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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在保健機構執業,禁止提供這3種服務

我們都知道,非醫學專業人員不得在養生保健機構從事針刺、瘢痕灸、發泡灸等醫療活動,那麼有資質的中醫師能不能?

在這裡,提醒大家,即便是有證的中醫師,也不能提供上述服務。為什麼這麼說,隨我往下看。

推拿、按摩、針灸、火療……都是時下養生保健機構備受消費者喜愛的一些養生項目。為了吸引顧客,很多保健養生機構習慣於打著中醫坐鎮的旗號開展各種保健服務,而且通常情況下,盈利效果直接看得見。

但對於被請去當顧問甚至坐診的中醫師來說,有幾項禁忌服務千萬不能做。別等到觸犯法律,才後悔莫及。

這些中醫師(含助理)注意了

為規範中醫師在養生保健機構的執業行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2016年曾下發《中醫師在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諮詢和調理等服務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在養生保健機構裡執業的中醫師提出了明確要求。

在《規定》裡提到的中醫師,指的是能夠熟練運用中醫(民族醫)理念、方法和技術提供保健諮詢和調理等服務的取得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

符合條件的中醫師可以在完成所在醫療機構工作任務(包括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的前提下,為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諮詢和調理等服務。但在提供相應服務期間,一定要牢記哪些事能做,哪些不能做!

謹記!這三項服務禁止開展

其實,在簽訂勞務協議的時候,無論是中醫師還是機構負責人,雙方都必須承諾不開展醫療活動。具體來說,以下三種服務都不允許開展:

一、不得從事醫療和藥品、醫療器械銷售等活動,不得宣傳治療作用。

二、不得使用針刺、瘢痕灸、發泡灸、牽引、扳法、中醫微創類技術、中藥灌洗腸及其他具有創傷性、侵入性或者危險性的技術方法。

三、不得給服務對象使用《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規定之外的中藥飲片或者《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規定禁用的中藥飲片。

可以提供的五項基本服務

正常情況下,中醫師在養生保健機構可以開展五項服務工作,包括:

一、在中醫理論指導下,通過中醫體質辨識、經絡評估、臟腑功能檢測、血氣狀態分析、中醫心理測量等對服務對象的健康狀態進行辨識評估。

二、為服務對象提供中醫健康諮詢服務,根據健康狀態辨識及評估結果,提出針對性健康指導建議,製訂個性化中醫健康調養方案,開展中醫心理諮詢與情志調理服務、開展養生功法示範指導等。

三、為服務對象提供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以中醫理論為指導的養生保健調理服務。

四、為服務對象建立中醫健康檔案,開展健康監測、健康乾預效果追蹤與評估等健康管理工作。

五、對養生保健機構從業人員進行中醫養生保健知識與技能培訓,指導其規範開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養生保健機構雖然不屬於醫療機構,但就提供的服務而言確實也和中醫藥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對於從事中醫藥診療服務的中醫師來說,一定要知曉自己的職能範圍,合理合法地開展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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