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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山乳業重組表決突然延期至4月11日

輝山乳業資產重整方案,正陷入延期表決窘境。

多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原定3月10日進行債權人投票表決的《遼寧輝山乳業集團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業重整計劃草案》,因部分銀行金融機構債權人來不及當場投票,需要走內部流程而拖延。

“目前整個《草案》的投票表決最後期限,被延後至4月11日。”一位熟悉輝山乳業資產重整進展的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但他私下表示,這些銀行金融機構債權人是否會在4月11日前投票,依然存在很大變數。究其原因,是這些銀行金融機構債權人對這份《草案》並不滿意——他們一方面認為自己的債轉股比例較高,導致現金清償額度較低,導致內部壞账撥備核銷壓力較大,另一方面也擔心即便通過債轉股,銀行等金融機構債權人持有輝山乳業大部分股權,但依然無法對企業經營決策擁有足夠的話語權,等於自己淪為財務投資者,無法行使大股東的權利。

“因此部分銀行金融機構債權人特別希望能在《草案》投票表決前,能引入相關的產業投資者加入,一方面他們的注資能抬高銀行債權人獲得現金清償的比例,另一方面產業投資者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債權人組成聯盟,對企業經營決策行使與大股東身份相匹配的話語權。”他指出。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無疑凸顯當前債務違約企業債務以市場化方式開展資產重組的“制度性操作缺陷”——在歐美市場,當企業陷入債務違約困境時,企業資產重整管理人會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債權人(以及債權投資機構)協商,先通過債務減記方式削減企業債務規模,再引入產業投資者或其他投資者重整業務,最終讓企業起死回生,各方債權人都能實現損失最小化,但在中國,目前輝山乳業資產重整過程並沒有實現債務減記,導致蒙牛、新希望等潛在產業投資者發現剛投資就“承接”數百億債務,因而不敢輕易“入局”,但這從另一方面又加劇了金融機構債權人作為資產重整後的公司大股東,對企業經營決策掌控能力不足的擔心。

“因此部分金融機構債權人只能選擇延期投票表決,期待在這段時間,輝山乳業在引入產業投資者方面能有新進展。”上述知情人士指出,但事實上,這些金融機構債權人對此也沒有拿出更好的資產重整方案與引入產業投者操作規劃。

資料顯示,截至1月16日,輝山乳業資產重整管理人完成了全部申報債權的審核工作,經管理人初步審核確認成立的債權共6097筆,確認債權金額(即輝山乳業債務額)為242.18億元,此外,因訴訟、仲裁未決等因素暫緩確認的債權共46筆,金額為58.62億元。

以 2018 年 5 月 10 日為基準日估算,輝山乳業集團系列企業账面資產總值調整為154.5億元,主要由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等資產類別構成,上述資產經評估的市場價值為149.27億元,因此輝山乳業在假定破產清償的狀態下,可清償資產價值總額僅有58.67億元,在扣除14.49億元有財產擔保債權、7754萬破產費用、10.46億元共益債務、3426萬元職工債權、1268萬元稅款債權後,可供銀行金融機構等普通債權人分配的財產僅為32.47億元,對應286.1億元企業債務的清償比例僅有11.35%。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輝山乳業陷入數百億債務危機後,政府相關部門一直希望通過市場化運作手段對企業債務進行重組處置,從而推進中國企業債務違約“市場化處置”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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