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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兩個半月「服用」六百公斤中藥?院方:可能g誤輸成kg

若不是被醫院催繳拖欠的醫療費,家住陝西商洛的馮斌可能還不會發現,其父在商洛鎮安縣精神病防治院住院兩個多月,竟然被記錄著「服下」了一千多斤中藥材。

日前,馮斌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台(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2015年底,其時56歲的父親因患精神類疾病,入住鎮安縣精神病防治院進行封閉治療兩個多月,醫藥費清單顯示,該醫院給其父開了600餘千克(1200餘斤)中藥材,平均每天中藥材用量約達20斤。

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的住院證及出院證

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住院收費清單

收費清單顯示,該醫院給馮斌父親開出的十餘種中藥材中,僅「萊菔子1」「川楝子1」兩種中藥材的用量就達到600千克,每千克15元,費用達9000元。

7月16日,鎮安縣精神病防治院的一位杜姓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馮父治療過程中的中藥材主要用於內服,有時需要每天服用。對於用量問題,「至於錯沒錯,我先和馮先生溝通一下具體情況」。

此前,該杜姓工作人員在與馮斌溝通中,曾稱是「打錯了」部門,應該是「克」而不是「千克」。但該說法未讓馮斌信服。

醫院工作人員稱kg為輸入失誤

如果是「打錯了」部門,那藥材的總費用是否也錯了?目前,相關醫藥費馮斌已通過新農合報銷。對於此事,截至發稿,該院尚未對此作出詳細解釋。

收費清單顯示開出1200斤中藥,有的服用過量可至死

馮斌說,前不久,鎮安縣精神病防治院催他結清拖欠的醫療費用,他核對收費清單時,發現該院給其父在住院期間的用藥和收費存在異常。

馮斌家原是陝西商洛市柞水縣某鎮村裡的貧困戶,2017年剛剛脫貧。2015年,馮斌父親出現精神性疾病,煩躁、易怒、愛罵人,之後在商洛市精神病醫院被診斷為患有精神分裂症。

彼時,柞水縣還沒有專門治療精神類疾病的醫院。為了離家近些,馮斌將父親送往與柞水縣相鄰的鎮安縣治療。2015年11月16日,馮斌父親住進了鎮安縣精神病防治院。

馮斌說,父親在該院接受了兩個多月的全封閉式治療,其間無家屬進行陪護,2016年1月31日,其父出院。

2016年1月的住院證及出院證

「出院時,兩張清單顯示總治療費用22909.69元,全部是欠著的。」馮斌說,因家中經濟困難,在支付了10909.69元治療費用後,他給醫院打了一張1.2萬元欠條,拖欠醫療費用至今。

雖然出院時未繳清全部費用,但在2016年初,馮斌已經通過柞水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報銷了百分之六十的醫療費,共計1.3萬餘元。

2016年1月診斷證明

2016年1月住院收費清單

馮斌說,這幾年醫院給他打過幾次電話,要求補齊欠款,但是他都以資金緊張為由推遲了。今年7月初,醫院又提醒繳費,他第一次仔細翻看收費單,才發現用藥和費用有些奇怪。

根據馮斌提供的鎮安縣精神病防治院2016年1月10日開具的住院收費清單顯示,馮斌父親產生的治療費用共計17599.59元,其中涉及中藥材約14種,其中多種中藥的計量部門為「克」,用量在200克至600克不等。

而「萊菔子1、川楝子1」兩味中藥材的用量則分別多達400千克、200千克,每千克單價15元,僅該兩味中藥材費用就高達9000元。

也就是說,根據這張清單,馮斌父親在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1月10日住院不到兩個月,醫院就開出了多達1200斤中藥材,每天約服用中藥材超20斤。

據《中華本草》記載,萊菔子有消食導滯,降氣化痰功能,用法主以5克至10克煎湯內服,或入丸、散,或研末調敷外用。而川楝子有行氣止痛,殺蟲功能,內服煎湯用量3克至10克,服量過大可有噁心、嘔吐等副反應,甚至中毒死亡。

馮斌表示,由於當時父親進行的是全封閉式治療,他作為家屬無法知道具體的用藥情況。其父從鎮安縣精神病防治院出院後,病情一直沒有好轉,之後又輾轉多家醫院進行治療,直到今年才稍有平穩。

醫院開了痔瘡膏,但馮先生稱他父親自從1996年做過痔瘡手術後再未複發

醫院稱「可能輸入錯誤」

根據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台的查詢信息,鎮安縣精神病防治院屬於民辦非企業部門,註冊資金30萬元,法定代表人趙全平,是一家「為全縣和各救助部門的精神、智力、殘疾人開展康復、治療、托養於一體的非營利性系列服務」部門。

馮斌說,7月4日,他拿著之前向柞水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報銷費用時保存的資料,向鎮安縣精神病防治院一名杜姓工作人員進行了反映。

柞水縣合療辦報銷單

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收據

據馮斌提供聊天記錄顯示,該杜姓工作人員先稱收費單上的「kg」是輸入失誤,後又質疑馮斌所提供的收費清單應該是複印件,不是蓋著紅章的原件。

該杜姓工作人員還對馮斌說,「如果是這樣,當時你拿縣合療辦就報銷不了」。之後又說:「有事說事,你家裡困難,領導說了給你減免一部分,好說好商量。」

工作人員又說是馮先生提供的材料有誤,若原材料有問題不會通過報銷審核

馮斌說,2016年報銷時,發票需要提交原件,其他材料都隻用提供掃描件,所以收費清單的原件現在還在他這裡。

另外,另一張醫院在2016年1月31日開具的後續住院收費清單中,又出現了「萊菔子2、川楝子2」中藥材費用,計量部門卻為「克」。

其中顯示,使用「萊菔子2」200克,每克0.03元,共計費用6元;「川楝子2」100克,每克0.02元,費用2元。照此推算,萊菔子、川楝子每千克售價應分別為30元、20元。

澎湃新聞就此諮詢了北京某知名中藥材銷售公司,相關人員介紹,萊菔子、川楝子兩味中藥材目前日常售價為每克0.04元,計每千克40元。

馮斌提供的醫院收費材料卻顯示,600千克「萊菔子1、川楝子1」中藥材單價每千克15元,計費達9000元,並不是在按「克」計費,且該筆費用已然被納入到農合報銷範圍之中。

7月16日,澎湃新聞致電鎮安縣精神病防治院,此前與馮斌微信聯繫的杜姓工作人員稱,馮父治療過程中的中藥材主要用於內服,有時需要每天服用,一個月要服用幾十副中藥。至於「600千克中藥」用量問題,「至於錯沒錯,我先和馮先生溝通一下具體情況」。

該杜姓工作人員自稱,她只是醫院的業務人員,並不清楚此事,具體的問題需要詢問當時負責治療馮斌的幾位醫生,但由於醫院人員流動性較強,她暫時沒有他們的聯繫方式。之後,澎湃新聞就此事再次聯繫她,其以正在開會為由拒絕了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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