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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過馬關條約獲得2.3億兩白銀 用來幹嘛了?

1895年4月17日,李鴻章代表清朝政府,與日本全權代表伊藤博文、陸奧宗光簽訂了《馬關條約》。

在進行談判時,日本獅子大開口,提出了3億兩白銀的戰爭賠償。這說明,日本對中國經濟社會情況相當了解。他們認為,3億兩白銀的戰爭賠償,是清朝政府所能承擔的極限,既能讓清朝政府大出血,又不至於一下子搞垮。

經過李鴻章等人的艱苦談判,日本將戰爭賠償從3億兩白銀削減至2億兩白銀。後來,中國向日本支付一筆3000萬兩白銀的“贖遼費”,彌補日本放棄遼東半島的損失。此外,還支付了150萬兩白銀的威海衛守備費。3者相加,共計2.315億兩白銀,分4次付清。

2.315億兩白銀,對於當時的日本來說,絕對是一筆巨款。按當時的匯率,這筆賠款相當於3.6億日元。據《甲午戰爭與東亞格局的變動》記載,日本在1893年的國內生產總值為8400多萬日元。這就是說,日本通過《馬關條約》獲得了大約4年的國內生產總值。

《馬關條約》簽訂後,日本前外務大臣井上馨說:“一想到現在有3億6千萬日元滾滾而來,無論政府或私人都頓覺無比地富裕。”井上馨為什麽這麽說呢?因為一場甲午戰爭,已經把日本政府拖到破產邊緣。

“大炮一響,黃金萬兩。”這句話形象地說明了戰爭的燒錢程度。日本在甲午戰爭中耗資巨大,達到了2億3340萬日元。為此,日本政府還專門發行了1億日元的公債,來彌補戰爭經費的不足。

那麽,日本將3.6億日元,用來幹嘛了?

日本政府很珍惜這筆賠款,將它們都用在了“刀刃”上。

一是擴充海軍軍備,為13926萬日元,加上軍艦水雷補充基金3000萬日元,共計16926萬日元,佔據了3.5億日元賠款的一半。

二是擴充陸軍軍備,為5680萬日元。

三是臨時軍費,為7896萬日元。

上面這3項相加,共計30502萬日元,用去了3.6億日元賠款的絕大部分。顯而易見,日本在甲午之戰中,嘗到了海戰的甜頭,也意識到海軍在戰爭中發揮的巨大作用,著重發展海軍力量。後來,日本海軍在日俄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表現優異,得益於來自於中國的《馬關條約》賠款。

此外,日本政府還用2000萬日元作為天皇皇室基金,1200萬日元作為台灣殖民經費,1000萬日元作為教育基金,1000萬日元作為災害準備金,321萬日元作為運輸交通費,58萬日元作為八幡製鐵所設置費。

日本政府之所以將2000萬日元撥付給皇室,是由於在甲午戰爭之後,天皇需要對有功貴族和重臣進行封賞,鼓舞士氣,沒錢可不行。至於1200萬日元的台灣殖民經費,透露出日本想在台灣長期經營,進行殖民統治的野心。

日本學者金子道雄在《日本的戰爭賠償責任》一文中寫道:

“中日甲午戰爭(1894-1895年)之後,作為勝利者的權利,日本除要求割讓台灣、澎湖列島之外,還要求中國賠款2億多兩白銀。按當時日元計算,加上利息,共計3.6億日元。日本教育制度之所以能在一個短時間內建立起來也是依靠了這筆資金。”

然而,如前所述,日本政府在甲午戰爭之後,只是拿了1000萬日元作為教育基金,在3.6億日元賠款中隻佔據很少的份額。說日本政府用《馬關條約》賠款建立日本教育制度,可能是一個神話。

【參考資料:《馬關條約》《甲午戰爭與東亞格局的變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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