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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不凍良港會否破產?負債489億,227億資金成救命稻草

文/朱邦凌

3月30日晚間,丹東市政府通過丹東發布微博回應,稱不存在丹東港為政府墊付227.89億資金的問題。微博稱,3月下旬,丹東港集團通過媒體對外發布消息,聲稱該集團在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政府的委託下,開展大規模圍海造地、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活動,要求丹東市人民政府償還該集團墊付的圍海造地及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227.89億元。對此,丹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責成有關部門全面深入調查。依據相關部門提供的證據表明:丹東港集團的要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丹東市人民政府沒有償還義務。

目前,丹東港全部債務共計489億元,已償還、和解310.5億元,還有近180億元債務仍無著落。如果像丹東港聲稱的為政府墊付227.89億資金,市政府如果償還這227.89億的話,那麽丹東港債務重組就有了希望,還掉剩下的180億債務綽綽有余,這樣丹東港就會避免破產命運。

1、丹東港集團向省高院提起訴訟,要求丹東市政府償還227億墊付資金

半個多月之前,丹東港集團向省高院提起訴訟,要求丹東市政府償還一筆涉及227億元的填海造地及港口建設墊付資金。如果政府能夠將這227多億元的巨額資金償還到位,眼下的違約問題將得到有效的解決,這家公司也將免於走向破產重整的厄運。丹東港集團顯然希望以債務重組的方式解決眼下的困境。其數位高管表示,企業完全有可能通過債務重組的方式解決債務問題,並且目前已經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據了解,丹東港集團要求償還的227.89億元建設資金,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大東港區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範圍內的圍填海施工投資202億元;二是大東港區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25.89億元。但丹東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自2011年以來,大東港區圍填海的建設主體是丹東港集團,圍填海的建設行為是企業行為,建設資金是由丹東港集團自身承擔的,丹東市人民政府不承擔丹東港集團圍填海建設資金的責任。丹東港集團是圍填海投資建設的責任主體,也是圍填海造地的不動產權利人、受益人。

2、丹東港希望其提供的債務重組方案得到債權人的認可,以避免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丹東港在不久前舉行的發布會中稱,丹東港正在計劃通過出售資產、引進戰略投資者,債轉股或轉讓部分股權等方式償還債務。截至2018年三季末,丹東港账面資產雖然僅有602.75億元,清查評估數卻高達894.7億元,而账面淨資產和清查評估數則分別為113.43億元和405.39億元,同時方案提出“允許大股東注入其持有的非丹東港資產,幫助企業紓困”。

3月17日,丹東港發布《關於就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提出關於破產法相關問題之專家意見書》。該意見書提出五個論證意見及五個企業債務償還資金來源,迫切希望其提供的債務重組方案可以得到債權人的認可,以避免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現在,丹東港集團在爭取最後的機會,想要將瀕臨破產的企業拽回債務重組的道路上。

3、丹東港債務危機始於2017年,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月2日,自寧波海事法院獲悉,因“違反財產報告制度”,2019年2月20日,丹東港被寧波海事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俗稱“老賴”,涉及執行標的金額為2479.78萬元人民幣。早在去年3月15日,法院依法裁定查封公司價值48.93億元財產,申請人認為公司資金鏈斷裂,無法履行還款義務。

丹東港的債務危機始於2017年。2017年10月30日丹東港發行的“14丹東港MTN001”出現實質性違約,對於丹東港的債權人而言,這只是噩夢的開始。在那之後,丹東港另外的幾隻債券“15丹東港PPN001”“15丹東港PPN002”“15丹東港MTN001”也相繼出現兌付困難。3月10日,本應於當日兌付本息的5年期“13丹東港MTN1”,由於丹東港集團未能籌集足額償付資金,再一次構成實質性違約。

4、丹東港被稱為不凍良港,也是“中國唯一的私人港口”

丹東港位於環渤海區域的遼寧沿海港口群,該港口群主要分布著大連港、營口港、丹東港、錦州港、盤錦港、葫蘆島港等六大港口。丹東港位於我國大陸海岸線最北端,地處東北亞中心,南鄰黃海,是我國東北東部地區唯一出海通道,被稱為不凍良港,也是“中國唯一的私人港口”。丹東港集團的控制人為神秘富豪王文良,2017年胡潤百富榜,王文良以120億財富排名全國第29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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