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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鋒系”網信證券監管罰單接不停:交易系統長時間故障

記者丨馬曉甜

日前,遼寧證監局向網信證券商連開了兩張罰單。

這兩張罰單開具的時間分別為3月1日和3月6日。其中,在《 關於對網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中,遼寧證監局稱,經核查,網信證券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淨資本、風險覆蓋率、資本杠杆率和淨穩定資金率等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現責令公司改正。

網信證券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和第十七條規定。根據這兩項規定,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及兩項以上的,其淨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證券公司必須持續符合下列風險控制指標標準:風險覆蓋率不得低於100%;資本杠杆率不得低於80%;流動性覆蓋率不得低於100%;淨穩定資金率不得低於100%

在第二份罰單中,遼寧證監局指出,2018年12月24日,網信證券集中交易系統中斷37分鐘,2019年2月26日,公司綜合账戶管理系統發生故障,影響交易時間累計13分鐘。上述問題反映出該公司信息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核心設備老舊、系統運維保障存在不足,導致頻繁發生信息安全事件。

遼寧證監局針對網信證券的信息安全問題,責令其改正並定期報告,要求網信證券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整改,並向遼寧證監局書面報告整改情況;並在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期間,每月向遼寧證監局報送一份信息系統相關情況的書面報告。

這已並非網信證券第一次因交易系統出現問題被處罰。

2018年11月25日,遼寧證監局公告稱,由於網信證券集中交易系統在2018年7月23日發生時長24分鐘的中斷事件,達到《證券期貨業信息安全事件報告與調查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較大信息安全事件”,且事件發生時未立即向監管報備,存在遲報情形,反映出公司在保障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事件報告方面存在不足,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除此之外,網信證券還在近期被曝出因涉訴導致資產被查封,進而引發債券業務大面積違約。裁判文書網上一份2018年12月4日的民事裁定書顯示,河南省商丘市虞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網信證券名下銀行存款約1.9億元被查封、凍結。

公開資料顯示,網信證券成立於1988年4月21日,前身為沈陽市國庫券流通服務公司,同年更名為沈陽財政證券公司。2015年11月30日,更名為網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5億元。

根據2017年證券公司經營業績排名情況,網信證券以淨資產6.65億在98家券商中排倒數第一,總資產、營業收入、淨利潤等其余多項指標都處於全行業墊底。在2018年證監會的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中,網信證券的評級也僅為CCC級。

然而,就是這樣一家默默無聞、業績倒數的證券公司,卻與低調擴張的“先鋒系”有著密切關係。

股東結構圖顯示,網信證券第一大股東為聯合創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55.61%股權,而其背後正是先鋒集團及其實控人張振新。

近期,網信證券旗資管產品“信鋒3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被爆逾期。據悉,該產品目標規模為3300萬元,於2018年2月14日成立,存續期為1年,主要投資於銀行存款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風險等級為“高風險”。其擔保方廣東中汽租賃有限公司和實際融資方中國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也皆是先鋒系旗下公司。

3月15日網信公開回應並發表聲明稱,“信鋒35號”總金額為3010萬元,存續期為一年,2019年2月14日到期。作為此資產計劃管理人,網信證券在獲知融資方出現逾期還款的情況後,與投資者溝通並磋商解決方案。在多方努力下,在3月11日前已經將“信鋒35號”全部兌付完畢。

據官網介紹,先鋒集團目前主要業務涵蓋金融科技、資產管理以及財富管理。其中,金融科技平台主要包括網信集團、中新控股。網信集團旗下公司包括網信征信、江蘇網信保險銷售公司、網信科技等;中新控股科技集團則有八個主營業務:第三方支付、在線投資、科技驅動貸款,傳統貸款及融資服務、社交遊戲、保險、資產管理、區塊鏈。而在資產管理方面,集團旗下開元投資擁有十多家私募,主要涉足商務租車、度假不動產、通用航空等高端消費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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