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IP侵權案正在演變成合約糾紛

QQ圖片20180314141637QQ圖片20180314141637
490a6a99gy1fpa3t52lnej20qo1lr7ek490a6a99gy1fpa3t52lnej20qo1lr7ek
53d0fc8eN084c810253d0fc8eN084c8102

  如何去實現行業規則的細化?如何去適應不斷發展的市場、平衡甲方乙方、上遊下遊的利益?這才是此類版權糾紛中我們真正需要思考的問題。

  擺事實

  匪我思存一審勝訴但侵權劇得以繼續拍攝

  3月11日晚,知名作家匪我思存微博發長文,再次談原創被侵權,並談及自己維權之路的艱辛。但這一次“侵權”並非是大眾容易對號入座的“抄襲”,除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由頭,背後更涉及複雜的合約糾紛。

  已經播出的電視劇《人生若如初相見》,是根據匪我思存的原著小說《迷霧圍城》改編的,起初得到了原告方(即匪我思存)的授權。但是,該劇改編及拍攝工作在許可協定期滿前未完成,劇方超過授權期限後未重新獲得授權,卻繼續拍攝乃至播放。

  在一審過程中,法院認為,完美時空公司等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對原告攝製權的侵權,並判令被告共同賠償原告50萬元。但法院對原告方提出的停止侵權主張並未予支持。   《人生若如初相見》擬於2018年3月2日在騰訊影片播放。也就是說,當被告交了50萬元的賠償金後,就拿到了一張“無限期續約卡”。匪我思存不認可這“微薄”的維權所得,於是繼續上訴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提出“撤銷一審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依法改判被上訴人立即停止侵權”、“依法改判被上訴人賠償因侵犯著作權給上訴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1500萬元”等3項訴求。

  目前,本案處於二審階段,最終結果尚未落槌。然而,電視劇已經播出了十幾集。

  為何民事案件的一方被法院認定侵犯了另一方的著作權益,還判了賠償,卻不用停止侵權?這是因為一審法院認為,由於原告方相關人員在合約期內受邀參加被告主持的《迷霧圍城》改編攝製為《人生若如初相見》電視劇啟動儀式,視為原告方默認並放任被告方侵權行為的發生;另外,由於被告已投入大量資金,判令停止侵權,將造成雙方利益失衡;再者,判令停止侵權將會造成文化資源浪費,且有悖社會公共利益。

  講道理

  平衡利益是避免版權糾紛的新視角

  從法律的角度看,這個判決理由還值得商榷。作為原告,在合約期內受到邀請參加改編電視劇的啟動儀式,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邏輯上很難推斷“默認並放任被告方侵權行為”。法律保護合法權益,侵權者判賠,蒙受一定經濟損失,乃是侵權付出的違法成本。至於“有悖社會公共利益”,一部言情電視劇的商業上演,可能有一些粉絲表示關心,但上升為社會公共利益受損,捍衛公共利益,則有些言重了。

  近年來,圍繞文學改編的版權糾紛不少,除了光線與樂視爭奪《何以笙簫默》的影視授權,還有去年的《鬼失敗》版權糾紛,《羋月傳》也鬧出了署名以及著作權問題,等等。這類糾紛,與瓊瑤狀告於正[微博]的《梅花烙》案有所不同,因為核心問題並非抄襲。也正因如此,有網友認為“這件事隻不過是因為後面續約費沒談攏而已,無非是經濟糾紛”。

  安妮寶貝曾經談過作家和出版社的關係,她認為作品一旦賣給出版社,就跟自己沒有關係了。這種買斷版權(著作權財產權完全轉讓)的做法今天已經較少,尤其是所謂的“大IP”,能用版權產生不斷的收益才是明智之選。《迷霧圍城》顯然也是這種情況,這種合作方式涉及更複雜的合約法,不是用一句“原創不死”就能一言以蔽之。

  回看匪我思存的維權之路,也並不順暢。雖然,她一審勝訴,委託律師事務所向騰訊公司發出風險《提示函》後,“至今沒拿過對方半分錢賠償”,以致感慨,“哪怕在行業內做到塔尖又如何”。

  客觀來說,《人生若如初相見》口碑不錯,在眾多大IP、翻拍劇以及有流量明星的電視劇豆瓣評分沒及格的行業現狀下,該劇的改編、後期都不算差,小花孫怡、小生韓東君[微博]也算是演技在線。在豆瓣上評分7.1。豆瓣討論區,關於電視劇是否侵權的問題,也是除了劇情之外熱度最高的話題。可見版權問題不僅是當事人關注,普通讀者、觀眾對此也有越來越高的敏感。

  不妨跳出原被告雙方的利益之爭。此案折射的最嚴重問題,反而不是當事人的孰是孰非,而是行業準則跟不上行業發展的巨集觀問題。IP橫行影視業雖不是近幾年才出現的問題,但版權合約一年比一年複雜,蛋糕越做越大,糾紛也越來越多。在相對巨集觀的法律條文下,如何去實現行業規則的細化?如何去適應不斷發展的市場、平衡甲方乙方、上遊下遊的利益?這才是此類糾紛中我們真正需要思考的問題。

  □歐陽晨雨(學者)

(責編:得得)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