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創業板十周年迎來改革期,注冊製將會怎麽搞?

十年前的2009年,創業板在深交所降生;十年後的2019年,科創板在上交所落地。看似風光不再之後,在誕生十周年之際,緊隨著科創板,創業板又突然迎來重磅利好。

中共中央、 國務院8月18日下發文件,明確提出,研究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再融資和並購重組制度,創造條件推動注冊製改革。2018年科創板啟動後,深交所也隨即提出,將對創業板進行改革。此次文件的下發,表明創業板改革又向前推進了一步。

由於只是宏觀指導意見,在相關文件中,創業板發行上市、注冊製改革如何進行,並未明確提及。那麽,創業板的注冊製改革,接下來將會如何推進、實施?

“目前已有成型模板,創業板可以一步到位,直接複製科創板。”多位業內人士向第一財經分析稱,創業板的注冊製,很有可能將參考科創板,但又體現出一定差異性。此前,深交所、廣東省政府已經表示,創業板改革,將借鑒科創板經驗,並增加包容性。

不同於科創板的增量改革,已經成立十年的創業板,推行注冊製屬於存量改革。業內人士認為,創業板眼下實行的是審核製,隨著改革的推進,將會帶動現行發審體系變革,存量企業再融資機制可能也會出現變化。

注冊製怎麽做

注冊製由科創板擴大到深交所、創業板,對資本市場來說,這無疑是最近一年多來最重大的事情。而無論是頂層設計,還是深交所層面,此前就已明確,要在科創板試點的基礎上,在創業板推動注冊製改革。

不過,在8月18日公布的《意見》中,對於創業板注冊製改革,相關內容較為簡略,全文只有 “研究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再融資和並購重組制度,創造條件推動注冊製改革”等寥寥數語,具體措施、方法等均未提及。

那麽,作為資本市場重大改革事項,創業板的發行上市、注冊製改革,將會以怎樣的方式、路徑推進?

“現在只是一個宏觀方向,估計證監會還要頒布一系列配套管理辦法。”資深前投行人士、上海師范大學商學院副教授黃建中分析,創業板的注冊製,有可能會將相關權限下放給交易所,發行、上市等方面的規則和標準,也可能參考科創板。

儘管具體方向尚不明確,但參考科創板已有經驗、教訓,已是市場的共同認識。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說,科創板從制度、規則到流程,均已基本成形,並已落地實施,創業板可以全盤複製科創板的注冊製,不必另搞一套。

“發行上市制度改革,關鍵是在審核注冊製和發行市場化上。”前券商投行人士王驥躍亦對第一財經稱,已經順利推出、運行的科創板,在制度層面提供了現成的模板,創業板推行注冊製,估計會參考科創板的經驗和教訓。

創業板上市制度向科創板看齊,也是地方政府著力的方向。在2019年的工作報告中,廣東省政府就提出,要積極開展首創性的改革,爭取國家支持籌建創新型期貨交易所、創業板注冊製改革等。

2019年2月底,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回復網友提問時進一步表示,將向證監會商請加快推動深交所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製,放寬發行門檻,使創業板在發行上市等基礎制度方面,能與科創板保持一致。

不僅如此,深交所高層也有類似表態。2019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深交所總經理王建軍曾表示,科創板的制度設計,解決了企業的顧慮,值得試點後廣泛推廣,創業板改革會借鑒科創板經驗。

黃建中認為,在相關配套措施、細則沒有頒布之前,創業板發行上市、注冊製如何改革還不明確,但參考科創板的做法,應該是大概率事件。但科創板包容性強的同時,上市規則也比較複雜,而創業板也要有一定差異性,在具體上市規則上,可能將與科創板有所區別,“完全一樣就沒意思了”。

”深交所或許會推出比科創板更有吸引力的改革方案。” 基岩資本副總裁岑賽銦說,當前,創業板公司相對風險偏大,市值較小,一些創業板殼資源成為炒作對象,審核條件和注冊製的要求有區別,創業板可以借鑒科創板的經驗,設定符合自身定位的上市條件。

增強包容性

儘管科創板為創業板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鑒的經驗,但在業內人士看來,如果創業板的發行上市變成注冊製,那麽在具體標準、規則上要與科創板互補,形成相輔相成的錯位競爭,否則就會出現同質化競爭,削弱創業板改革的意義。

“在已有科創板成型模板的條件下,創業板甚至可以一步到位,直接複製科創板的制度、模式。但在具體標準上,要與科創板互補。”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說,科創板雖然淡化了盈利指標,但對應的上市規則,仍有規模方面的要求,而且已上市企業基本都已盈利,而且部分企業規模較大。

董登新認為,創業板未來的門檻,甚至可以比科創板更低,在規模、利潤指標上,給予中小企業更多包容。王驥躍也稱,利潤虧損的公司,如果想在創業板上市,應該也不做限制,以體現創業板的包容性。

“創業板搞注冊製,增加包容性應該是確定的,既然是創業企業,很多是不盈利的,改變單純的規模、盈利指標,有利於鼓勵創新。”黃建中說,從成熟市場經驗來看,注冊製的上市門檻一般都比較低,甚至沒有營業收入規模、利潤指標方面的要求。

而早在四年之前,深交所就在此方面進行了準備。2015年初,深交所曾表態,將全面推進創業板改革,其中首要提到出,推動尚未盈利互聯網、高科技企業上市政策盡早落地,並積極爭取配套措施的頒布,包括推動對VIE架構、跨期股權激勵、對賭協議等的包容性、。

深交所當時還表示,將創造條件讓國內已經在海外上市的創新創業企業,能夠回歸創業板,逐步讓境外投資者可以直接投資創業板。當年6月,深交所時任主要負責人再次表示,抓緊推出尚未盈利的互聯網+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的機制。

不過,深交所的上述努力,後來卻未能實現,但在科創板啟動籌備後不久的2018年12月,深交所副總經理彭明再次表態稱,將增強深市包容性和覆蓋面,放寬發行門檻,使得未來創業板與科創板在發行上市等基礎性制度方面能保持一致。

“創業板設立時的定位,就是針對科技型、創新型企業的,但由於強調利潤要求,變得和主機板、中小板區別不大了,但又不是主機板、中小板。”黃建中說,在此情況下,很多上市的企業,已經進入成長、成熟期,創業板失去了原有的定位。

黃建中還建議,在科創板以針對科技創新企業為目標的前提下,但除了科創企業,一些非科技型企業,也需要上市融資。因此,未來創業板注冊製改革後,要有差異性的制度安排,同時拓寬創業板上市企業來源和廣泛性。

據港交所谘詢文件披露,其創新板將分為創新主機板、初板,初板隻對專業投資者開放,上市要求比較寬鬆,不設業務紀錄或最低財務要求,但上市時市值最少要達到2億港元。

董登新認為,創業板的IPO標準,應高於港交所創新初板,低於科創板,並同樣設立與之相對應的多通道IPO標準,形成一個比科創板更加包容的子市場。

發審、再融資制度或將調整

創業板至今已運行十年之久。這也決定了,創業板的注改革,是與科創板不同的存量改革。在此背景下,一旦創業板注冊製正式推出,現有的發審制度、板塊內部存量與增量之間的關係,如何處理將是需要解決的問題。

“科創板是增量改革,創業板是存量改革,現有發審體系將進一步做出變化。”岑賽銦說,對於其他板塊注冊製的借鑒意義來說,創業板實行注冊製的意義,要比科創板更大。現在證監會發審委合並後是創業板、中小板和主機板一起審核,假如創業板變更為注冊製,發審委的職責中,勢必要剔除創業板公司的審核,現行發審體系預計將有較大的變化。

董登新建議,率先在創業板恢復T+0回轉交易機制,並全面取消個股漲跌停板製。黃建中也認為,如果一級市場實行市場化,二級市場仍進行“政府指導價”,就不是完整的市場化,反過來影響一級市場,無法形成真正的市場化定價和價值投資。

如此一來,相對現行發審制度,創業板改革前已上市企業,與注冊製推行後的企業之間,在發行上市、交易、再融資等方面,都將出現明顯差異。同一板塊的上市公司之間,卻存在不同機制,這又將如何解決?

深交所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8月16日,創業板已上市企業共計769家,總市值5.19兆元,流通市值約3.3兆元,平均市盈率為40.51倍。在甚至20.4兆元總市值中,創業板佔比超過25%。

王驥躍認為,雖然是在現有板塊基礎上改革,但存量、增量之間的機制差異不難解決,注冊製實施後,創業板的增量、存量上市公司,在漲跌幅限制、融資融券等交易機制方面,都可以實施新的制度。

除了IPO發審制度、交易機制外,創業板如果推行注冊製,面臨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存量企業的再融資制度。在現有制度安排下,企業再融資是否仍然需要審核,未來是否需要改變,也是市場關注的焦點。

“注冊製針對IPO的增量,但存量的再融資,目前還需要審核,注冊製落地以後,還要不要審核?”黃建中說,總體來看,這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果推進注冊製,創業板存量企業的再融資審核,取得突破的可能性較大。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