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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紋身簡史:中原人紋身的最早確證,是作為刑罰

源起

中文「紋身」的標準寫法應該是「文身」——施墨於身。

數千年前,中國人紋身通常不是為張揚個性、或者方便收保護費,先民殘傷身體,涅以顏色,只有一個目的——生存。

紋身這種事情,本來跟中原文明扯不上什麽直接關係。

早期紋身部族,主要分布在中國南方/東方三大文化區域:即東部、東南,從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到廣東的沿海地區;荊楚一帶長江流域的湖泊區;西南叢林地區。

這些或沿海、或在叢林、或靠江湖而生的部族,被華夏人稱作夷、越、蠻、獠。與中原地區相對安定的農耕作業相比,“野蠻人”的漁獵生活,充滿著更多變數和危險,他們需要從深水中取食,同猛獸爭奪生存空間。當中原農耕者為風調雨順向祖先和社稷之神禱告時,野蠻人在皮膚上刻下花紋,裝扮成獸類的模樣,躍入大海,深入山林,同茫茫自然殊死搏鬥。

文身斷發,以避蛟龍。-《漢書·地理志》

東夷人和百越人認為,紋身(龍形或鱗片狀紋身)能讓他們獲得蛟龍之力,征服大海。

九疑之南,陸事寡而水事眾,於是民人被發文身,以像鱗蟲。-《淮南子·原道訓》 (高誘注:為蛟龍之狀,以入水,蛟龍不害也。)

所以越人紋身,是一種擬態行為——COSPLAY,把自己紋成蛟龍的樣子,假裝自己是蛟龍,從而免受真正的蛟龍攻擊。

蛟龍:??……excuse me?根本不像好嗎?

換句話說,其實就是為了避免溺水淹死。

在巫術盛行的時代,紋身提供了強大的心理暗示,如同一件魔法戰甲,仿佛穿上它,就真的可以化身蛟龍了。魔法加成、紋身時的痛楚、加上紋身後近似野獸的外形,紋身讓紋身者的心理和肉體都得以進化,變得更加成熟,更悍勇無畏。久而久之,紋身甚至演化出階層區分作用,勇猛的戰士、等級更高的首領,紋身與常人不同。

現居海南的黎族,以及西南地區一些部族的祖先,盛行一種叫作「雕題」的習俗。《禮記》說「南方曰蠻,雕題交趾」,雕,指紋身,題,指額頭,雕題就是紋面——臉上的紋身。雕題習俗一直延續到近現代。

此外我們還注意到,《山海經·海內南經》也曾提到一個「雕題國」,郭璞注疏寫道:

雕題:點涅其面,畫體為鱗采,即鮫人也。

一直以來,「鮫人」被認為是中國版的美人魚,傳說這種生活在大海深處的神奇生物擅長紡織,而且能哭出珍珠。

郭璞這句解釋,為我們提供了考察鮫人原型的線索,真相呼之欲出:

紋面+鱗片狀紋身的南越人=鮫人。

廣東、海南,號稱「珠翠之地」,自古盛產珍珠,海口一帶甚至曾被直接命名「珠崖」,這裡正是那些身上紋著魚鱗的「雕題」一族的故鄉。所以「鮫人」傳說的起源,很可能是這樣的:很久很久以前,在珍珠產地——廣東沿海或者海南島,一位遠道而來的旅行者目睹了一群遍體紋滿鱗片的男女出沒大海,采貝拾珠,由於這些人臉上滿是刺青,旅行者從未見過這樣的人類,以為看見了新奇物種,回去跟人家吹牛逼,說我在大海之濱看見了長著魚鱗的人形生物,我打了他們一頓,他們哭泣著給了我珍珠。

史稱鮫人泣珠。

荊楚和西南的武陵蠻、百濮、百夷、傣人、瑤人、台灣「東番人」,紋身初衷也大致相仿:圖騰崇拜、勇氣、祝福和保護。經世代傳延,習以成俗,紋身的功能越來越豐富,某些部族開始強製性紋身,從小孩開始紋,或者作為成人禮,沒有紋身者將無法找到配偶,甚至無法在部落立足。

相比起來,先秦的中原文明,也就是傳統的華夏人/漢人聚居區,則很難找到紋身的證據。

安穩的農耕文化顯然缺少沿海和叢林部族的紋身動機,或許在上古時代,當華夏人的生產方式以漁獵為主時,紋身也曾風行,真相如何,今人暫時無法得知。

有觀點列舉過一些考古發現,試圖證明先秦的華夏人也玩紋身,比如馬家窯文化某些人頭彩陶,不過看上去非常牽強;殷墟婦好墓出土的一尊疑似紋身玉人像,可能是最接近的證據了,但考慮到這位超級能打的小姐姐東征西討、南戰北伐,打遍天下的戰績,你就無法確定這尊玉人到底是殷人還是蠻夷了。

墨刑

中原人紋身的最早確證,是作為刑罰。

刺犯人身體(面部),塗墨染黑,形成永久印記之刑,統稱墨刑。

苗民弗用靈,製以刑,惟作五虐之刑……為劓、刵、椓、黥。

據《尚書·呂刑》,黥墨之刑首創於軒轅黃帝之後,軒轅氏擊敗蚩尤,收服天下,但蚩尤殘部苗民繼續搞顛覆活動,中央決定采取高壓政策,創立了一系列肉刑威懾治理。

後來黥刑納入1.0版本的「五刑」,就是黥、劓(割鼻子)、刖(割腳)、宮(割卵)、大辟(死刑)。

「黥」和「刺」同屬墨刑,略有區別,宋代前,多稱「黥」,施刑部位,以額頭為主;自宋代起,「黥、刺」並稱,刺字位置,視犯罪情節,刺在鬢發以下、臉頰位置;稍輕者,刺額角。

《水滸傳》常見的「刺配」,肇始於五代後晉。起初一般作為死刑的減刑,後來應用範圍越擴越大,到南宋孝宗淳熙年間,已經有多達570條罪行適用刺配。經常是稍微犯點事兒,就要被抓進去刺一臉。所以那時候公交上、地鐵裡,你差不多抬眼就能看見像武都頭、林教頭那樣,臉刺金印、身戴重枷、披頭散發的南冠客,如同今天背著瑞士包的程……嗯,沒什麽。

打開刺配大禮包,你會驚喜的發現裡麵包含三種刑罰:脊杖、刺字、流配。先打一頓,再抓住腦袋刺字,然後攆走(充軍、服役)。一套流程,足以構成肉體精神雙重摧毀。宋代人好面子,不像前人,臉上刺字就刺了,宋人則以為奇恥大辱,臉上帶著字,簡直無法繼續正常生活。當然也有特殊案例,經受如此折磨,犯人還能重振雄風的,那……必是天上的星星參北斗了,有關部門一定要引起重視,嚴加看防,否則早晚集齊一百單八張小浣熊卡片,替天行道,攪你趙家江山。

元代一度改刺面為刺臂,字刺在胳膊、手背上,犯人表示壓力小多了,大不了夏天不穿短袖唄。到清代,又改回刺臉(旗人仍刺臂),「字方一寸五」,刺的面積還不小。至於刺字內容,漢以前無考,南北朝的法司大多言簡意賅,刺個「劫」字了事,按現在的審美,若非刺在臉上,臂膀刺個大大的「劫」字似乎還挺有個性的。清朝人就比較不考慮讓犯人耍酷了,直接刺「強盜」、「竊賊」……

“你憑什麽說是我拿的!難道我臉上寫著我是小偷的嗎!”“是啊,寫著啊。”

沒法混了。

然鵝宋朝人更務實,人家會把犯人發配的地址刺在臉上。

???

刺地址?你TM當這是快遞面單?要不要把收件人的電話也刺上?

所以《水滸》那夥好漢們臉上都是一坨字而不是一個字,寫著諸如「配江州大牢」。難怪好漢們一個個看上去頹靡不振,說起來江湖上鼎鼎有名的「豹子頭」,讓人當成兔子頭包郵了,真教英雄氣短。

部伍

唐末五代,天下擾攘,烽煙四興。軍閥割據為王,拚命征兵屯兵,無數士兵被一批批推上前線送死。當時士卒待遇極差,又容易掛,軍中抵觸情緒強烈,逃兵現象普遍。

盧龍劉仁恭和後梁朱溫連年交戰,雙方逃兵問題都很嚴重。勤勞智慧的軍閥從刑罰方面找到了靈感,劉仁恭搞了個人口普查,把轄境所有成年男子揪出來,統一在臉上刺下「定霸都」三個霸氣十足的大字,表示“你是我的人”,這樣相當於為境內所有能投入戰爭的成年人打上了獨家防偽碼,逃兵們再也不能謊稱“俺是外省過路的、俺不是軍人”了,而且一定程度遏製了叛變倒戈、以及殺友軍領賞的「殺良冒功」事件發生。

朱溫當時也面臨同樣的問題,梁軍軍法尤其嚴酷:凡將校戰死,而部屬生還歸來者,皆斬。在後梁當兵,遇上個懦夫領導還好辦;倘若領導是個不要命的愣頭青,喜歡打頭陣,有一天一出門就被人家狙擊手射死了,這個時候,你和你可憐的夥伴們只有三條路,第一,跟敵人拚命,戰死沙場;第二,等著回去被處決;第三,逃亡或投降。考慮到投降後基本上還是要留在前線等死,那麽實際上三條路只有一條活路,就是作逃兵。所以朱溫的逃兵可能比劉仁恭的更多,因此他一經獲悉黥兵之法,立即施行,他的部將朱瑾甚至用特殊的紋身組建起一支特別部隊,所部將士臉頰紋有雙雁,號稱「雁子都」。

在劉、朱二位大力推動下,該制度得到廣泛推廣。五代十國,當兵的不紋個身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當兵的。至宋代,黥兵基本成了定製,入伍第一件事,就是在臉上刺個記號。

北宋募兵,又叫「招刺」,這名起得挺賤的,有點“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味道,來當兵,就得挨刺。征兵處的同志手裡扣著一把暴雨梨花針嘿嘿冷笑,一幫生瓜蛋子愁眉苦臉的排著隊過去挨扎。無論禁軍、廂軍,凡從軍者,先體檢,合格了刺面,發裝備發錢。有時候刺一回不夠,要刺兩回,《宋史》舉了個例子:宋仁宗天聖元年,京東西、河北、河東、淮南、陝西諸路征兵,新兵們初試時先被刺了「指揮」二字,等分配的部隊番號確定後,再補刺諸如「雲翼第二十一指揮」之類。

更要命的是,當部隊調動、兵種更變,還要改刺、加刺,宋人又囉嗦,一刺刺一坨,左臉刺不開了刺右臉,真Facebook,工作履歷一目了然。

當然黥兵也未必一定刺在臉上,似乎將帥掌有決定權,比如種世衡捍禦西北,曾征募羌兵,特意奏請刺新兵右手虎口;弓手則一般刺手臂。南宋以屯駐大軍為主力正規軍,取代北宋的禁軍廂軍,改刺面為刺手背。而「效用兵」,即上等軍士,以及武官可以免除黥刺。

宋人對紋身的狂熱是難以想象的,有些軍人絲毫不覺得臉上被刺字有什麽難受,除了按規製刺青,他們甚至找人額外刺一些東西,最著名的當然是嶽王爺那刺入肌肉,同時也刺入青史的「盡忠報國」。「面涅將軍」狄青,帶著滿臉刺字,以禁軍禦龍直一介普通騎兵,一路殺到樞密副使的位子,朝班政敵笑他出身低微,以「斑兒」譏之,宋仁宗也心疼他臉上帶字,叫人配藥給他擦了,狄青不肯,說做人不能忘本,這是軍人的標誌,是紀念,也是榜樣,讓黥面的戰士們看見今天的我,能有個盼頭,好努力建功。

嶽飛和狄青尚算克制,呼延讚就比較瘋狂了,這位「呼家將」的領軍猛將畢生抗遼,天天把“老子要戰死沙場”掛在嘴上,他的兵器、馬鞍、盔甲,渾身上下、連嘴唇裡都紋滿了「赤心殺賊」,而且紋得是漢字、契丹雙語。老將軍若遇上喬峰就比較有意思了,喬幫主敞開胸膛,一個青鬱鬱的狼頭;呼延讚也敞開胸膛,上面契丹語紋著mmp。呼延讚紋遍全身,兀自不過癮,還要兒子們也紋,幾個兒子從小跟著老爹上戰場殺人練級,磨出一身血性,那也不在話下,就於耳後紋「出門忘家為國,臨陣忘死為主」。呼延讚很滿意,可還覺得不過癮,又叫來紋身師,要在老婆、仆人、奴婢的臉上紋。老婆:???我又不上戰場,紋這個幹啥?夫妻倆爭吵起來,呼延讚暴脾氣發作,拔劍就要砍老婆,人家慌忙來勸,哎呀,沒有讓女孩紙紋臉的道理,算了吧。好勸歹勸,呼延讚才同意折衷,讓老婆紋在手臂上。

還有位在完全不知情、未允許情況下被紋身的,南宋兵部侍郎尤棐[fěi]。尤大人生在名副其實的詩書門第,老爹是與陸遊、楊萬裡齊名的詩人,照一般邏輯,“知書達理”的老實孩子怎麽能紋身呢,然而尤棐的家長比較奇葩,居然在尤棐還是個嬰兒的時候,給他渾身紋滿了「百花鳥雀圖」,真下的去手,也不怕感染。尤棐打記事起,身上就到處都是花花鳥鳥,不知道童年是怎麽過來的,可憐。此事出自他後人撰著《萬柳溪邊舊話》,當非訛傳。

市井

漢人一貫視紋身為蠻夷象徵,彼之公序良俗,我之傷風敗俗,但凡提起紋身,總是立即擺起一副鄙夷和不屑;「蠻夷」們反過來也在鄙視著貢高自慢的漢人,當年吳王夫差北上伐齊,路過魯國,跟魯哀公索要大量牢牲餉糧,魯國派出孔子的高徒子貢去“以禮服人”,要讓夫差打消苛索之念。子貢見了夫差,開啟嘴炮模式,囉裡囉嗦嘮嘮叨叨嘰嘰歪歪說了一大堆,中心思想就是“你這麽做不合於禮”。夫差把上衣一脫,露出滿身刺青:“去你大爺的你跟我說禮,老子是紋身的蠻夷,不講你那套!”(我文身,不足責禮!)子貢一看臥槽,大哥你別砍人,我馬上走!接著魯國如數交付了吳國要求的牛羊,這可能是有記載的紋身史上第一次成功收取保護費。

大約從唐代起,漢蠻相互鄙視的狀況終於開始有所轉變。

大唐文化包容令人吃鯨,帝國像突然撤掉了文化城防一樣,外來事物、外來文化,包括番邦胡族的奇風異俗長驅直入,熱情地擁抱著曾高舉文化偏見的漢人,影響和改變他們的生活。紋身這種酷炫拉風吊炸天的人體藝術,迅速得到浪漫自戀的唐人青睞,在市井間燎原風靡。

唐人老百姓大多數沒有像古越人那樣下海抓魚、假裝蛟龍的需求,因此紋身通常就是為了裝逼,時尚。跟如今的情形類似,老實孩子多半不會接受紋身,何況「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觀念比今人要深刻許多,能頂著壓力紋身的,不是挑剔,就是武人(當時尚未有黥兵製)。

於是乎紋身才剛剛進入漢地民間,幾乎就被帶壞了。當時的長安有許多黑社會和混混團夥,剃著禿頭,光著膀子,滿身花繡,當街持械鬥毆搶劫,橫行坊間,扎堆往酒肆裡一坐,一個個亮出紋身,牛逼哄哄的拿啃剩的骨頭砸其他食客,跟今天某些地區夜間大排檔如出一轍,就差一條大金鏈子和滿地煙頭了。

長安城還有一位,紋身紋得出類拔萃,卓詭奇絕,左胳膊紋一行「生不怕京兆尹」,右臂縱紋著「死不畏閻羅王」,意思就是無論生死,沒人能管著老子。大唐風流就風流在這兒,你TM一個混混紋身,都能紋出一聯對仗的歪詩。這位主可謂肥膽兒,閻羅王且不說,京兆尹什麽概念,相當於首都市長+五城兵馬指揮使,手握生殺大權,「京兆尹之出,靜通衢,閉裡門,有笑其前道者,立杖殺之」,京兆尹出門,道路警戒,有擅闖搗亂的,直接當場打死勿論,更不用說你大模大樣寫在身上公然挑釁了。

當時京兆尹正在走馬換任,治安空窗期,讓這夥宵小跋扈了一段時間。新任市長履新第三天,立即簽發捕殺令,凡紋身者,遇上一概就地打死,屍體拖到東西兩市示眾。想想你所在的城市最繁華商圈最繁華地段跟賣豬肉一樣突然掛起一邊邊屍體,何等的衝擊力。全城紋身者立即偃跡,拚了命的去紋身,拿刀刮、拿火燒成疤。那位「生不怕京兆尹」的,終於未能逃脫,為嘚瑟付出了慘痛代價,被送去見閻羅王了。

當然既然大唐對外來文化持開放態度,那麽官方對於紋身也並非不能相容,紋身本無辜,有罪的永遠是人。只要遵紀守法,紋身不瞎紋(比方說學九紋龍史進,那是僭越),官府才懶得找你麻煩。

人畜無害的紋身,官府非但不會乾預,反倒官差、武將刺青的比比皆是。比如負責街道巡警、盜賊緝捕的街使,本是執法人員,也不乏鏤身者。荊州有個街卒是白居易的鐵粉,為支持愛豆,遍體密密麻麻紋滿了白詩。段郎住在荊州期間,曾親眼見過此人,還很沒有節操的讓人家脫了衣服給他看看,那人羞怯怯解了衣裳,只見從胸到背,刻著三十多首詩,體無完膚。瞧瞧人家這份魄力,今天的粉絲打電話是很瘋狂了,要說在身上紋三十句愛豆歌詞,恐怕多數也要敬謝不敏。

愛豆作品紋上身,掌聲送給真擁躉。

詩詞是當時廣受歡迎的紋身素材,畢竟大環境使然,唐人愛詩,猶如今人愛錢,那是真愛;忍不住在身上紋詩,跟今人總忍不住在朋友圈秀車秀包包差不多,那也是真忍不住。不過考慮到紋身的不可逆性,一旦紋錯了,就比較尷尬:

唐朝有個武將,在身上紋了一幅畫。

紋畫,比直接紋詩逼格更高,畫裡藏詩,既考文化水準,又考心思,巧妙的詩畫,像精妙的謎語一樣,能讓觀者有恍然大悟、無限佩服的感覺。

因此這位武將格外以自己身上的紋身為傲,常常袒露給人炫示。

有一回在他叔叔面前裝逼,露出胸膛,叔叔一看,只見此子從胸口到肚皮洋洋灑灑紋了一大坨:先是一棵樹,樹上有一群鳥,樹下懸著一枚鏡子,最下面有個人正用繩子扯那個鏡子。

叔叔看不懂:你這紋了些什麽亂七八糟的。

武將得意洋洋:“叔啊,虧你自稱飽讀詩書,居然連張說的那句「挽鏡寒鴉集」都沒讀過?看看我這幅紋身,是不是「挽鏡寒鴉集」?”

叔叔腦門流汗:“然而張說那句詩是「晚景寒鴉集」啊!”

……

最怕空氣突然的安靜。

這一時期,吳越、嶺南、西南土著仍然沿襲著先祖習俗。唐末,大將高駢節鎮荊南,手下有個歸化的「蠻族」將領,叫雷滿,此人雖歸為唐將,卻與中原文武齟齬不合,凶悍好殺,渾不知禮儀為何物。他家園林有一方深潭,不能見底,每延客宴飲,輒在潭上,待喝得興起,這渾人就站起身來,把一應器具,連帶客人的東西都扔到潭裡,客人們大驚失色,雷滿笑道:“這潭中有蛟龍洞窟,不過無妨,待我為諸君將東西取回!”脫卸袍甲,露出一身青墨雕紋,縱身跳進碧潭,俄而取物出水,一無所失,治衣複坐,意氣自若,真是裝得一手好逼。

斷發文身,入水取物,正是古越遺風。

客人:真好,來他們家吃飯,還能看到主人跳水表演。

唐末五代,潞州有個孤兒,小時候遇到一個道士,道士會紋身,在孤兒脖子左側紋了個麻雀,脖子右側紋了一堆谷子,說:“雀能吃到谷子之日,就是你出人頭地之時。”後來孤兒投軍入伍,在亂世割據中殺出一條血路,那麻雀和谷子越靠越近。公元951年,麻雀終於吃到了谷子,孤兒正式稱帝,國號大周。這個孤兒就是後周太祖郭威,因為脖子上的鳥雀紋身,世稱「郭雀兒」。

趙匡胤黃袍加身,後周“和平演變”到大宋,宋朝官方對於周室保持著尊重,出於這層關係,宋人對郭威也有著特殊的情感,常稱之「祖」,郭威的紋身,在宋世起到了巨大的榜樣作用。《郭祖都能紋身,我為啥不能紋?》大宋的自媒體大約會這般教唆嚮往自由的年輕人。

事實上,紋身經唐代引進發展,五代黥兵的流行,到宋代,已經形成牢固的社會基礎。大宋江湖,正是中國古代刺青巔峰。

宋代紋身人口佔比,很可能要超過今天,首先宋代軍人普遍具有紋身,官場上也不乏此風,而你總見不到今天有哪位領導是從小被爹媽刺了一身花繡的,又或者今天哪位領導拿刀子逼著家人紋身的。

兩宋紋身,不論階層、行業、年齡、門第,乞丐僧道、販夫走卒、士庶公卿,乃至於皇家宗室都有人紋身,雖然最終遭到了禁斷。

《水滸》說盧俊義見浪子燕青一身雪練也似白肉,專門請了高手匠人在燕青身上刺了遍體花繡。大約許多宋人同盧俊義一般有類似的紋身強迫症,看見肉就想紋。

你這麽白,在宋朝是要被拉去紋身的。

“喲,皮膚這麽好啊。”

“是啊,最近在用……(種草中)”

“哦,我就是想說,皮膚這麽好,怎不去紋身呢?多浪費啊?”

燕青跟隨盧俊義期間,多次參加一項叫作「賽錦體」的紋身比賽,次次奪魁。這種比賽,可能就是由「錦體社」這類紋身者組成的松散社團或幫會組織舉辦的。錦體社不同於行業幫會(比如鹽幫、丐幫),它更像愛好者社團,成員常常有集體活動,一群赤膊大漢,遍體盤蛟翔鳳,跟山口組上街似的,戴著墨鏡,拎著油條、豆漿,甩著頭髮,招搖過市。

總的來說,宋人以紋身為美,猶如今人喜歡看腿,出彩的紋身像孔雀尾羽,能大幅增強性魅力,是故當燕青解開衣袍,露出一身錦緞似的紋繡時,李師師立刻就把持不住了,上手去摸,此誠情難自已。

至於更下作的,覺得尋常刺青情調不夠,直接把春宮圖紋在身上,再去風花雪月,倚紅偎翠,裨以助興,有點“看片行事”的感覺。《三朝北盟會編》記了這麽位主兒,那是南宋一個叫韓之純的哥們兒:

平日以浪子自名,喜嬉遊娼家 ,好為淫蝶之語 ,又刺淫戲於身膚,酒酣則示人,人為之羞而不自羞。

也算名留青史了,是條漢子。

該例表明,宋朝人的紋身題材無遠弗屆,天知道還有什麽史書未載的奇葩紋身,紋虎紋豹紋花鳥,根本不算事兒。那麽喬峰胸口的同款狼頭紋身,說不定宋人市井間並不罕見,嗯,若是蕭大王當年在少林寺一露出胸膛,赴會的吃瓜群豪們也紛紛露出胸膛,也紋著狼頭……那就尷尬了。降龍十八掌!我TM打死你們讓你們瞎紋。而段譽苦戀王語嫣,在身上紋下佳人芳名的縮寫……網易雲誕生了。

當然宋人紋身絕非一概庸俗下作,像唐人刺詩詞的儒風雅趣例子所在多有,山西晉城一幅宋墓壁畫記錄著一場相撲比賽,畫中相撲手的背上,紋著「深秋簾幕,落日樓台」,雋永而蒼涼。這句話取自杜牧一首懷古,全詩作:

六朝文物草連空,天淡雲閑今古同。

鳥去鳥來山色裡,人歌人哭水聲中。

深秋簾幕千家雨,落日樓台一笛風。

惆悵無日見范蠡,參差煙樹五湖東。

深秋簾幕千家雨,落日樓台一笛風。夕陽殘照,憑欄調笛,分明是白衣卿相一流翩翩公子,居然出現在相撲選手的背上,大宋風流未減,明月千里依然。

運動員鍾情紋身,古今相同,故宮博物院館藏一件「宋/金磁州窯白地黑花馬戲圖枕」,一個通體刺青的騎手倒立在馬背上作馬戲,紋身清晰可見。

如相撲、雜耍、百戲這類表演性質行當,紋身最常見,燕青參加的「賽錦體」本身也是一種具有表演性質的比賽,有些類似今天選秀節目之流,燕青又能打,又會吹拉彈唱,還會跳舞,紋身又漂亮,長得也好看,說話也好聽,東京花魁都甘願委身相就,擱今天也是個明星胚子。

有點懷疑燕青是穿越過去的,若非小時候上過興趣班,焉得這等全能?

元代承襲宋風,而官方開始干涉,民間紋身較宋時已見式微。元末亂世,此風複昌,豪俠子弟刺青者多有,地方武裝、綠林匪幫,常以紋身集攏為記,稱「花拳繡腿」。及大明立國,朱元璋頒下嚴令,禁絕民間紋身,此道遂衰。明清兩季,除去「化外之族」、也就是傳統的「蠻夷」們仍在堅持祖製,史料已很少提及紋身的漢人了。

紋身是時間維度矛盾的藝術,對於個體,它是永恆;對於永恆,永恆只是短短的一生。在社會角度,對於整體,或許帶有偏見;對於個體,紋身是靈魂的使者,與血肉交融。「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紋身卻是受之父母的身體上,個人意志最濃烈的象徵,那是打破循規蹈矩的力量,這樣的力量,塑造了文明。

從生存,到發展,從鄙棄,到流行,一滴青墨,貫穿千古,鐫入生命,他是史冊的符號,他更是你,獨一無二的人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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