土地儲備融資;中信銀行的理財資金、自有資金融資違規繳納土地款。

12月14日,渤海銀行溫州分行也接“涉房”罰單,原因為該行向未竣工驗收的商業用房發放抵押貸款;向“四證”不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貸款,共罰款65萬元。同日,貴州銀監局也開出兩張罰單,對貴陽銀行雙龍航空港支行和南明支行分別處以30萬元的罰款,具體原因為該行發放虛假個人商業用房抵押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流入股市、房市。

12月19日,因未監控到貸款回流且部分流入房地產企業,信陽監管分局對工商銀行固始支行處以35萬元罰款。同日,浙江稠州商業銀行因信貸資金挪用於購房、違規辦理商業用房抵押貸款被處罰180萬元,浙江武義農商行同樣因信貸資金挪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被罰。

其實,早在2016年,監管就明確要加強理財資金投資管理,嚴禁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加強房地產信託業務合規經營。今年年初的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也再次強調,要繼續遏製房地產泡沫化,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房地產融資行為。

而中國銀保監會曾在今年8月召開銀行保險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其表示,將進一步完善差別化的房地產信貸政策,嚴禁“首付貸”和消費貸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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