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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投大亨:光是拆分Facebook亞馬遜等巨頭是遠遠不夠的

騰訊證券8月30日訊,2020年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和Facebook聯合創始人克里斯-休斯(Chris Hughes)都曾提議稱,“如果科技巨頭增長得太大,我們就應該拆分他們。”

在一篇部落格中,沃倫寫道,她希望“對科技行業進行重大的結構性改革,以促進更多的競爭”,這些改革將包括“拆分”亞馬遜、Facebook和谷歌等科技大公司。

雖身為聯合創始人,但是休斯曾在3月份發文呼籲美國監管機構拆分Facebook。休斯認為,Facebook聯合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幾乎擁有“不受限制的權力”和“遠遠超過私營部門或政府中任何人”的影響力。

不過,Betaworks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約翰-博思維(John Borthwick)認為,要想監管像Facebook、谷歌、蘋果和亞馬遜這樣的科技巨頭,光是將他們進行拆分是遠遠不夠的。值得一提的是,

Betaworks為包括Twitter和Gimlet Media在內的150多家公司提供過資金支撐,而博思維曾於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和本世紀頭十年在美國在線和時代華納從事技術研發工作過。

博思維說:“我認為,光是拆分是遠遠不夠的。被拆分後,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和Oculus仍擁有令人難以置信的數據基礎。”

“一直以來,我們對數據所有權采取了這種放任的態度,”他說,“我個人認為,作為用戶,或者作為熱愛科學技術的企業,你想要利用科學技術。對於自己的數據使用,你應該擁有比現在所擁有的更正式的權利。”

消費者權益倡導者要求立法者通過旨在保護在線用戶數據的舉措。去年,加利福尼亞州通過了一項數據隱私法案,旨在確保用戶對公司收集和管理個人信息的方式有更多控制權。法案規定,從2020年開始,掌握超過5萬人信息的公司必須允許用戶查閱自己被收集的數據,要求刪除數據,以及選擇不將數據出售給第三方。

今年,美國一半的州政府都通過了類似的數據隱私法案。這些數據隱私法案將影響幾乎所有大企業,尤其是在網絡通信和商業中扮演越來越重要角色的大科技公司。

作為回應,大科技公司紛紛表示,他們支持強有力的聯邦數據隱私舉措,儘管代表他們的遊說人士對十幾個州的數據隱私法案持反對態度。

據報導,博思維指責稱,美國監管機構對大科技公司的監管力度不夠,聲稱後者基本上是“自我監管”。他補充稱,“到目前為止,一直都是科技公司在說,‘我們知道了,別擔心,沒關係’。”

此外,博思維還指出,隨著科技日益滲透到日常生活中,美國民眾開始意識到科技的負面影響。他說:“2019年,科技既是很多問題的解決方法,也是社會中的問題所在。科技會讓人上癮,也是一種持續不斷的誘惑,就像香煙一樣。”(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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